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法拍房
法拍房,是法院拍賣房産的簡稱,是遭法院強制執行拍賣的房屋。當債務人無力履行借款合同或無法清償債務時,被債權人經由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将債務人名下房屋申請拍賣,以拍賣所得償還債務。
二、什麼樣的房屋會被查封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常見的查封房屋有以下 8 種情形:
(1)訴前保全的房屋:訴前财産保全屬于應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護利害關系人不緻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失;
(2)産權不明導緻的糾紛:即房屋權利人不清晰或者有多個權利人互相之間産生糾紛; (3)交易房屋為一房多賣:即出賣人先後或同時以多個買賣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賣給不同的買受人;
(4)交易房屋存在高額抵押:如房主急需用錢,将自己的房子抵押變現,而高額抵押在資不抵債的情 況下,房子會被查封;
(5)權利人涉及債務糾紛較多;
(6)權利人涉及惡意轉移、變賣房地産;
(7)交易過程中,權利人有違法行為;
(8)在執行案件中,權利人暫無履行能力或無其他可供執行财産的。
三、法拍房的産生原因有哪些
一般情況下,有常見如下幾種情況的房産會成為“法拍房”:
(1)住房貸款。購房人向銀行貸款購房的,未能如期如數償還貸款時,銀行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 求貸款人就被抵押貸款拍賣變現來償還貸款的;
(2)民間借貸。例如:張三借李四的錢,約定以自有房産抵押給李四,到期不能還款,根據《民法典》 的規定,李四不能直接取得抵押房産,隻能向法院申請張三還款,并出示抵押或借款協議,要求法院在執行 階段拍賣張三的房産進行還款;
(3)司法罰沒。例如:刑事案件中有判決沒收犯罪嫌疑人個人全部财産,如該财産涉及不動産,該不 動産依法可進行拍賣,變現後的房款收歸國家;
(4)家庭糾紛。例如離婚糾紛(男女雙方都不要房産)、繼承糾紛(繼承人對繼承房産有争議),需要 拍賣房産變現進行财産分割。
四、法拍流程是什麼
(1)房屋盡調:法院拍賣公告出來後,首先會對拍賣信息及拍賣房屋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房屋是否有 重大瑕疵或影響後期繼續履行的風險。房屋盡調重點核實如下幾點:核實房屋是否存在法院認可的租約,是 否存在老人、孕婦、案外人占用,拒不配合騰退等情形,核實房屋産權性質是否屬于經适房、兩限房、共有 房産等,核實房屋欠費等情形;
(2)組織看房:看房時間由法院統一安排,如能安排看房,一般時間在拍賣前 1-2 周,但是大多數法 拍房法院不組織看房。法拍房雖然不能安排看房,但是不影響後續簽約和競拍; (3)約談簽約:客戶如有意向競買法拍房,确認參拍後,簽訂委托競買協議,繳納相應法拍服務費用。 如競拍成功則預收法拍服務費按照實際競買成交價格多退少補;競拍未成功則法拍服務費于競拍結束後 3- 5 個工作日退回至客戶轉款賬戶;
(4)辦理交保:客戶需在競拍開始前繳納足額保證金,保證金打入法院指定賬戶。保證金金額一般為 起拍價的 10%—20%,具體以法院為準。如拍賣成功,則該保證金自動轉入法院賬戶,充抵房款一部分,客 戶按照拍賣公告要求時間支付剩餘尾款,如客戶未支付剩餘房款,法院有權扣除已繳納的保證金作為違約 金;拍賣未成功,則保證金在競拍結束後 3 個工作日退回至客戶轉款賬戶;
(5)參加競拍: 客戶在貝殼資産交易中心及相關客戶經紀人陪同下,參加法院組織的倒計時競價拍 賣;
(6)繳納房款:客戶應在法院要求的時間内繳納全部房款,一般為競拍結束後 5-10 個工作日,具體 以法院通知為準。如客戶需貸款,在拍賣前七個工作日内到銀行進行貸款預審,在實際成交後簽訂正式貸款 合同。法拍房貸款同二手房商業貸款(利率依客戶資質不同略有上浮),成交價格即為貸款基準;
(7)領取材料:客戶繳納房款後,法院出具相關材料,其中包含:拍賣成交确認書、案款收據、民事 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等材料;
(8)繳稅過戶:法院解除競拍房屋抵押、查封後,帶領客戶完成繳稅過戶手續;
(9)房屋交付:辦理交房和物業交割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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