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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2日,接到法院的送達電話,12368打的電話,說是:有一份我與某某村委會的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福建省高院的民事裁定書已結案,能否用短信的方式送達?
被我直接拒絕!因為我是要接着向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的,也就是二審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同級人民檢察院,福州市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如果是短信的方式送達,自己要到外面去打印裁定書,不僅要浪費時間、還是自己出打印費用,最為關鍵的是,裁定書送達的時候,要證明比較麻煩,還得短信截圖等作為證明。要求福建省高院直接用中國郵政快遞送達則比較好,中國郵政都是有快遞查詢記錄的,而且是官方機構,比較可靠,送達的時候比較準确!而且書面的裁定書也比較好看,比較好研究細節!
12368收到我的要求後,詳細報送了一下我的收信地址,我進行了地址确認。通話結束。法院的裁定書即使是判決我敗訴,我依然會在第一時間接收快遞,因為隻要法院的判決結果已做出,當事人應積極簽收判決文書,否則,不利後果由當事人承擔!而且送達日期,就是按郵寄的日期,即使當事人不接收,也一樣按送達處理,這樣浪費的是自己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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