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購房人購買了房屋後在驗收時應該如何檢驗房屋的面積問題?如果房屋出現了面積誤差又應該如何處理?房屋面積的誤差是如何計算的?下面華律小編就房屋面積出現誤差相關問題進行詳細的介紹,歡迎大家的閱讀,希望能帶來更好的幫助!
房屋出現面積誤差如何處理,怎麼計算誤差
計算公式
面積誤差比=(實測面積-預測面積)×100%÷預測面積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實測計價面積-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的絕對值*100%/合同約定計價面積
商品房房屋面積差異時的處理
購房業主應注意,按套内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産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式。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确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内(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産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産開發企業承擔,産權歸買受人。産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産開發企業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産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買受人。
套内建築面積與分攤的共有面積誤差處理
購房人還應注意,商品房建築面積由套内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的組成,套内建築面積部分為獨立産權,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部分為共有産權,買受人依法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按建築面積計價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套内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築面積,并約定建築面積不變而套内建築面積發生誤差以及建築面積與套内建築面積均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
根據有關規定,商品住房預售時合同約定的房屋建築面積和交付時的實測房屋建築面積不一緻時,按共用部位分攤的建築面積、套内建築面積分開處理的辦法處理:
(1)共用部位分攤的建築面積增減的處理辦法
a.預售合同約定的面積與交付時實測的面積若有誤差,其面積誤差比在0.8%以内(包括0.8%),預售合同約定的轉讓總價格不變。面積誤差比計算公式如下:
面積誤差比=實測共用部位分攤建築面積-預測共用部位分攤建築面積預測共用部位分攤建築面積×100%
b.預售合同約定的面積與交付時實測的面積誤差是指除房屋建築設計變更外,其他原因引起的誤差。
c.實測面積大于預售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比超出0.8%的,購房人也不承擔超出部分的房價款;實測面積小于預售合同約定面積,面積誤差比超出0.8%的,房地産開發經營企業應退還超出0.8%部分的房價款。
(2)套内建築面積增減的處理辦法
a.套内建築面積按“按實結算”的原則處理,房地産開發企業應根據這一原則與購房人平等協商,通過預售合同約定具體的處理辦法。
b.凡合同沒有約定處理辦法的,實測面積大于預售合同約定面積的,購房人不承擔超出部分的房價款;實測面積小于預售合同約定面積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退還多收的房價款。
(3)商品住房預售時合同約定的房屋建築面積和交付時的實測房屋建築面積一緻,但約定的共用部位分攤建築面積、套内建築面積與交付時的共用部位分攤建築面積、套内建築面積不一緻時,仍按上述辦法處理。
(4)預售合同載明房屋建築面積,但未載明共用部位分攤建築面積、套内建築面積,交房時房屋建築面積增加的,購房人不承擔增加部分的房價款;房屋建築面積減少的,房地産開發企業應退還多收的房價款;但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多退少補”該按什麼面積計算?
建築面積變小套内面積變大
公攤面積增加導緻建築面積增加,業主不用補錢。按照《房地産轉讓辦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公攤面積增加,業主無需為此補交房款。律師強調:“房屋套内面積與業主有着最密切的關系,因此在套内面積減少、建築面積增加的情況下,要求業主承擔補交房款的責任,與公平的法律精神相違背。”
建築面積變大套内面積變小
如果房屋的公攤面積增加,業主無需為此補交房款。可見,在房屋套内面積減少、建築面積增加的情況下,房地産開發商要求業主承擔補交購房款的責任的做法,已違背了公平合理的民事法律精神。遇到此類情形時,消費者完全可以依據有關規定,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同時,對于房屋套内面積減少的部分,業主也不應該要求開發商退錢。因為這個面積可以與房屋增加的公攤面積進行相互抵充。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