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在悟空問答裡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一喪三年窮,一婚半生困。但我不知其意,故沒有作答。
昨日,碰到我的初中老師,我便對老師提及了這句俗語,想讓老師給我解釋一下這句俗語的含義,老師聽後如是說:
一、一喪三年窮在古代的時候,“孝”字當先。雖然也有忤逆之子的存在,但忤逆之子是非常少的。一般來說,絕大部分子女都是非常孝順的。比如,古代的二十四孝中就有戲彩娛親、鹿乳奉親、百裡負米、埋兒奉母、賣身葬父、聞雷泣墓等等故事,由此就可以看出古人對待自己的父母那可是用盡了自己的感情的。
在父母在世的時候,子女會盡孝。如果父母不在人世了,子女也同樣會守孝三年。在至親去世後的三年之中,有些做官的孝子會請假回家“居喪”三年,在“居喪”的三年之中是領不到官府的薪水的;有些做生意的孝子也要呆在家裡,隔三五日,去父母的墳頭祭拜一次,在“居喪”的三年當中也不能外出做生意;即便是自家種地的農民孝子,也會因經常去父母墳頭祭拜而荒廢了田園。因此,古人才說“一喪三年窮”。
在網上,有網友在解答這類問題時往往與子女大操大辦喪事聯系在了一起。說“三年窮”是因大操大辦喪事所導緻的。這種回答完全是錯誤的,這些答題者是完全不懂得曆史的,等于是亂答胡答。千萬不要相信。
二、一婚半生困
男女結婚都是需要彩禮的。當然,古代的彩禮與現代社會的彩禮不同,古代不需要車子、房子。但是,古代的彩禮中也包含衆多物質财富。比如,聘金、聘餅、海味、三牲、帖盒(禮金盒)、茶葉、芝麻、生果、活魚、绫羅綢緞等等,而且,古代的婚禮過程共分為六個階段,古稱“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在這六個階段當中,沒有不需要花錢和不需要禮品的。要知道古代農民靠的都是農耕經濟,收入是非常少的,盡管當時的彩禮在今天看來簡直是不值得一提,但在那個年代可是一筆巨大的開支,許多普通農戶是根本承受不起的。不過,在那個時候,親友們的關系都搞得非常好,一旦哪位親友家有孩子訂婚,其他親友都會鼎力幫助,該出物的出物,該出錢的出錢,齊心協力将婚事給辦了。然而,親友的财物或金錢幫助僅僅是幫助,并非“贈與”,是需要主家在未來的日子裡慢慢償還的。在這種情況下,有些娶了媳婦的貧困家庭就需要在辦完婚事後的未來日子裡勒緊褲腰帶,用大半生的時間去還債了。因此,古人才說“一婚半生困”。
當然,有的網友将這句俗語與現代婚姻中的彩禮結合起來去解讀,也是未嘗不可的。但這句俗語是古人總結的,同時,古人也沒有預測到現代社會的“彩禮現象”,因此,單純地用現代婚姻中的彩禮去解讀這句俗語是完全錯誤的。而最好的方式是“古今結合起來”進行解讀。
以上所言就是這句俗語的意思。至于說有沒有道理,其實就不用問了,因為通過解讀我們就會感覺到是非常有道理的呢!
哦!這句俗語原來是這種意思啊!幸好我沒有在悟空問答中作答,否則,網友也會認為我是在“瞎答亂答”的呢!因此,我暗自慶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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