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之所以偉大是在于其思想和文化,而思想和文化的載體就是語言、文字和書籍,社會知識浩瀚無邊,各類知識縱橫交織,深沉而又繁雜,世人總想覽閱一部即全面又淵博,即有道理而又深入人心的著作,還真有!它就是中國兩千多年前老子的著作《道德經》。堪稱中國文化系統裡曠世亘古的精彩傳奇。
《道德經》,春秋時期老子(李耳)的哲學作品,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道德經分上下兩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後改為《道經》37章在前,第38章之後為《德經》,并分為81章。
《道德經》文本以哲學意義之“道德”為綱宗,論述修身、治國、用兵、養生之道,而多以政治為旨歸,乃所謂“内聖外王”之學,文意深奧,包涵廣博,被譽為萬經之王。
《道德經》是中國曆史上最偉大的名著之一,對傳統哲學、科學、政治、宗教等産生了深刻影響 。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統計,《道德經》是除了《聖經》以外被譯成外國文字發布量最多的文化名著。
《道德經》,又稱《道德真經》、《老子》、《五千言》、《老子五千文》,是中國古代先秦諸子分家前的一部著作,為其時諸子所共仰,傳說是春秋時期的老子(李耳)所撰寫,是道家哲學思想的重要來源。道德經分上下兩篇,原文上篇《德經》、下篇《道經》,不分章,後改為《道經》37章在前,第38章之後為《德經》,并分為81章 [1] 。文本以哲學意義之“道德”為綱宗,論述修身、治國、用兵、養生之道,而多以政治為旨歸,乃所謂“内聖外王”之學,文意深奧,包涵廣博。
《道德經》的總字數因為版本不同而有所差異:馬王堆帛書,甲本為5344字,乙本為5342字(外加重 文124字);今本,河上公《道德經章句》為5201字(外加重文94字),王弼《老子道德經注》為5162字(外加重文106字),傅奕《道德經古本》為5450字(外加重 文106字)。
現代《道德經》通行本,是以王弼所注,字數為5162字。
《道德經》主要論述“道”與“德”:“道”不僅是宇宙之道、自然之道,也是個體修行即修道的方法;“德”不是通常以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者所應必備的特殊的世界觀、方法論以及為人處世之方法。
老子的本意,是要教給人修道的方法,德是基礎,道是德的升華。沒有德的基礎,為人處世、治家、治國,很可能都失敗,就沒有能力去“修道”。所以修“德”是為修道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這可能也是人所共需的;修道者更需要擁有甯靜的心境、超脫的人生,這也缺“德”不可。《道德經》的經部分,在經文中占了很大部分,這是修道的基礎。
“道”是渾全之樸,“衆妙之門”。“道”生成了萬物,又内涵于萬物之中,“道”在物中,物在“道”中,萬事萬物殊途而同歸,都通向了“道”。
“道”不隻是有形的“物質”、思慮的“精神”、理性的“規律”,而是造成這一切的無形無象、至虛至靈的宇宙本根。“物質”、“精神”、“規律”皆是“道”的派生物。 “道”是先天一炁,混元無極,“道”是其大無外、其小無内、至簡至易、至精至微、至玄至妙的自然之始祖、萬殊之大宗,是造成宇宙萬物的源頭根本。
《道德經》主題思想為“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道德經》中老子思想的精華。“道”作為《道德經》中最抽象的概念範疇,是天地萬物生成的動力源。“德”是“道”在倫常領域的發展與表現。“道”與“法”在規則、常理層面有相通點,但不同于西方自然法。“法”應效法自然之道,在辨證的反向轉化之中發揮其作用。
哲學上,“道”是天地萬物之始之母,陰陽對立與統一是萬物的本質體現,物極必反是萬物演化的規律。倫理上,老子之道主張純樸、無私、清靜、謙讓、貴柔、守弱、淡泊等因循自然的德性。政治上,老子主張對内無為而治,不生事擾民,對外和平共處,反對戰争與暴力。這三個層面構成了《道德經》的主題,同時也使得《道德經》一書在結構上經由“物理至哲學至倫理至政治”的邏輯層層遞進,由自然之道進入到倫理之德,最終歸宿于對理想政治的設想與治理之道。也就是從自然秩序中找出通向理想社會秩序的光明正道。
“道”與“德”之内涵界定
1、“道”
老子在《道德經》開篇闡明:“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衆妙之門。”這是老子對于“道”這個概念的總括性的描述:道,非當時社會一般的道, 即人倫、常理之道,也非當時時人所能命名之道。“道”在老子那裡已經超越了世俗社會生活,更加接近于自然法則之道,因為天地萬物的始基與母源在于“道”,由道開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由此,老子用“玄之又玄”來描述道的特殊性與深奧性,而其實這個“道”雖然“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聽之而弗得”,但老子所言之道并不遠人,這裡隻是老子用“玄”來強調他所言之道與當時社會所言之道的差異性,并且闡述他所言之道的超然性與根基性。
所以老子在後面的論述中又坦言,“吾言,甚易知也,甚易行也,而人莫之能知也,而莫之能行也。”老子感慨道:“知我者希,則我貴矣。是以聖人被褐而懷玉。”
老子所言之“道”即“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蕭呵,潦呵,獨立而不垓,可以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這句話意思是,在天地生成之前,宇宙中就有混沌的物體存在,它幽靜無聲,廣闊無邊,無依無靠又長存不改,它就是化育萬物的慈母。“我”——老子不知道它的名字,就勉強稱它為“道”,命名為“大”。
由此得知,老子所言之道首先具有物質性,是天地萬物生成的原始動力源,并且它的存在獨立而不可丈量,具有無限性。對于“道”這種力量,老子自己是無法給予它确切的描述的,所以他認為,道隻是權宜之稱。
道的特性:老子說,“道沖,而用之,有弗盈也。”道體似虛而實,所以體内蘊含用之不竭的物質和能量,但不會因自滿而溢出。老子認為,道體柔而不剛,内部單純,外部樸素無華,且清澈透明,長存于天地之間。所以道無處不在,不管是個人,還是人類社會,包括天地萬物都應該效法道而運行,而道法自然,返璞歸真。這裡的“自然”字面解為自己如此,但是道與自然規律是同一的,也即“國中四大”皆應效法自然無為而無不為的特性,從而保持自身“天長地久”。
老子所處當時西周社會,諸侯各國窮兵黩武,戰亂頻仍,社會之禮儀倫理已無法恢複,所以老子看透人類社會之所以會紛争不已,都是由于聖人、禮儀、法令、欲望、智慧等有為措施所引起的,正是因為社會看中名利、實力、好勝等榮譽,所以天下才會出現資源有限性的占有之争。老子因此提出回歸自然,順應無為而治、清淨絕智的自然世界的規律,從而才能守弱勝強,達到小國寡民的平靜生活,“民至老死而不相往來。”
2、“德”
“德”是“道”在倫常領域的發展與表現,因此由道進入德是由自然秩序同向社會秩序的一道屏障,即轉而論述人的行為規範。德與法都是規範社會與人的行為的約束力量,但在老子那裡兩者有不同的地位。老子認為,上德的本質與道之德的本質同于一,因此上德源自于“道” 。老子所言之德也不同于常人所言之德。第三十八章載:“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不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後失德,失德而後失仁,失仁而後失義,失義而後失禮。”
老子認為,上德主張無所事事,一切順應自然,帶有明顯的“無為”特征,可理解為因循自然的行為規範。這種因循自然的德重生命,輕名利,持守清靜,戒除貪欲,息心止行,悟道四達, 自然無為,同時以百姓之心為心,将自身與自然融為一體,最後歸于道。下德由上仁、上義及上禮組成,需要人實際去實行與推廣,帶有明顯的“有為”特征,注重人為的行為規範。從這裡可以看出,在老子眼裡,孔子推行的仁義禮智信隻是人為教化的結果,沒有達緻真正無為超脫的上德境界,所以貶之為下德。上德的無為境界與法本身需要國家制定、國家幹預以及公之于世的特性相違背,所以法律不過是下德的範疇而已。但是下德之中,法律與仁、義、禮又有所不同,老子并沒有把法納入到下德的探讨範圍之内,似乎可以得出,老子認為,仁義禮是高于法律的,而法律不過是一種治國之器物。
老子之德與孔子之德有區别,同時也不同于“禮”,但是世俗之法與禮法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系,從某種程度來講,春秋戰國時期,禮法之間是合為一體的。孔子之德在老子看來是屬于“下德”範疇,是屬于人為規範的領域,而老子認為,上德表現為無為,即不去考慮德與不德的問題, 反而是最大的德。
林語堂先生評價《道德經》說:“老子的隽語像粉碎的寶石,不需裝飾便可閃耀”。魯迅先生這樣評價:“不讀《道德經》就不知道中國文化,不知道人生真谛”。郭沫若先生說:“《道德經》即是政治哲學著作,也是一部兵書”。德國總理施羅德:“每個德國家庭買一本中國的《道德經》,以幫助解決人們思想上的困惑”。
《道德經》對于本人來說,甚愛讀,讀不懂、悟不透也還是愛讀,因為它押韻易讀,朗朗上口,不過書讀百遍其意自顯,老子的“道”太深奧了,深奧得連他自己都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蕭呵、潦呵、獨立而不 弊。可以為天地母;吾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所以《道德經》的道是無形大道、無邊大道、道外還有道,所以讀《道德經》必須要用心悟讀。
《道德經》融合了儒學之道,在前秦時代百家争鳴,文化燦爛,老子之所以寫出這部著作,最主要的就是他精通百家學問,百家裡面對後世影響較為深遠的還是儒家文化,但儒家文化裡面也有“道”的解讀和表達,儒學創始人孔子所說的“道 ”,就是他的後人子思所著的“中庸之道”,強調的是人生修為以及對待世間一切事物的處理方法,“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
百家争鳴的發端和主流也就是儒家的孔子和道家的老子,兩家可以說是當之無愧的文化先驅,同在一個時代,又有着同道的思想,故此才有了孔子問道,孔子說:“吾乃憂大道不行、仁義不施、戰亂不止、國亂不治也。故有人生短暫。不能有功于世,不能有為于民之感歎矣? 老子答:“天地無人推而自行、日月無人燃而自明、星辰無人列而自序、禽獸無人造而自生、此乃自然為之也。何勞人為乎?人之所以生,所以無,所以榮,所以辱,皆有自然之理,自然之道也“。不難發現老子的道法自然,對孔子的禮、義之道是有重要影響和啟迪。
到了宋代于是就有了儒學的升華,明理學也就是道學,把“道”的概念升華為“理”,因此宋代明理學也稱為“道學”。一直被後人認為是中國古代最為完備的儒家思想理論體系。宋明理學的“理”是指事物發展的規律,是産生世界萬物精神的本源。孟子認為理是人心具有的道德觀念,在《善性篇》中提出了“道、理也”的觀點。
宋明兩代的“心學”又把主觀精神和客觀精神融為一體,提出了 “心即理”和“心外無理”的觀點,進而成就了心學一脈。明末清初的著名思想家王夫之提出了“理者氣之理”的學說,認為“理”,指“天地萬物已然之條理”,即自然規律。也兼容釋、道兩家的哲學思想,以“理”為“道”。奠定了官方哲學的社會地位地位,對後世也産生了重大影響。
《道德經》是哲學之道,追溯到兩千多年來,中國傳統思想與文化的繁榮和發展,始終都是各個思想流派間相互交流和借鑒的過程,在不同的學派賦予了不同的含義,作為哲學概念的“道”,就是如此。《道德經》作為中國古典哲學就是老子所說一個字“道”,“道”的哲學概念形成以後,就成為了中國古典哲學的重要範疇。用一個“道”字來概括了世界的本源和規律。
《道德經》有融合之道,釋家佛教是本外來文化,但在中國因它與儒家和道家的融合,故此到至今仍然深入人心,佛家同樣講“道”,其含義是“中道”,是佛家追求的最高真理。道教之道,是以道家之“道”為最高信仰的中國本土宗教。道教尊祖為“天師”。稱道家創始人老子為“太上老君”,道教的經典包括《道德經》、《莊子》及《太上感應篇》,道教的道是“虛無之系、造化之根、神明之本、天地之元、萬物以之生、五行以之成”。它也遵從宇宙、陰陽、萬物都是由“道”産生的道家思想。
《道德經》是思維之道。中國傳統文化思想體系經曆了“百家争鳴”、“儒道三玄”、“宋明理學”、“中西融合”等發展階段,如今形成儒、道、釋相輔相成的思想體系,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靈魂所在,也成為了中華民族文化的集體潛意識。中國文化的精髓之處就在于融合性強,即不丢失自己的文化,而能融合衆家文化,取長補短,中西結合,今天在經濟、科技各領域的發展,也就是在于思想上的包容性和融合性,“西學東用”也産生了重要的成果。
對中國傳統的解讀,是要一定漢文化的基本功,近代西方國家正是因為缺乏這點,所以沒辦法理解,對于中華傳統文化來說,哪怕再厲害的翻譯,如果沒有系統的理解和學習它,是很難準确翻譯出中國古文化著作的,所以西方對中國文化的思維是受很大的局限性,中國人的邏輯思維和評價标準深受傳統文化的影響,像《道德經》這部著作,對于西方人不太深入了解中國哲學和社會科學特殊演繹路徑,所以他們總喜歡“妄言”中國沒有哲學。
總而言之,先秦時代的儒學到宋明理學,以及道家的哲學觀,深遠的影響着後世兩千多年,後人不斷深化、拓展和提升着中國哲學體系的緯度和高度,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不斷彰顯出其偉大的社會價值。這是值得我們驕傲的民族之幸,傳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就是中華民族強盛的思想原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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