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怎麼正确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休息休假時間是勞動者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任職期間内,不必從事生産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時間,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勞動者怎麼正确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休息休假時間是勞動者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在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任職期間内,不必從事生産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時間。
一、勞動者依法享有哪些假期呢?
2019年7月,國家人社部發布了《我國法定年節假日等休假相關标準》,規定了勞動者依法享有休息日(公休假)、法定節假日、帶薪年休假等假期。另外女職工依法還享有産假、我省的男職工還規定享有陪産假等假期。
二、我國的法定節假日有哪些呢?
根據國務院第三次修訂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其中第2條規定了我國全體公民享有的節假日包括: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4.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6.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7.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共計11天。且以上節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應當在工作日補假。
三、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怎樣支付加班工資?
根據《勞動法》第44條和《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20條有關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标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當支付加班費,其中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者享有年休假的條件是什麼呢?
根據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2條規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3條也規定了,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者享有年休假的标準是什麼呢?
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3條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且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4條也規定了,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計為累計工作時間。
六、勞動者年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是怎樣規定的呢?
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2條規定: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且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而《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10條也規定了,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年休假天數少于應休年休假天數,應當在本年度内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七、女職工的産假有多少天呢?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7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産假,其中産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産的,應增加産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産假15天。《山東省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2條也規定了,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産假,其中産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産的,增加産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産假15天。另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職工産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7天。所以,我省女職工依法依規生育的一般最短可以享有158天産假。
八、女職工産假期間的工資報酬是怎樣規定的?
根據我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第8條規定,女職工産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标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産假前工資的标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山東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25條也規定了,符合法律和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産假外,增加産假60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7日。且增加的産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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