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文問範偉,你覺得幸福是什麼.
範偉想了想說:"幸福就是:
我餓了,看見别人手裡拿着肉包子,那他就比我幸福.
我冷了,看見别人穿了件厚棉衣,他就比我幸福.
我想上茅房,隻有一個坑,你蹲在那,那你就比我幸福."
偶然想起這個片段,是因為自己也不由得有點感慨.我們每天生活的意義何在呢?每個人都在追求幸福,而幸福好像是天上的星星,總是遙不可及,隻能想象不能得到,而有時候卻又像尾巴一樣,當我們生活的時候我們感覺不到,而當我們回頭看走過的路的時候才感覺自己曾經的幸福,所以幸福就是存在我們身後的尾巴,我們前行的時候很難感受到.
這就和童年在我們每個人的記憶中一樣.很多人在長大之後總會回憶起他曾經的童年是多麼的幸福.我的童年說起來有點艱辛,日子很苦,但我現在的總體感覺還是感覺那時候幸福,放羊的過程中騎着羊兒,割草的途中偷人紅薯玉米燒着吃,老河灘裡遊泳差點被淹死,在河邊用自制的魚槍逮青蛙,撒滿月光的村莊裡做遊戲,夜裡趁着全村看電影的時候去摸蟬......
時間如水我如魚,往事一去不複返,很多事都成為了記憶,記憶成了幸福的象征.什麼是幸福呢,幸福或許就是我們所經曆的而不被我們認知的那些隻有當經過了才會發現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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