僞造車禍20起 兩年騙保24萬
7人團夥惡意制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公司保險理賠款,兩年内作案20起,騙取理賠款24萬餘元。3月30日,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檢察院對該起保險詐騙案提起公訴。近日,姜某因犯保險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2萬元。
2021年10月17日,江蘇某保險公司的一名員工在核查保險時發現,一姜姓男子的車輛頻繁出險,有僞造交通事故騙保的可能,于是向揚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報警。警方立案偵查後,迅速将姜某抓獲。
2019年,姜某在經營汽車修理廠過程中,了解到可以通過制造虛假交通事故騙取保險理賠款。第一次試水,姜某找到朋友任某,二人制造了一起事故,并成功獲賠5400元。此後,姜某一發不可收。2020年,姜某又找到朋友姚某,說自己家車的發動機有問題,在二手車市場不好出手,撞至報廢則至少可獲得保險理賠款2萬元,想讓姚某幫這個忙。姚某便駕駛該車在路上物色到一輛貨車後,随即撞上去,最終,該車獲得保險理賠款2.43萬元。
就這樣,姜某及其朋友一共7人如法炮制,在兩年内陸續通過類似手法制造了20起交通事故,累計獲賠24萬餘元。
江都區檢察院審查後認為本案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以保險詐騙罪追究姜某刑事責任。其餘涉案人員因在審查起訴期間追訴标準的變更,不再構成保險詐騙罪,遂對他們作出不起訴處理。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提出的量刑建議,作出以上判決。
轉自:正義網-檢察日報
來源: 石家莊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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