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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學校開學的最新通告

教育 更新时间:2024-05-23 21:07:00

近日,教育部以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絡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為宗旨,印發了《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中小學生原則上不得将個人手機帶入校園”。

哈爾濱學校開學的最新通告(堅決禁止新學期)1

哈師大附中、德強高中、蕭紅中學等哈市多所學校在新學期開學前明确提出要求,堅決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電子産品進校園,違規者學校将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罰。

哈師大附中

哈師大附中依據中學時代的學生特點,将采納“家校合作”協同育人的方式,加強對學生自覺自律的教育,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發布《關于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的通告》。

哈爾濱學校開學的最新通告(堅決禁止新學期)2

27日,

哈師大附中學生處發出新校規:

從3月3日起,

堅決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電子産品進校園,

違者将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台”。

《公告》針對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

做以下明确規定:

1.堅決禁止學生攜帶手機等電子産品進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監護人到校填寫學生處制定的情況說明與申請表,經學校批準後方可帶入校園,但禁止帶入課堂,帶入校園後要主動交給班主任或班主任指定的專人保管。否則一經發現,則無條件上交學校統一保管,畢業後由家長來校領取。

2.學校将設立全體教師和各班級班委會兩級監督監察機制。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教師和班委會成員有權将學生手機收交至班主任處或學生處,并及時聯系家長執行第1條規定。

3.學生處、各年級将不定期開展關于學生攜帶手機的檢查活動,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予以統一保管手機并通報批評,并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台”。取消其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并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反思。同時,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

4.在教師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給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将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并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台”。态度惡劣的還要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5.學校藝術節、社團、運動會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6.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系,各班級可根據本班具體情況,設非智能手機一部,作為班級公用電話,由班主任指定專人負責。

7.疫情防控期間,如學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手機掃碼的,參照第1條規定,需由監護人填寫學生處制定的情況說明與申請表,手機可帶入校園,但堅決禁止帶入課堂。

8.本規定從2021年3月3日起執行。

蕭紅中學

蕭紅中學近日發布《關于學生帶手機進校園問題緻家長一封信》。通過緻家長一封信、班級微信群和官方微信公衆号等方式廣泛宣傳學生使用手機的危害,并利用主題班會結合當前中學生由于使用手機造成的危害案例進行引導教育。

學生進入校園,一般不需要和家長聯系,如必須聯系,可使用班主任的手機,家長如急需聯系學生,可直接聯系班主任;

學生确有特殊情況将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後應将手機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帶手機入校,學校将立即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并及時與家長聯系溝通;對違規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學校将視情節給予相應處理。

德強高中

德強高中針對“禁止學生攜帶手機入校園”發出緻家長的一封信,明确提出:

1.堅決禁止學生在校期間攜帶和使用手機(包含老人機)、平闆、MP3、MP4等電子産品。一經發現,則無條件上交學校進行統一保管,并通知家長來校領取并配合教育。

2.在校期間,學生需要和家長溝通,可使用公共電話卡或通過班主任與家長聯系。

3.教師在學校任何地點發現學生攜帶手機,有權将學生手機沒收,交由班主任處理,學生寫書面反思,并進行通報批評。

4.教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給予配合的将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态度惡劣的還将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并記錄在學生違紀檔案中。

5.政教處、各年級将不定期開展相關檢查活動,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予以沒收手機并通報批評,記錄違紀檔案。同時,通知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進行有效管理。

記者 張巍

來源: 哈爾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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