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場監管局今天(8月11日)通報一起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案件。
日前,青浦區市場監管局根據舉報線索,聯合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對青浦區崧煌路666号開展聯合執法檢查,當場查見上海甬領包裝印刷有限公司在此從事商标印刷的經營活動。
執法人員現場查獲已制造的“愛生活”“海飛絲”“潘婷”等商标标識200餘萬張。根據商标權利人出具的鑒定證明,當事人制造的上述商标标識屬于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标标識。
《商标法》規定,僞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标标識或者銷售僞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标标識的,屬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有該行為,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标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僞造注冊商标标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5萬元以上的,可處違法經營額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5萬元的,可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
青浦區市場監管局依法查處上海甬領包裝印刷有限公司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标标識的違法行為,因當事人的行為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監管部門告誡提醒,商标印制單位應當在取得商标權利人的授權後方可印制商标,所印制的商标樣稿應當與《商标注冊證》上的商标圖案相同,不得采取不正當手段擾亂市場環境的公平正義。
題圖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管局
來源:作者:陳玺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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