收樹葉保暖費?【閱讀提示】網傳黑龍江肇州中學收取學生20元樹葉費,縣教育局通報調查情況,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收樹葉保暖費?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閱讀提示】網傳黑龍江肇州中學收取學生20元樹葉費,縣教育局通報調查情況
光明網評論員:近日,有網友反映黑龍江大慶一中學收取學生20元“樹葉費”。據報道,該校新生10月7日收到通知,要求開學時每人交3麻袋樹葉,用以給學校植被保暖防寒。若學生不方便收集樹葉,可在學校“徐大爺”處訂購,3麻袋樹葉20元,要求以班級為單位統計訂購人數,待開學後收取。
聽說過學校亂收費,但以如此“奇葩”的理由攤派收費,還真令人大跌眼鏡。事件發酵後,該校負責人回應媒體稱:“學校未下達相關通知,是該校一名幹事私自将通知發布到班主任群,而通知中稱可訂購樹葉的‘徐大爺’并非校方人員”。與此同時,該校所在的肇州縣教育局也回應稱:“此事系學校幹事個人行為,學校已經責令該幹事在班主任群裡做出解釋說明,并通報批評處理。”
幹事私自發布收費通知,收費的徐大爺還是校外人員,這種解釋讓人感覺是指驢說騾子——牽強附會。人們不禁要問,這個回應當中的神秘幹事到底有多大膽子,敢于在班主任工作群中私自發布收費通知;他又有多大能耐,能繞開學校的管理體系和财務制度,讓學生和家長去找一名校外人員繳納“樹葉費”。而整個事件中唯一出現的具體姓氏的責任人——徐大爺,居然是個不受校規校紀約束的校外人員,這能令人信服嗎?
事出反常必有妖。《中小學校财務制度》第27條規定,中小學校組織收入應當合法合規,各項收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收費項目和收費标準,不得擅自擴大收費範圍、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标準。《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第6條也明确規定,學校不得擅自設立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顯然,所謂的“樹葉費”是學校擅自設立的收費項目,以此為名目收取費用是典型的教育亂收費行為。
“樹葉費”這個“鍋”,當然不能單讓徐大爺背,也不能拿一個普通幹事當擋箭牌。按照當地學生受訪時的說法,該校每年都向新生收取“樹葉費”。這些說法到底是否屬實,收取“樹葉費”的決策者和責任人都有哪些人,如何進行深入整改,這些問題都應當進一步追查清楚。如果任由當地閃爍其詞、含混過關,那麼就不足以形成防範教育亂收費的高壓态勢,更難以鞏固治理教育亂收費的寶貴成果。
教育公平是社會的底線公平,正因為此,我國專門成立了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堅持不懈查糾各地學校違規收費問題,并通過通報典型案例起到以案促改的作用,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和學生家長好評。對于收取“樹葉費”這樣群衆反映強烈的問題,監管部門亦不妨好好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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