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稿再重投,是指“Reject with option to resubmit”或者 “Reject & Resubmit”。
拒稿再重投,也是發表SCI論文中,經常看到的“回複”,原因是:
1、強調需要的修訂是Major要更嚴重,遠遠超出了通常與Major decision相關的内容。
“編輯想要明确的是,作者需要基本上重新寫一篇論文,而不是簡單地修改原來的論文。
2、如果修改稿或申訴理由沒有說服力,主編更容易做出拒稿決定。
大部分“revise and resubmit” 的論文最終被接受。正如Scholarly Kitchen的編輯,來自美國土木工程師學會出版部的Angela Cochran所評論的那樣,“當編輯、審稿人和作者花大量時間來批評和改進一篇論文時,(主編再)拒絕這篇論文似乎是完全不公平的”(見Ref1)。這間接導緻主編們有些不情願地接受那些他們認為經過多輪修訂才“合格”的論文。通過使用 “reject with option to resubmit”決定,主編可以避免陷入這樣的修訂周期。
3、減少來自作者的阻力。
收到 “revise and resubmit” 決定意見的作者更有可能反駁或忽略主編的評論。這可能導緻一個冗長的審稿過程,使作者、審稿人和主編精疲力竭。“Reject with option to resubmit”暗示作者如果忽略任何主編或審稿人的評論意見,文章非常有可能被拒并且任何形式的申訴和申訴理由都必須具體。
4、如果修訂的結果無法預測。
例如,返修可能會破壞結果和/或結論部分。如果主編不能确定即便作者按照審稿人意見修改文章,他/她也不太可能接受這篇文章,那麼他們可能會選擇“reject with option to resubmit”。
5、提高期刊的稿件處理效率。
這是一個頗有争議的觀點。一些學者認為, “reject with option to resubmit”是期刊改善統計數據的一種卑鄙手段(見Ref2)。因為如果主編選擇“revise and resubmit” ,那麼這篇論文将一直處于同行評審過程,而通常這個過程會将稿件從提交到接受的時間延長幾個月。由于上述原因,期刊更喜歡使用 “reject with option to resubm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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