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網·閃電新聞8月12日訊 8月8日,閃電新聞報道了東營的常先生在一個名叫“嘀嗒出行”的平台從事順風車服務,卻被濰坊青州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判定為違法罰款1萬元。常先生表示自己很冤枉,他說自己完全按照嘀嗒出行平台的流程操作的,如果違法也應該讓平台糾正錯誤(跑順風車剛到地方就被查處!執法部門:“嘀嗒出行”順風車“涉嫌違規”)。随後,嘀嗒出行的工作人員也主動聯系了常先生,表示會委派專人到做出處罰的青州市交通運輸監察大隊進行溝通,8月11日,記者再次來到青州,調查事情的最新進展情況。
從事“嘀嗒出行”順風車 幹了一單被罰一萬元
東營的常先生告訴記者,注冊嘀嗒出行軟件幹順風車,原本想着減輕出行壓力,尋找順路乘客省點油錢,可這油錢沒省多少,卻被罰款1萬元。
常先生的兒子告訴記者:“注冊的時候就了解過, 平台說是順風車,公安局有備案,國務院相關文件支持是合法的,我們才敢去注冊這個東西。”
從常先生出示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中可以看到:8 月3号的早上,青州市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執法人員,在青州市火車北站進站口對常先生的車輛進行檢查,發現該車使用嘀嗒出行軟件在事發前一天接單,而該訂單為乘客事先發布,乘客通過平台支付了90.3元車費,最終判定常先生未取得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濰坊青州市交通運輸監察大隊的工作人員表示,接單的方式有問題,正常的順風車是車主發單乘客選單,常先生這個反了。在《濰坊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轉型升級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中明确,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出行方式。
調查:各地交通運輸部門如何看待?
常先生覺得心裡比較虧,那麼到底是嘀嗒出行平台的運營模式有問題,還是交通運輸部門的處罰有問題呢?對此其他地市的交通管理部門又是如何看待的呢?帶着疑問記者陪同常先生來到了東營市交通運輸局運管處了解情況。
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同樣不認為嘀嗒出行的模式符合順風車的相關定義。随後記者也電話聯系了淄博市交通局城市交通科,其工作人員也表示,嘀嗒出行隻是在摳字眼打擦邊球。
跑順風車被罰1萬 嘀嗒出行:不違規
8月11日記者也來到了做出處罰的青州市交通運輸監察大隊了解情況。青州市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審理室主任張良表示,目前他們還沒有接到嘀嗒出行方面的反饋。
對于之前做出的處罰,青州市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工作人員認為,他們的處罰是依法做出的。“該單屬于乘客事先發布,訂單的起始地為東營,目的地為青州市北站,該車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行為。”
工作人員認為,按照國務院發布的相關指導意見,從事順風車業務必須是車主事先發布出行信息,由乘客來選擇,而不能由車主選擇乘客的出行需求。
“通俗講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乘客選擇乘坐,提供者提供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共享的出行方式。”張良表示,嘀嗒出行是乘客事先發布,車主選擇乘客,因此不屬于順風車。
對此嘀嗒出行工作人員會如何解釋呢?“我們順風車車主要預設出行路線,然後乘客也發布他的出行路線,平台進行匹配,車主才能看到乘客的匹配度來發出邀請,我們平台時雙向确認的機制,是否搭乘主動權在乘客這邊。”
車主:未選路線看到不同乘客需求 違規嗎?
嘀嗒出行的工作人員介紹,他們認為平台的經營模式是合法的,那麼之前有順風車主質疑,平台在車主沒有設置出行路線的時候,就可以推送附近的乘客訂單和城際出行訂單的情況又作何解釋呢?
嘀嗒出行工作人員說:“我們車主端的确可以看到訂單,但是隻是對他進行出行參考,他是可以通過上面進行邀約的,是這樣,但是車主一定是發布過預設路線了。”
工作人員表示,這些附近訂單和城際訂單都是針對車主的需求進行匹配推送的。
常先生也嘗試再次使用嘀嗒出行的附近訂單和城際訂單功能,可以看到在不确定此次車主出行方向的前提下,平台的确推送了和很多目的地不同的乘客出行需求訂單供車主選擇和邀約。
一方面常先生按照嘀嗒出行平台進行的順風車業務被判定違規,另一方面順風車主質疑,如果正常接單都違規,那麼平台設置的附近訂單和城際訂單功能就更違規了。
車主:從來不順路 也能看到乘客需求?
嘀嗒出行工作人員介紹,他們認為附近訂單和城際訂單的推送,是車主曾經有類似的常用路線等情況,才會進行相應推送。但是常先生表示,對于一些他根本沒有去過也沒有預設的地點,他同樣可以看到乘客出行需求訂單。随即常先生在端口輸入“秦皇島”,點擊出發平台,立即就出現乘客信息。
常先生認為,選擇未去過的目的地後,平台同樣會提供順路的乘客需求訂單供車主邀約,另一方面在城際訂單等功能中,一些沒有去過的地方也被推送給了車主。“比如晉城、南通等等這些不地山東省内的,也沒去過,也咩搜索過,他自動就推薦出來。點南通,劉可以顯示出東營到南通的乘客,點一個乘客就可以邀約捎帶。就感覺這個平台模式,不合法、不合理。”
對此交通運輸執法部門認為,這些行為同樣涉嫌違規。張良表解釋說:“他違反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是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車的共享出行方式。”
根據國家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發布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資質的車輛、駕駛員提供信息對接開展網約車經營服務。不得以私人小客車合乘名義提供網約車經營服務。
張良表示,“對于媒體的報道我們非常重視,關于平台問題是一個新生事物,我們将根據相關規定向上級彙報。”
疑問:車主被判違規 平台如何監管?
僅僅處罰常先生,而平台方面卻堅持不認為違規,并且不做出改變,還有更多車主可能會因為使用嘀嗒出行被罰。對此,當地交通運輸部門表示他們會逐級上報,要求涉事平台依法從事相關服務。
順風車工作人員表示:“我們是依照58号文開展的這項業務,跟當地的青州主管部門在溝通和彙報上存在信息的不對稱,近期我們也在做這方面的事情,在跟各級彙報我們順風車是怎麼開展的,後期如果在模式上達成一緻之後,我們會在處理結果上有跟進”
除此之外,青州市交通運輸監察大隊審理室主任張良表示他們會以這件事為契機,加強對全市行業的監督。
編後:
常先生現在是徹底迷糊了,如果嘀嗒出行的經營模式的确存在問題,那麼是不是應該做出改變并且賠償自己的因違法造成的損失,如果不違法,平台也應該提供證據配合他解除違規引起的處罰行為,對于此事閃電新聞還将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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