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沙田生态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在開展空氣質量巡查時,發現福祿沙村一塑膠公司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擅自投入生産,生産過程中使用油漆和油墨,有明顯的異味産生。
已建成自動噴油線
經查,該公司主要從事電子煙五金、塑膠外管加工,已辦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表,登記表顯示該公司設有噴塗、絲印等産廢工序,原輔料為水性油漆和水性油墨。現場檢查時,該企業設有噴塗、烘烤、絲印等工序及絲印機、噴槍、打樣噴櫃、自動噴油線(含塗裝室)等設備并投入使用,同時還有在建自動噴油線(含噴櫃)等設備,産生的廢氣經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處理後高空排放,現場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正在運轉。依據“相似相溶”原理,執法人員将油墨分别與水、稀釋劑攪拌混合進行分層實驗,結果油墨和水明顯不相溶,與有機稀釋劑可以相溶,試驗表明企業使用的是油性油墨。而該企業的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表顯示原輔材料應該是水性油墨,油性油墨會比水性油墨産生更多的VOCs排放量,因此該公司不屬于環評豁免範圍,必須辦理環保審批手續,并如實進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針對該企業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現場制作雙筆錄。
該公司涉嫌違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有關條款,并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進行處罰,将面臨20萬-100萬元罰款。
【記者】戴雙城
【作者】 戴雙城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 客戶端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