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5月份以來,全國各地已發生多起高處墜落事故:
5月12日10點35分,廣西貴港市覃塘區覃塘鎮北街一建築工地發生起吊機運送混凝土過程中突然滑落事故,正在四樓頂作業工人随其墜樓被壓,身體多處受傷,手臂被鋼筋刺穿。
據了解,該建築共四層,已經封頂了,頂部建設兩個凸起的“閣樓”,昨天已做好一個,今天在對另外一個凸起的“閣樓”建設。起吊機在運送混凝土過程中,突然滑落,導緻上面一工人随同運送的水泥漿一同掉落至一樓被困。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網5月9日事故快報顯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首府中央花苑三期發生高處墜落事故,死亡1人。
5月4日12時20分左右,常熟恒豐置業有限公司新建标準廠房項目3#廠房項目工地,1名工人在辦公樓北側與廠房交接處的外腳手架腳手闆鋪設過程中不慎從操作面墜落至地面(高度約5.4米),随即由現場管理人員送至醫院搶救,經搶救無效死亡。
5月1日,江蘇句容市吾悅廣場二标工程工地,1名外牆塗料施工人員在1#樓樓頂(23層)進行吊籃移位,在下放吊籃鋼絲繩時不慎墜落至地面,經120确認當場死亡。
高處墜落事故,不僅僅會造成工期延誤、經濟損失、單位受罰,更會讓一個家庭支離破碎!那麼,什麼是高處作業?高處墜落會有什麼後果?又該如何防護?
按照《高處作業分級》(GBT 3608-2008),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2米)的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
在施工現場的高處作業中,如果未采取防護措施或防護措施不到位、作業不當,都可能引發人或物體的墜落。人從高處墜落,稱為高處墜落事故,物體從高處墜落砸到下方的人,稱為物體打擊事故。
長期以來,高處墜落、物體打擊事故是建築施工領域的重點防範内容。
基本類型有5種
建築施工領域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作業5種基本類型。
臨邊作業
即工作面邊沿缺少圍護設施或圍護設施的高度低于80厘米時的高處作業。
1.在基坑周邊無防護的陽台、料台與懸挑平台上,在無防護的樓層、樓面作業。
2.在無防護的樓梯口和梯段口,在井架、施工電梯和腳手架等通道兩側,在各種垂直運輸卸料平台的周邊作業。
洞口作業
即孔、洞口旁的高處作業。包括在2米及2米以上的樁孔、溝槽與管道孔洞等邊沿作業。若防護措施落實不到位,可能造成作業人員從高處墜落。若物體從洞口墜落,還會傷及下方人員。
1.在建築物樓梯口、電梯口及設備安裝預留洞口(未安裝正式欄杆)等周圍作業。
2.在預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周圍作業。
攀登作業
即借助建築結構、腳手架、梯子或其他登高設施,在攀登條件下進行的高處作業。由于沒有作業平台,作業人員隻能在可借助物上作業,作業難度大,危險性大。
1.在建築物周圍搭拆腳手架、張挂安全網。
2.裝拆塔機、龍門架、井字架、施工電梯、樁架,登高安裝鋼結構構件等作業。
懸空作業
即在周邊臨空狀态下進行的高處作業。其特點是操作人員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作業,危險性很大。
1.建築施工中的構件吊裝,利用吊籃進行外牆裝修。
2.進行懸挑平台或懸空梁闆、雨棚等特殊部位的支拆模闆、紮筋、澆砼等作業。
交叉作業
即在施工現場的上下不同層次,于空間貫通狀态下同時進行的高處作業。在交叉作業中,若高處作業時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運物體散落,都可能砸到下方的作業人員,發生物體打擊事故。
1.施工人員在高處搭設腳手架、吊運物料時,地面上的人員在搬運材料。
2.外牆裝修時,下方打底抹灰、上方進行裝飾等。
高處作業安全措施
防護措施
高處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措施有設置防護欄杆、孔洞加蓋、安裝安全防護門、滿挂安全平立網、必要時設置安全防護棚等。
1.凡是臨邊作業,都要在臨邊處設置防護欄杆,一般上杆離地面高度為1米至1.2米,下杆離地面高度為50厘米至60厘米;防護欄杆必須自上而下用安全網封閉,也可在欄杆下設置嚴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擋腳闆或不低于40厘米的擋腳笆。
2.對于洞口作業,可根據具體情況采取設防護欄杆、加蓋闆、張挂安全網與裝栅門等措施。
3.進行攀登作業時,作業人員要從規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陽台之間等非規定通道攀登,也不得随意利用吊車車臂架等施工設備攀登。
4.進行懸空作業時,要有牢靠的作業立足處,并視具體情況設防護欄杆,搭設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馬凳,張挂安全網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作業所用索具、腳手闆、吊籃、吊籠、平台等設備,均需經技術鑒定合格後方能使用。
5.進行交叉作業時,注意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層作業的位置必須處于上層可能墜落的範圍之外。不符合以上條件時,必須設置安全防護層。
6.結構施工自第二層起,凡人員進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電梯進出口),均應搭設安全防護棚。高度超過24米時,應設雙層防護棚。
7.高處作業之前,應進行安全防護設施檢查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高處作業。
作業要求
施工單位和作業人員要嚴格按照要求作業,遇大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1.作業開始前,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不得進行施工;檢查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标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确認其完好後,方能投入使用;高處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體,應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
2.從事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診斷患有心髒病、貧血、高血壓、癫痫、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處作業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高處作業。懸空、攀登高處作業以及搭設高處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3.高處作業人員應頭戴安全帽,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帶。工具應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的物件及餘料、廢料均應及時清理,清理時禁止抛擲。
4.遇六級以上大風、濃霧和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台風暴雨後,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等現象,應立即修理或重新設置。
5.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标志時,必須經有關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作業完畢後立即恢複;施工中發現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有缺陷和隐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消除;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正确使用“三寶”
事實證明,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帶、按規定架設安全網,可以有效減少和防止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因此,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又被稱為建築施工領域的防護“三寶”。
安全帽
可防止或減輕人的頭部受到外力傷害。
1.要選用符合相關标準的安全帽。
2.戴安全帽前,先檢查外殼是否破損,有無合格的帽襯,帽帶是否齊全,如果不符合要求,應立即更換。
3.戴上安全帽後,要調整好帽箍,系好帽帶。
安全帶
可預防高處作業人員墜落。
1.選用合格的安全帶,并保證在其使用有效期内,嚴禁打結、續接使用。
2.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防止擺動,避免明火和刺割。
3.在2米及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
4.在無法直接挂設安全帶的地方,應設置挂安全帶的安全拉繩、安全欄杆等。
安全網
可防止人、物墜落或避免、減輕物體打擊傷害。
1.要選用有合格證的安全網。
2.安全網若破損、老化應及時更換。
3.安全網與架體連接不宜繃得太緊,系結點要沿邊分布均勻、綁牢。
4.立網不得作為平網使用。
最後,送你一份:
建築施工專項應急預案——
高處墜落事故
1. 事故類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1 事故類型
依據高處墜落事故對人體傷害的墜落方式,把高處墜落事故大體分為如下類型:洞口墜落(預留口、通道口、樓梯口、電梯口、陽台口墜落等);腳手架上墜落;懸空高處作業墜落;石棉瓦等輕型屋面墜落;拆除工程中發生的墜落;登高過程中墜落;梯子上作業墜落;屋面作業或橋面作業墜落;其它高處作業墜落(鐵塔上、電杆上、設備上、構架上、樹上、以及其它各種物體上墜落等)。
1.2 危害程度
發生高處墜落事故後會造成人員傷亡或财産損失。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 迅速行動、靈活應對。處理事故險情時,由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并實施;
2.2 以人為本。險情處理應首先保證人身安全(包括救護人員和遇險人員);
2.3 強化防護。迅速疏散無關人員,阻斷危險物質來源,防止次生事故發生。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項目行政主管領導和分管安全生産的領導與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安質環保部、财務部、單位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負責人組成。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 指揮機構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由搶險組、救護組、疏導組、保障組、善後組、調查組和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組成。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質環保部,項目部事故應急自救辦公室應設在辦公室,明确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和固定電話。
搶險組:安質部和工程部、機動部、物資部和項目自救領導小組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救護組:由安質環保部負責人和事故所在地醫療機構組成。
疏導組:由安質環保部負責人和部門人員組成。
保障組:由辦公室、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财務部負責人組成,必要時邀請技術專家參加。
善後組:項目辦公室、計劃部、财務部負責人組成。
調查組:由工程部、設備部、物資部 負責人組成。
現場應急組織機構:由項目管理人員及現場所屬單位有關人員組成。
3.2.2 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A 總指揮的職責:
a 貫徹國家、地方、行業等上級有關安全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标準和規程;
b 組織實施單位應急預案,掌握單位事故災害及險情情況,解決應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c 根據事故現場的情況,下令進入相應級别的應急狀态,必要時向上級(相關單位)應急救援機構報告有關情況;
d 确保應急資源配備投入到位,組織項目總體應急演練,指揮項目總的應急行動。
B 副總指揮的職責:
a 協助總指揮開展應急指揮工作,總指揮不在位時,代行其職責;
b 組織編制應急預案,監督落實項目應急行動程序,督促檢查主管部門搞好培訓、演習;
c 進入應急狀态時,負責事故現場指揮,并根據險情發展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d 組織指揮善後現場恢複。
C 應急辦公室職責:
a 掌握項目事故災害及險情情況,及時向總指揮報告。
b 負責項目應急處置所需資源的統一調配,傳達應急各項指令;根據總指揮指令負責向當地人民政府(相關單位)應急機構報告險情及信息溝通。
D 搶險組職責:
實施應急處置時,根據現場情況,适時調整并調集人員、設備和物資搶救受傷人員。
E 救護組職責:
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做好轉運工作。
F 疏導組職責:
維護現場,将獲救人員轉至安全地帶;對危險區域進行有效的隔離。
G 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方案的制訂,并保證應急處置的通訊、物資、設備和資金及時到位及後勤保障。
H 善後組職責:
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和安撫傷亡人員的家屬,按有關規定做好理賠工作。
I 調查組職責:
收集事故資料,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程度和損失,分清事故責任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提出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意見和建議,寫出應急處置報告并做好相關工作的移交。
4. 預防及預警
4.1 危險源監控
加強對高處作業、臨邊防護、“三寶四口”等進行安全檢查,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避免事故的發生。
4.2 預防措施
4.2.1 加強對從事高處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4.2.2 加強對高處作業人員的體檢。嚴禁患有高血壓病、心髒病、貧血、癫痫病等不适合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對疲勞過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緒低落人員要停止高處作業;嚴禁酒後從事高處作業。
4.2.3 高處作業人員的個人着裝要符合安全要求。如,根據實際需要配備安全帽、安全帶和有關勞動保護用品;不準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腳作業;如果是懸空高處作業要穿軟底防滑鞋。
4.2.4 按規定要求支搭各種腳手架,做好現場安全防護工作。
4.2.5 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網。
4.2.6 切實做好洞口處的安全防護。
4.2.7 使用高凳和梯子時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
4.2.8 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登高作業前,必須檢查腳踏物是否安全可靠。
4.2.9 禁止在六級強風或大雨、雪、霧天氣從事露天高處作業。
4.3 預警行動
4.3.1 高處作業人員未按要求系安全帶、安全繩或者使用不當時,也有可能發生墜落事故,此時可以當場制止,必要時召開安全會議通報違章行為,按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4.3.2 臨邊、洞口等墜落高度在2米以上而無防護欄杆、安全網、擋闆或防護不可靠時,即有可能發生墜落事故,應按要求完善上述防護設施。
4.3.3 當發生大風、暴雨、暴雪等惡劣氣候時,高處作業人員即有可能發生墜落事故,對此要加強對氣象部門的聯系,盡早掌握氣象變化情況,提前停止高空作業,撤離人員,必要時加固高聳設備。
5. 信息報告程序
5.1 當發生險情時,現場值班人員立即組織急救,并迅速報告現場事故應急自救領導小組,應急自救領導小組應迅速評估險情,判斷是否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同時上報項目和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确定等級并上報屬地應急指揮機構。
5.2 現場報警方式采用警報器、喊話或其它方式來疏散人員,并采用電話向值班室報警。
5.3 事故現場應急自救領導小組應及時與地方政府、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醫院等相關部門取得聯系,确保24小時聯絡暢通,聯絡方式采用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
5.4 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通過上述聯絡方式向有關部門報警,報警的内容主要是: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背景、造成的損失(包括人員受災情況、傷亡數量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處置措施和需要救助的内容。
5.5 應急反應人員以電話向外進行求援。
6. 應急處置
6.1 響應分級
根據高空墜落事故性質、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将其劃分兩個級别:
A 二級事故定義為一次可能導緻死亡2人以下,直接影響施工,項目能自己處理的;
B 一級事故定義為一次可能導緻死亡3人以上,直接導緻施工中斷,項目不能完全自己處理,需上級、地方人民政府救援。
6.2 響應程序
事故現場應急自救領導小組獲取險情報告後,迅速啟動現場處置方案,同時報告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信息後上報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立即對險情進行評估,根據險情評估結果确定應急響應等級并啟動應急預案。
6.3 高空墜落應急處置措施
6.3.1 二級應急行動
A 當發生高空墜落事故後,應急自救領導小組啟動高空墜落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搶險組視人員受傷情況及時進行急救或轉移。
B 疏導組負責維護現場,對事故區域進行有效的隔離。
C 救護組負責現場傷員的醫療搶救工作。根據傷員受傷程度,立即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處理和做好送往就近醫院救治轉運工作。
D 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方案的制訂,并保證應急處置的通訊、物資、設備和資金及時到位及後勤保障。
E 善後組妥善安置傷亡人員和接待傷亡人員的家屬,按有關規定做好理賠工作。
F 調查組收集事故資料,掌握事故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程度和損失,分清事故責任并提出相應處理意見,提出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意見和建議,寫出應急處置報告。
G 人員全部疏散後觀察。根據觀察結果,采取有效的措施恢複。
6.3.2 一級應急行動
A 高空墜落重大事故發生時,現場負責人立即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立即将事故情況上報項目、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屬地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B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人員和專家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配合政府救援指揮機構做好救援工作。
7.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7.1 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安排保障組負責組織項目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管理和應急處置時的調配。
7.2 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确定應急物資、設備機具、防護用品的品種、規格和标準,報送需求計劃,由相關專業主管部門審核彙總後,根據物資、裝備類别報送項目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保障組,保障組對需求計劃再進行審核并組織實施,确保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及時供應、補充和更新。
7.3 各部門、各單位應根據項目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對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情況進行檢查和核實。
來源:綜合整理
中國應急管理報 新媒體中心 編輯:崔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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