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空調、WiFi、西瓜一樣重要,遊泳也是人們夏天不可缺少的快樂!
炎炎夏日,酷暑難耐,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都想到水裡去翻騰翻騰。殊不知,遊泳也是一項高危險性的體育項目。在此,提醒喜歡遊泳的市民朋友們,請選擇合格的遊泳場所!
根據國家體育總局發布的《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規定,未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批準取得《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者,不得擅自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市體育局組織各縣(市、區)體育主管部門對屬地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單位展開全面排查,7月22日,對全市已取得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名錄予以公布,共92家單位,其中包括86家遊泳館、潛水館2家、滑雪場2家、攀岩館2家。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是指專業技術性強、危險性大、安全保障要求高的體育項目。據介紹,國家體育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曾聯合發布《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目錄公告》,具體項目包括遊泳、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單闆滑雪、潛水、攀岩。
按照《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相關要求,未取得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的經營場所不得開展有關經營活動。市體育局希望廣大市民在進行高危險性體育項目健身活動中,要了解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特點,增強自我保護意識,選擇合法經營單位消費,對發現仍在經營但未取得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的場所積極監督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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