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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相信孩子的人品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08 00:19:40

48歲的鄒興華長着一張不怒自威的臉,身材結實,腰杆筆直,神色剛毅,從頭到腳都透露出一股軍人特有的氣質。

他當過14年兵,退役轉業當刑警也有15年了,什麼樣“雞毛蒜皮”的警都出過,但小孩劃車這種事還是頭一次碰到,之後還被媒體接二連三地報道,推上了熱搜。

他完全沒想到,一件小事會引起這麼大的轟動。

不要相信孩子的人品(一件關于孩子清白的)1

鄒興華(本文圖片均為受訪者供圖)

10月7日下午兩點,重慶市沙坪壩區石井坡派出所接警稱一輛奧迪車被劃了。當天值班的鄒興華與同事幾分鐘後到達現場,見到了車主。車主稱,10月5日深夜他把車停在車庫後就沒再開過,且此前并無劃痕。

這是一個被老舊居民樓包圍的露天停車場。他們查看了近兩日30多個小時的車庫監控,發現報警前一個小時,有一名身着灰色外套的男孩曾圍着車轉了一圈,其間還有觸摸車輛的動作,看似漫不經心,不像是在劃車。

但由于沒有其他人接近此車,該男孩被鎖定為劃車的唯一嫌疑人。

不要相信孩子的人品(一件關于孩子清白的)2

事發當日車庫的監控錄像中,隻有男孩一人靠近被劃車輛。

下午5點多,劉韬帶着兒子和父母剛從公園遊玩回來,正打算去附近吃個火鍋,就接到了車庫管理員的電話。劉韬先過去看了監控。

劉韬回憶,當看到兒子伸手觸摸車尾左側時,警察問你們家孩子這是在幹什麼,劉韬知道兒子喜歡昆蟲,“也幹過一些蠢事”,便說可能是在逗車身上的一個蒼蠅。

當時他不知道車上有多少處劃痕,分别在哪些位置,遠遠俯拍的監控也看不清楚細節,心裡有些疑惑,又不太确定。出來一看,前後左右共有8處劃痕,有的還很深,感覺就更不對了。“我當時就說這個好像不是孩子劃的,孩子的身高跟這些劃痕不符合。”

劉宇軒今年10歲,身高約一米四。錄像中,他圍着車轉時,手是揣在兜裡的,沒有明顯的擡手動作,隻在走到車後方時摸了車。

随後,劉宇軒和爺爺奶奶也到了現場,當時已有一些人在旁邊議論。鄒興華低聲問劉宇軒:“是不是你劃的?”他說:“不是,絕對不是。”鄒興華又問,“你圍着車轉幹什麼?”他說我在捉蒼蠅玩。

不要相信孩子的人品(一件關于孩子清白的)3

鄒興華拍下的其中一道劃痕

鄒興華回憶,車主始終認為是小朋友劃的,對方辯解之後,他還懷疑是不是小孩衣服拉鍊或什麼尖銳物劃到的。為此,他們專門查看了一下劉宇軒身上的東西。

後來被傳到網上的執法記錄儀錄像中有一段,是劉宇軒站在奧迪車旁解釋:“當時蒼蠅在這裡,我衣服散起的,我拉鍊也夠不到那麼高,我碰都沒有碰到,我就是在逗那個蒼蠅。”說這段話時,他的語速比平時快一些,顯得有點急。

劉韬接着問兒子圍着車轉時有沒有看到劃痕,他迅速地答了一句:“沒有。”劉韬似乎不甘心,又補了一句:“但是之後也沒有人來了嘛。”兒子聲音低了下來:“我不曉得……”

“我比較了解他,他是分不清。沒注意,還是沒有,你随口一說,可能對自己就很不利。”劉韬事後分析道。

劉宇軒的回答确實印證了車主的說法。在車主堅稱此前沒有劃痕的前提下,他作為這30多個小時裡唯一靠近過車的人,無論如何也“脫不了幹系”。

鄒興華心裡也有疑惑,但沒有證據,他不能亂說話,不然車主可能會不滿,“說你偏向小孩那方,說你是熟人什麼的”。

剛轉業當警察那會兒,他有次出警處理一起關于皮鞋質量問題的買賣糾紛,因為沒有經驗,沒處理好,結果被對方罵得“狗血淋頭”,不得不請求同事支援。從那以後遇到這種雙方矛盾又掰扯不清的事,他會格外謹慎。當天在現場,鄒興華一直保持沉默,沒有表态。

現場有十幾人圍觀,七嘴八舌,“大部分都以為是小孩劃的”,有人建議劉韬回家再好好問一下孩子,“意思是他在這裡是不會認的”,也有人說這是報複行為。

在現場的十幾分鐘裡,劉宇軒感到驚慌、害怕,從一開始“急着争辯”,到後面越來越“不想再解釋”。那短短的十幾分鐘,對他來說,“好像有一些漫長”。

劉韬也察覺到了孩子的壓力,“大人你都說不清,别說讓小孩來辯白了”,他想讓孩子盡快離開這個“是非之地”,便叫父母先把孩子帶走,他留下來與車主繼續協商。

“說實話,我覺得這個事真要是小孩幹的,那也是我的責任,是我的教育失敗,應該由我來面對。”劉韬說他主動協商,就是想把焦點從孩子有無嫌疑轉移到劃痕的處理上。

當時他自己也有點懵,隻想着盡快把事情解決,把影響降到最低,回去再跟孩子慢慢聊。即便要訓孩子,也不能當着這麼多人的面,“又是警察,又是陌生人,給點兒錢是小事,弄出心理問題就不可挽回了。”

不要相信孩子的人品(一件關于孩子清白的)4

劉韬與兒子劉宇軒

鄒興華看雙方商量得差不多了,便叫他們先去吃飯,吃完再到派出所進一步調解。臨走前,他叫車主回憶下之前的行車軌迹,看有沒有其他錄像,如果有,他就幫忙調看一下。後來車主告訴他,之前停車的地方沒有監控。

劉韬沒有去吃飯,警察和車主離開後,他獨自留在車庫問守門師傅情況。此時,在家休息的妻子也聞訊趕來,聽完師傅的講述仍“想不通”,她不相信是孩子幹的。随後,又有兩位刑警來到車庫看監控,劉韬夫婦提出了質疑,兩位警察沒有說話,就走了。

後來到了派出所,鄒興華給車主推薦了一家比較便宜的修理廠,還幫忙講了價。雙方過去定損時,劉韬當場付了3500元的修理費。

晚上回到家裡,劉韬把兒子叫到書房談話,把下午的問題又問了一遍,希望他在沒有壓力的情況下講出真相,但兒子始終說不是他幹的。

“我也想套他話,我說就算是你幹的也沒關系,你說出來爸爸也原諒,這個事做錯了,咱今後不做這個事,我一說到這,他就說不是他幹的。我說有沒有可能是你不小心劃了,他說也有可能,過一會兒他又說不對,‘爸爸,不小心也不可能劃8個’。”

劉韬了解兒子的脾性和膽量,“知道他什麼時候會繃不住,就要招”,但現在把他顧慮都打消了,他還是不認,說明就沒有撒謊。

談到這裡,劉韬沒辦法再往下問,隻能告誡兒子吸取教訓,今後離别人的車或貴重物品遠一點,免得惹麻煩。

劉宇軒印象中,那天晚上的談話大概持續了1個小時。他說他當時還是有些害怕,又有些後悔,“不應該跑車棚邊繞”。

聊完後,劉韬心想,真不是孩子幹的,那就想辦法去證明。他突然想到自己的車與那輛奧迪隻隔了幾米,中午開出去的時候,也許有拍到什麼。

不要相信孩子的人品(一件關于孩子清白的)5

事發當天,劉韬的行車記錄儀截圖,其中幾秒,兒子從被劃車輛的旁邊走過。

第二天下午,他把行車記錄儀取回來看,很遺憾,錄像太短,且車輛反光,看不清楚。他給鄒興華打了個電話,先說了下昨晚跟孩子的談話,然後講了行車記錄儀的事,希望能啟發他們去調查。

令劉韬意外的是,鄒警官說他正在看監控,打算看完後再通告雙方。在他看來,事情過了一天,雙方也已協商私了,對警方而言,這件“不用立案”的事算是了結了,沒想到鄒警官還在查。

晚上他又去了趟車庫,想和守門師傅商量,調取事發前旁邊一輛别克車的監控,未果。談話間才得知,鄒警官一大早就過來把監控調走了。

事實上,鄒興華心底的疑問一直沒放下。前一天晚上回到派出所值班,他越想越不對,“睡覺都在想這個問題”,會不會不是小孩劃的?如果不是,不就冤枉人家一輩子了?當時在現場,他就發現小孩不高興了。

他想到自己小時候被冤枉的經曆。他從小生長在農村,有時候他明明從自家地裡背回來的蔬菜,别人非要說是偷了他家的,跟大人一講,雙方就要吵架,鬧得很不愉快。

還有一次,他去打豬草喂豬,本意是為了給家裡減輕負擔,但那天舅舅來家裡說外公去世了,母親到處找不到他,以為他跑去哪兒玩了,等他回來後,母親“不問青紅皂白”就把他打了一頓。那種“藤條打在腦殼上”的感覺,他到現在還記得,“真的記一輩子”。

“我是對的,怎麼能打我?(小孩子)你怎麼講得赢,大人他說東就是東,說西就是西。”他說起這件四十多年前發生的小事,仍有些不平。

“人都不能受委屈,不管是小時候還是成人以後。”如今他作為一個大人,不能冤枉小孩,作為一名警察,更不能冤枉好人,即便是在一件小事上。

這并不是鄒興華第一次在小案上費盡心思。

今年6月,一個小賣部老闆被人“調包”訛走了100元現金,鄒興華通過車牌号查到訛錢者的電話,但一直聯系不上。他找到對方的父母,父母說早不管他了。他又找到對方的妻子,妻子說早分了。調解陷入了僵局,朋友、同事甚至小賣部老闆都勸他算了。

鄒興華沒有“算了”,他加了對方妻子的微信,不停地溝通、講道理,最後終于說通妻子幫丈夫還了這100元。有人問他為什麼舍得在小案上投入,他說,為老百姓求個公平公義,哪有什麼大小之分。

不要相信孩子的人品(一件關于孩子清白的)6

鄒興華在派出所查看監控

鄒興華決定查清此事。8日早上一交完班,他就去把30多個小時的錄像拷了回來,此後隻要所裡沒有緊急的事,不管上班時間還是休息時間,他都在看,花了兩天半才全部看完。

他仔細比對小孩的手部動作和劃痕位置,發現有劃痕的地方小孩沒有摸,小孩摸的地方也并沒有劃痕,由此判斷不是小孩劃的。

但光有判斷還不夠,還是要找到實實在在的證據,才能給車主一個交代。

于是,他又去問車主近日的行車軌迹,根據車主提供的詳細信息連續追蹤,最後在江北區某地下停車場入口處的監控錄像中,發現10月5日下午他的車已有劃痕。

車主事後解釋說,自己幾乎每天早出晚歸,沒有留意到車是何時被劃的。“應該是4号的時候,在其他地方被劃了。”鄒興華說,那個地方沒有監控,所以無法進一步追查。

不要相信孩子的人品(一件關于孩子清白的)7

10月10日,劉韬在江北停車場的監控中心看到的監控畫面,并拍照發給了鄒興華,鄒随後到現場調看了監控視頻。

8日那天鄒警官說他還在調查後,劉韬沒有立即告訴兒子,一是擔心孩子情緒波動太大,二是擔心警方查不出更多的證據,這個事情又可能不了了之。但當晚睡前聊天時,他像講故事一樣跟兒子說,爸爸今天去看了行車記錄儀,或許可以洗脫你的嫌疑,“他說然後呢,我說沒有啊,他還挺遺憾的。”

10日下午,鄒興華告訴劉韬,已經排除了小孩的嫌疑。劉韬很高興,跟兒子講了兩遍,兒子似乎才反應過來,說了句“謝謝爸爸”,沒有想象中那麼興奮。

當天晚上,他和孩子去拿快遞,回家路上碰巧偶遇了車主,車主當面和孩子道了歉,并退還了3500元。這是劉韬覺得整件事最圓滿的地方,因為如果是事後線上退錢,道歉可能不那麼容易實現,而且電話道歉和當面道歉的意義也不一樣。他明顯感覺到,道歉之後,孩子輕松了不少。

劉宇軒告訴記者,他當時确實很開心,“證明不是我。”在此之前的3天,他總會時不時想起這件事,包括與爸爸的談話内容。他很想忘記,不去管它,因為這件事對他來說“太複雜”。

“當個冤大頭還是會潛移默化地影響你對事情的判斷,也許你今後遇到另外的事情,就可能采取不同的方式。”劉韬覺得,如果沒有查明真相,孩子心裡面可能會有想法,尤其是大一點之後。但幸運的是,他們遇到了一個認真負責的警察。

還了孩子的清白,鄒興華也很高興,“努力這麼多天還是很值得的。”他相信孩子的成長會被這件事所影響,畢竟他用事實向孩子證明了一點:“這個世界還是公平的。”

不要相信孩子的人品(一件關于孩子清白的)8

10月下旬,鄒興華收到一個網友從北京寄來的錦旗。

來源:澎湃新聞(ID:thepapernews),實習生:李科文、陳燦傑,記者:任霧

本期編輯:胡洪江、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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