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一詞有兩重含義,既指一種社會角色,又指這一角色的承擔者。 廣義的教師是泛指傳授知識、經驗的人,狹義的教師是指受過專門教育和訓練的人,并在教育(學校)中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人。很多大學生在大學期間就開始備考教師資格證,等到畢業後,參加了教師招聘考試。很多在教師崗位工作的人,對于教師的職務和職稱還不是很明白,今天小編就給大家解釋一下。
教師職務是指教師在所在單位承擔的具體分工,一般是指行政職務,并不是什麼老師能力或級别,而如果是老師級别方面的,那叫做老師職稱。
(1)職務:教師、教導主任、總務主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學院院長、校長助理、副校長、書記、校長等等。
(2)職稱:中教一級、中教二級、高教、講師、副教授、教授、研究員等等。
以上就是小編給大家說的教師職務和職稱的區别,希望能讓大家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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