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客家人辦喪事的規矩?比起其它禮俗,喪葬之俗來得更為莊嚴肅穆客家人對于此,做得十分周到,甚至過于繁文缛節葬務從厚,禮務從奢,豐其筵席,醉飽靈側,鼓樂奠别等等隻是随着時代的變遷,有很小的變化,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廣東客家人辦喪事的規矩?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比起其它禮俗,喪葬之俗來得更為莊嚴肅穆。客家人對于此,做得十分周到,甚至過于繁文缛節。葬務從厚,禮務從奢,豐其筵席,醉飽靈側,鼓樂奠别等等。隻是随着時代的變遷,有很小的變化。
一、臨終之處理
為死者沐浴、容顔、括發(頭發梳理後挽成鬓)、更換壽衣,并在屍前陳設祭奠物。俗稱小殓。
1、客家人重倫理,親人感情甚笃。有疾,必延醫救治。如已病入膏肓,藥石罔效,即随時觀察其氣色五官,急召子孫親人,随侍在側。若臉色蒼白,眼耳鼻舌縮小變形,飲食少進,即移寝于廳堂,放上門闆,鋪上草席或篾席,讓病人卧其上,男左女右,頭在裡,腳在外。将原穿衣服剪開脫下,最外一件換上壽衣。(壽衣,色藍,六十大壽時,一般由女兒出資購買),過去有“上六下四”之說,即上身穿六重衣服,下身穿四重褲子。然後挂上帳。子孫守其旁,以盡最後之孝道。
2、客家風俗重視送終。出門在外的千方百計趕回家,以求在臨終前見最後一面,顯得孝順。當病人氣絕時,點上香燭,在死者腳尾米把遠,放上一個大錢爐或一口爛鍋,孝子賢孫雙腳跪下,燒一定數量的紙錢,稱之“燒倒頭紙” 或“燒升天錢”,讓死者到了陰間不缺錢用。然後香燭一直要燃到安葬為止。有“香火不斷”之意。
3、燒紙錢時,子孫大哭。述其死者的苦楚和對子孫的厚愛,以示死者不該離去之意。
4當病人氣絕時,以紅布或紅紙包一塊玉或金或銀元或硬币,塞于死者口中,稱之“含玉”,以示吉祥。
5、當病人氣絕時,馬上殺一個公雞,稱之“洗腳雞”。并煮成八分熟,置于為死者擺放的香桌下用籮筐照好。并烤七個小麥面餅,用柳條穿上放于死者手上,稱之“打狗闆”。
6、死者足尾置一盞清油燈,稱之“長明燈”,為死者照明,不迷路,順利到達陰間。并倒擺一闆凳,凳面朝裡,觸腳。凳後放一碗飯,上置熟鴨蛋一個,插上筷子,稱之“腳尾飯”。飯後置一香筒,點香拜之,香不可間斷,并燒腳尾紙(用銀紙)。另置盞清油燈在死者頭側,不能超過頭頂,一天三次即早中晚慢慢向腳下移動,到安葬時移至腳部旁。
7、男死于家,稱之壽終正寝;女死于家,稱之壽終内寝。如死在他鄉或兇死,不可擡入廳堂,隻能安放于大門側,以免兇神惡鬼進屋,殃及家人。仍是男左女右,頭在裡,腳在外,換上壽衣。其它禮儀都一樣。
8、人死後,堂上祖位、神位,均須以紅紙掩之,以免祖先、神靈蒙受晦氣。
9、所有紅紙書寫的對聯一律撕下,換上白色挽聯,以白紙書“忌中”或“嚴制”(父死用),“慈制”(母死用)貼于正廳門邊。
10、人一死,先遣子孫或鄰居親友一、二人,持子女生辰八字請地理師(陰陽)擇日選定吉利日期:大小殓、移柩、祭奠、還山、安葬、測定方位...等。
11、選定日期後,孝子往外祖母舅家及親伯叔家報喪,并派專人若幹前往各親族戚友處報喪,并告知發喪安葬日期。今統印訃文寄達,在門前或附近路口還出訃告,或以電報、電話告知。孝子報喪先不入其門,在門外叩頭後,方可進屋(一般都未進屋)。
12、選定若幹名對喪事較内行者,協商安排善後事宜。賦予職稱、工作項目,分層負責,包括總務、出納、茶水、文書、跑腿、幫忙人員.....等。
13、死者的子女為孝子,見親族戚友、幫忙者均應叩頭。
14、人死後,守孝之女親人一般不用梳子梳頭;地不打掃,安葬後及時打掃;子孫原則上吃素飯,不吃葷,至安葬後方可吃葷,稱之“吃素”。
15、人死後,将死者睡的床鋪上之用品立即抱出居室外;如其配偶在世時,把死者睡的床單、被單撕開一半,留一半給配偶,另一半在安葬後在墳圹上連同死者不用的衣物燒給死者;并把床鋪移動立起靠牆放起不用,一般百天後才用。
16、擺孝堂:在遺體前挂白布,擺香桌,放靈位牌或遺像。早晚哭靈,登記親友送來的禮物或“代燭”,帳布按序挂在孝堂兩旁。
二、入殓
1、老齡長者早已備有棺木,稱之為“壽棺”,壽棺内須裝上錢紙,到人死後備為“燒倒頭紙”用。如未備有,派人買棺木或請人做;買的棺木擡回時,子孫須哭泣至門外接棺。
2、請懂行的人,牽背筋線(又稱牽背線)。用白紗線或白棉線在兩根長闆凳(凳面向地,四腳向上)繞線,按年齡多少(圍長闆凳腳一周為一根),一歲一根,滿十歲加一根,以此類推。然後栓成像人頭、四肢的樣子,備用。
3、大殓前,至河邊或用井水舀水洗屍。小殓時,男帶帽,女帶绉紗、耳環,頭墊布枕(菱角枕)(内裝狗毛、雞毛或稻戎、細節稻草)左手執扇、手帕、驗粄,右手執桃枝,棺木底放背筋線、串銀紙墊底,腳穿布鞋,左腳前放銀紙、右腳前放金紙。另放棺席布、過山褲,褲腳一正一反,再蓋上親友贈送之蓋面被,最後再蓋上孝子之蓋面被,被上胸前放照身鏡。大殓時,放一套衣服,死者得衣,子孫得褲,然後封棺,(客家話“褲、富”同音,故子孫得褲)。有錢人家還給死者戴上金銀首飾。
4、封棺時,道士要講一些年齡段的人,不要看封棺,稱之為避煞。
5、封棺時,請道士敲打銅鑼、念詞,備牲禮祭祀。男死,由族長封棺;女死,由女之娘家封棺。由孝男一人代表跪請之。封棺時,先由善其事者用粗釘(五寸釘)釘好,然後再由封棺者用斧頭敲之,并講五句吉祥話。另備小釘串上五色布,釘于棺蓋前頭,稱之“子孫釘”。封棺時,正釘、副釘皆須給予紅包。孝子在靈棺前“哭喪”。
6、封棺後,靈柩停于廳堂,前設香案,擺香筒、燭台、酒杯、茶杯及果盆、水果祭之。吊唁者一到喪宅,必先上香,燒紙錢,子孫在側答禮。
7、封棺後,每天早、中、晚,特别是晚上都要有人“哭喪”,一般為女兒、媳婦,直至發喪。
8、每天清晨和傍晚以及親友來吊唁時,喪家女眷在帳内棺旁舉哀。晚上親友參加孝堂守靈,俗稱“陪夜”。
三 、服喪
1、孝杖:父死用竹,母死用刺桐,長度為齊心窩,今則尺餘,長短不論。
2、銘旌以白布九尺長,用紙書死者名諱、谥号(對角書寫)共十七字貼于布上。
3、 喪事用紙,除使用白紙外,男死用青紙,女死用黃紙。男為乾,乾為天,青色;女為坤,坤為地,黃色。
4、 神主牌上書十二字,隻有“主”寫成“王”字。
5、 制孝子戴用之頭箍、耳塞。父亡塞左、母亡塞右。父母俱亡,不用耳塞。
四、成服
1、做道場做禅子前,先行成服禮,孝子跪下接受族長或娘家代表遞給之孝服、孝帕(今有用黑袖套代替)、香袋、麻繩,稱之為披麻戴孝。授與者須講四句好話,然後各自穿上喪服,戴上孝帕,拴上香袋麻繩。
戴孝帕有“滿堂白”、“見禮白”兩種。“滿堂白”,即到場的人均發白孝帕布。“見禮白”,即出禮的人不管來多少人隻發一根白孝帕布,但至親的也均發。另外幫忙人都要發白孝帕布。用于做道場,做禅子,發喪、送葬時披戴。
2、成服,有棺前成服與當空成服兩種,皆須備禮物。當空成服須設上下界禮物,上界齋蔬天金壽金、長錢爆竹、五幹五濕。下界五牲禮物敬天,服滿亦須當空除服。
3、成服禮儀式。行成服禮、陣設,執事者各執其事。升炮、擊鼓三通,鳴金三匝。大樂三吹,大銅三發,細樂三奏,金鼓齊鳴,更細樂。孝子執杖匍匐就位,跪卧仗,稽颡(額)(三次)。一上香,二上香,三上香。司樽者,酌酒、獻酌,奠酒,獻帛,伏俯。請讀祝文,樂止,宣讀,複樂。孝子執杖起立,跪、卧、杖。司樽者酌酒,一獻酌,獻馔(注:吃的食物。意為菜),呈箸(音:注。筷子),二獻酌,獻禽,呈箸;終獻酌,獻鱗(魚),呈箸、獻食,佑(又)食,獻茶,獻帛,稽颡(三次)。孝子執杖起立,禮成,升炮,樂止,孝子執杖匍匐入帏。
4、穿上喪服後,一概不得進入廚房。
五、三獻禮
1、行祭禮前先點香告靈、告祖、告天神。
2、祭奠前準備各種禮物,包括主家與親戚之五牲及豬羊。
女兒、女婿要辦三牲(今為豬肉一份、雞或鴨或鵝一隻、魚一條。全熟)。
豬在左、羊在右,子孫燒香後,推出孝子為主祭,孝孫(或孝侄)一人為陪祭,請谙祭禮過程者為執事。預先請好禮生三人,一人為“通”,一人為“引”,一人讀祭文,行三獻禮,祭奠時子孫先焚香叩拜,再行三獻禮。
3、祭奠場所多設喪居庭院或較寬敞之空地。依地理師指定之方位放置靈柩。柩上披一新毛毯,擺一香案,案上有香爐、蠟燭、水果(或果盆、罐頭)案上放哀章、奠章、紙幡。香案前放一束稻草或草席、或跪墊,備禮生引至靈前跪下參拜。香案三、四尺前設供桌,供桌數目視祭品多寡而定。供桌上擺喪家提供牲禮(五牲)及親戚帶來之牲儀。末端桌上擺三杯酒,三碗雞胗雞肝,備三獻禮祭用。供桌前設跪拜用之稻草、麻袋或跪墊。
4、供桌左方擺豬、右方擺羊。稱之“少牢”。供桌下擺一碗茅砂。
5、香案右方為禮生通之站立位置,“引”則站于末端供桌之旁,讀祭文之禮生則站于香案之側,孝子孝孫等穿有喪服者,圍于靈柩四周,其餘觀禮立于供桌兩側或前方。
6、提供祭拜牲儀者,包含喪家、娘家、出嫁女婆家及媳婦娘家。祭奠完畢,牲儀各自帶回,喪家須給紅包,紅包内金額由理事者決定,以牲儀折合現金或加一、二成為原則。
7、祭奠時進行奠禮之禮生三人,須給予禮生肉(豬肉二斤)一塊、毛巾一條、紅包一個。
8、三獻禮儀式。行祭奠禮(或行賓祭禮)肅靜,陣設,執事者各執其事。升炮、擊鼓三通,鳴金三匝。大樂三吹,大銅三發,細樂三奏,金鼓一齊鳴,更細樂。主祭者(賓)就位,參神,鞠躬,詣輿洗所,授巾,巾淨,輿畢,複。跪,叩首,興平身。詣香案前,跪,一上香,二上香,三上香。司樽者,酌酒獻酌,奠酒,獻箸,伏俯。讀祝文,樂止,宣讀,複樂,興平身。複初位,行初獻禮,主祭者(賓)由東階升詣××老大(儒)人之靈座前就位,跪,一獻酌,奠酒,獻馔,呈箸,叩首,興平身,複初位。行亞獻禮,主祭者(賓)由東階升詣××老大(儒)人之靈座前就位,跪,亞獻酌,獻禽,呈箸,叩首,興平身,複初位。行終獻禮,主祭者(賓)由東階升詣××老大(儒)人之靈座前就位,跪,終獻酌,獻鱗(魚),呈箸、獻食,佑(又)食,獻茶,獻帛,叩首,興平身,複初位。跪,叩首(三次),,興平身,三揖辭神,禮畢,徹馔,升炮(主唱),孝子出帏,答禮,稽颡(三次),答拜(三次)。
六、做道場,做禅子
1、人死後,請道士或和尚追修功德。
2、做道場,一般都有男家祭(即緻悼詞)、女拜血盆、行三線、破地獄等儀式。
家祭,一般都用客家話,顯得虔誠,樸實,不忘祖宗。
由孝子請四、五個十年左右童男,向死者靈前叩頭禮拜,少則2400拜,一般為3600拜,敲一下木魚,拜一下,為死者消災。
破地獄,由和尚手持法器領着孝子圍着預先放好的小青瓦的圈子轉,邊轉道士邊念“消災經”。念畢,和尚手持法器将小青瓦打碎。從東西南北中破,共五門。以讓死者少受陰間地獄之苦難,早日上天堂。
破地獄完畢,吃血酒,孝子每人都要給紅包,少則一個,多者三個。
3、做道場是依時間長短分:道場功果連宵(即一夜),為經濟不是很寬裕人家采用;下午連宵(為下午加一夜)為一般人家常用;其它一晝一夜、二晝一夜就視喪家的經濟條件而定。
七、點主
1、成都客家的點主,一般安排在安葬前一天的午夜舉行,由孝子雙手置于背後,反持神主牌跪地,接受點主,或設點主台。死者是男的,由族長或男家有名望的人點主;死者是女的由娘家代表點主。點主之人稱點主官。點主官用朱筆将前書神牌之“王”字加一點成“主”,稱之“點主”。點主時,由道士或陰陽先生引導點主。點主者,須講四句巴适話。點主官下點主台後,孝子要備一份禮品送給點主之人。
2、請先生書寫香袋,外書名諱谥号七字或十二字,内放書寫生卒年月日時之紅紙,另請工人制香籃、香筒、靈位牌,備安香火之用。
八、營葬
1、發喪前一兩天,請地理師(堪輿家,又稱陰陽)選擇吉地,帶工人攜帶鋤、箕、糖果、金香、往墓地測方位、挖圹。圹寬一弓手(兩手插腰,兩肘間之距離)長九足掌(腳尖至腳跟長度之九倍)深約棺木之高度。并在挖好圹焚香化靈屋。在安葬前一小時,要用豆杆、柏樹技、紙錢燒墳圹,稱之為燒筋井。
2、預先寫妥墓碑,請雕刻工匠刻好。
3、安葬前一夜,打齋普渡衆位無祀孤魂。分葷、齋兩界,各設香案,各插一支香牌,葷界寫“本境男女無祀孤魂香位”;齋界寫“南無焦面菩薩香位”。案上擺設各種祭品,及壽金、銀紙、割金、巾衣...等。每碗祭品上均須插上一支香。
4、打齋普渡夜,将死者神主牌放置旁邊,以禮品祭之。稱之“陪席”。
5、普渡時,道士誦經念詞,宣讀紅紙書寫之普祭文。
6、發喪前,先請先生作哀章,奠章祭文,诔辭、吊辭...等,以備行祭禮時應用。
7、婦人,死還須準備轉祖衫,一疋藍布,一疋黑布,各八尺長,還娘家留念。
8、停柩期間親朋吊唁,并緻送奠儀、挽聯、挽幛等,執事者應登記。親朋來時,死者子孫須跪下迎接。
9、神主牌插于香爐,由長子、長孫捧之。另有招魂竹、紙幡亦由捧香爐者持之。
九、發喪
1、發喪,也稱出殡。10、發喪前,先将靈柩移于廳堂外,設香案、供桌,擺上所有祭品,行發引禮祭之。
2、發引禮儀式。同成服禮,隻把頭尾兩句改動一下:“行成服禮”改為“行發引禮”,“入帏”改為“退位”。其餘完全相同。
3、打火把。用稻草紮成草辮子兩根,根據安葬地遠近來定長短。由兩人打火把,在發喪前十來分鐘前出發,按預定的線路走向安葬地。
4、丢買路錢。丢買路錢之人,沿打火把人走的路線走,一路丢一路的錢紙。遇橋或過函要插香錢。
5、送葬。先花圈,祭幛,孝子端靈位、遺像、靈幡走在靈柩前,再樂隊,然後是靈柩,最後孝女親族戚友。一直送達墓地。稱“送上山”。送葬隊伍頗為壯觀。
6、擡柩者均由族人或幫忙人擔當,今由葬儀社包辦。沿丢買路錢之路線走。
7、靈柩擡起後不得着地;如距墓地遙遠必須中途休息,必須以長闆凳二張承之。送葬者須面向靈柩跪着休息。死者及大,以示尊重。
8、靈柩所經之路途,路上須燃放炮仗。現有些場鎮一般不許燃放炮仗。
9、靈柩到達墓地,置于圹旁,依地理師所擇時辰下葬、掩土、做墓頭。
10、下葬後,地理師還要給孝子女留後土。孝子女背朝墓地,雙手捧土抛向墓地,然後牽起衣服背後兜起,地理師向孝子女撒些大米粒。以示後人發達。
11、送葬回來後,送葬者須先跨火堆(柏樹枝),然後圍一棵樹或預先劃的圓圈轉三圈,再吃點菜食,方可進屋。
12、發喪之日,死者家屬要辦酒宴答謝賓客。酒宴中有一道菜,是用豬肉截成的“三角肉”,代替了九鬥碗中的肘子肉,稱“坨子肉”,帶姜汁味。酒宴要完時,孝子女面向賓客下跪,由禮生代孝子女答謝賓客,孝子女三叩首謝拜。
注:現在按《成都市殡葬管理條例》的規定,提倡火葬,禁止土葬,故以上禮儀有所更改,随禮就可。
十、善後事宜
1、靈柩掩土(火化)後,回喪家應安香火或安靈。孝子女将麻繩、香袋拴于神桌腳上。然後是除孝服。
2、發喪後,死者之床鋪被席及所用器皿,該抛棄者以火毀之;該留者刷洗幹淨,再搬回原位。
3、所留衣物及遺下存款由子女均分,其所遺銀錢,稱為“手尾錢”。
4、女死,于發喪後将娘家的悗布應給娘家帶回。
5、發喪後,需要“送火”,連續三天。首日送至墓地并圓墳,孝帕留尾。次日後漸縮短。
6、回煞。所謂“回煞”,傳說人死後,鬼魂(三魂七魄)要回家收陽間足迹,如遇人驚擾,魂魄就回不來,故家人須回避。回煞日期,是由陰陽根據死者出生、死亡時間推算出來。時間多在晚上,家人不能在家住,須到其他地方“躲煞”。
7、人死之日算起,每七日須做七。五七為女兒七(妹子七)由女兒備牲儀拜之。并在七七四十九天中,一天三次即在吃飯前上香、敬飯。
8、出行。人死後,其配偶、子女須到娘家、舅舅家或至親家走動一下,各走一家。受出行親戚要回贈燒箕一個、甘蔗二根、菲菜二把、包子九個、筷子九雙。
9、上新墳。第二年立春之後,至過社前就要上新墳。子女商量辦,要在将墳墓前跪拜之地鏟平,墳上壘土,焚香拜祭。
10、除孝,亦稱“除靈”。人死後一般在一年以上,古時也有滿三年,今也有120天後除孝的。子女定一個時間,備辦祭祀物品,帶上買的銀可子、孝帕一起去墳前,焚香拜祭。并撕一小塊孝帕,連同紙錢一起焚之。
11、合火。除靈後将香袋燒毀,取其灰與香灰放入祖先神位前之香爐内,稱“合火”。 若有父母、其配偶健在,不能合香碗,父母、其配偶不在後才能合。
12、成都客家人,在死者十年後,擇吉日撿筋,再請地理師選吉地安葬,稱為撿筋葬。每年應備牲儀,率子孫至墓地祭掃,以黃紙挂于墓碑上方之中央,稱之“挂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