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針對集合資金信托産品的評價尚屬空白,投資者投資信托産品,一般僅僅考慮收益率、發行機構、期限等簡單指标,缺乏評判信托産品投資價值的綜合标準和分類标準。
“普益标準·集合資金信托産品評價體系”旨在幫助投資者更加快速、直接地掌握集合資金信托産品的綜合情況,并通過評分和分類的形式,對投資價值進行歸類排序。評價體系能夠幫助投資者從發行機構、産品兩大維度全面了解信托産品,以輔助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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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合資金信托産品評價背景
近年來,信托一直占據着資管行業第二大市場份額,是投融資市場的重要參與者;與此同時,随着資管新規的發布和實施,就資金信托而言,單一資金信托向集合資金信托轉變的趨勢愈發明朗,未來,集合資金信托将有更廣闊的市場空間。
在監管引導下,信托業在2019年加快了轉型步伐,信托業務資金來源結構進一步優化:集合信托占比上升,單一資金信托占比下降,管理财産信托占比較為穩定。從2019年2季度開始,集合資金信托占比開始超過單一資金信托,成為最主要的資金來源。
中國信托業協會數據顯示,2019年4季度末,集合資金信托規模9.9萬億,占比為45.93%,較2019年3季度小幅增加了800億左右,占比上升1.19個百分點,較2018年末增加8000億,占比上升5.81個百分點。截至2019年4季度末,單一資金信托規模約8萬億,占比為37.1%,較3季度末減少6733億,占比下降2.4個百分點,較2018年末減少1.82萬億,占比下降6.23個百分點。單一資金信托規模占比在2010年2季度曾達到83.27%的曆史高位,之後持續下降,從原有的“一家獨大”到目前顯著低于集合信托,信托業務的資金來源結構得到了顯著優化。
圖1:2015年—2019年季度信托資産按資金來源的規模及其占比
數據來源:信托業協會
二、集合資金信托産品評價體系介紹
(一)評價目的
目前,針對集合資金信托産品的評價尚屬空白,投資者投資信托産品,一般僅僅考慮收益率、發行機構、期限等簡單指标,缺乏評判信托産品投資價值的綜合标準和分類标準。
“普益标準·集合資金信托産品評價體系”旨在幫助投資者更加快速、直接地掌握集合資金信托産品的綜合情況,并通過評分和分類的形式,對投資價值進行歸類排序。評價體系能夠幫助投資者從發行機構、産品兩大維度全面了解信托産品,以輔助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
(二)評價對象
“普益标準·集合資金信托産品評價體系”對市場上新發行的固定收益類集合資金信托産品進行評價,從資金投向上,包括投向基礎産業、房地産、工商企業、金融機構的集合産品,不評價投向證券市場的信托産品。
(三)評價的基礎與方法
“普益标準·集合資金信托産品評價體系”立足于委托人/投資者角度,對集合資金信托産品進行評價,通過提供客觀、公正、全面的評價結果,以服務于市場主體各方的需求。
本評價體系的評價對象為固定收益類的集合資金信托,即投向基礎産業、工商企業、房地産、金融機構的信托産品,不包括投向證券投資的信托。
集合資金信托産品的評價涵蓋兩大維度——産品發行機構和信托産品,評價權重各占50%。産品發行機構維度的評價主要集中于四個方面:公司實力、資産管理能力、受托人聲譽、曆史産品表現;在信托産品維度,評價體系主要聚焦四個方面:産品收益、産品期限、産品投向及風控措施、交易對手等。
具體如下:
(四)評價結果展示
根據上述方法,我們定期對市場新發行的産品進行評價。每期我們對排名靠前的産品的綜合總得分進行展示。
三、2020年3月下半月星級産品評價結果
3月16日至3月31日,有59家信托公司合計發行了993[1]款固定收益類的集合資金信托産品。從普益标準·集合資金信托産品評價體系的評價結果來看,993隻産品得分的平均值為53.67分,較3月上半月下降1.57分;中位數為55.09分,較3月上半月下降了0.56分。3月下半月新發産品整體得分有所下降。
從評價結果來看,3月下半月參評的993款産品中,五星級産品有151隻,平均分為73.65分;四星級産品有79隻,平均分為65.37分。
獲評為五星級的151隻産品涉及8家信托公司,包括光大信托、五礦信托、中航信托、中信信托、民生信托、平安信托、建信信托、重慶信托,其中光大信托、五礦信托、中航信托入圍産品數量位列前三。
注:[1]已剔除證券市場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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