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水是指腹腔内遊離液體的過量積聚,是體征而并非一種疾病。正常腹腔有大約50ml左右液體,起潤滑腸道的作用,任何病理狀态下導緻腹腔内液體量超過200ml即稱為腹水。産生腹水的病因很多,比較常見的有心血管病、肝髒疾病、腹膜病、腎髒病、營養障礙病、惡性腫瘤腹膜轉移、卵巢腫瘤、結締組織疾病等。約80%的腹水病因為肝硬化,其次為腹膜炎症及腹膜本身的腫瘤或轉移癌。
良惡性腹水鑒别指标較多,主要有腹水常規、生化、腫瘤标記物等指标,但均為非特異性指标。為減少和避免判斷失誤還應結合臨床資料綜合分析,聯合檢測,不宜過分依賴某項指标。細胞學檢查是金标準,若腹水中找到腫瘤細胞即可明确診斷為惡性腹水。
惡性腹水是指惡性腫瘤累及腹膜或腹膜原發腫瘤所緻的腹腔積液,最常見于消化道腫瘤及婦科腫瘤,預後差,臨床上,惡性腫瘤患者一旦出現惡性腹腔積液,即意味着病變已局部轉移或全身擴散,是腫瘤晚期的标志,消化道腫瘤引起的惡性腹腔積液預後最差,中位生存期僅3-5個月,胃癌和胰腺癌(1.4個月),結腸癌(4.7個月);卵巢癌腹腔積液中位生存期在一年左右,所以,總體來說惡性腹水一年生存率<10%。如果是生殖系統腫瘤比如卵巢癌引起的,相對來說惡性程度低一些,對化療藥物也比較敏感,初次治療腹水控制率高,而其他癌性腹水治療非常棘手。排放腹水雖然可以迅速減輕腹内壓力,緩解心、肺、腎及胃腸道等的壓迫症狀,減輕病人的痛苦。但這種緩解隻是暫時的,腹水會在短時間内迅速增長,反複排放腹水反而會導緻體液及蛋白質的大量丢失、水電解質紊亂、直立性低血壓,誘發肝昏迷等嚴重後果。
因此,排放腹水不能作為首選治法。對于個别患者,腹水影響呼吸功能及心腎功能等情況時,方可考慮腹腔穿刺放腹水,以減輕腹腔内壓,增加腎血流量,暫時改善呼吸功能及心腎功能,在排放腹水後,應給予腹帶加壓包紮腹部,防止腹腔内壓銳減,出現低血壓等不良反應,放腹水後還要補充白蛋白。惡性腹水引流後還需要灌注藥物已控制腹水增長,可以灌注的藥物種類繁多,目前無标準治療方案,也缺乏大樣本、随機、對照研究,總體療效有限,各有優缺點,随着分子靶向藥物的興起,分子靶向藥物在惡性腹水中也将起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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