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裝标準及法規要求?·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及裸裝食品有什麼區别?,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食品包裝标準及法規要求?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預包裝食品、散裝食品及裸裝食品有什麼區别?
(一)預包裝食品是指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預先定量包裝以及預先定量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範圍内具有統一的質量或體積标識的食品。
(二)散裝食品是指稱量銷售的食品,即不預先确定銷售單元,按基本計量單位進行定價、直接向消費者銷售的食品。
(三)裸裝食品是指沒有包裝的食品。
(四)三者的聯系和區别:
同時滿足“預先定量”和“包裝或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兩個特征的食品就是預包裝食品;不具有“包裝或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特征的食品,就是裸裝食品;不具有“預先定量”特征的食品,就是散裝食品;無包裝的散裝食品就是裸裝食品。
·食品标簽标注有哪些注意事項?
(一)預包裝食品應當标明的事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預包裝食品應當标明: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産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産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保質期,産品标準代号,貯存條件,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标準中的通用名稱,生産許可證編号,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标準規定應當标明的其他事項。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的配料表可以用“成分”或“配料”表作為引導詞。
(二)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要求标注的特殊内容。這類食品又稱特殊食品,是指為滿足特殊的身體或生理狀況和(或)滿足疾病、紊亂等狀态下的特殊食品需求,專門加工或配方的食品。這類食品對其标簽内容如能量和營養成分、食用方法、适宜人群的标示等有特殊要求。
(三)散裝食品經營時應标明的内容。食品經營者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标明食品的名稱、生産日期或生産批号、保質期以及生産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内容。
上述内容隻是法定最低要求,食品經營者出于擴大信譽、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等因素考慮,可以在标注上述内容前提下,自行标注其他内容。
·海關對食品銷售單位監管時發現問題如何處理?
(一)海關監管發現存在涉及無證經營的,應督促經營單位整改并及時辦理許可證;發現食品銷售單位超範圍經營的,應責令經營單位停止超範圍經營項目或者變更許可範圍。
(二)海關監管發現食品銷售單位存在涉及食品品質、有效期、包裝、标簽等不合格情況的,應立即督促其停止使用和銷售,并對相關食品進行封存、監督銷毀,需要溯源的應進行食品溯源監督。
(三)海關監管發現食品銷售單位存在涉嫌違法行為的,應當直接立案依法查處。
稿件來源:中國國門時報
(封面圖片來源于網絡)
海關知乎|海關對食品銷售單位與食品流通過程中的監管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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