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4日),嘉興平湖市公安局通報:
陽性感染者王某(女,25歲),于10月19日自省外返平後,未按規定履行核酸檢測、社區報備等相關防疫要求,并多次出入公共場所。
王某的行為嚴重違反疫情防控規定,造成疫情重大傳播風險,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目前,我局已對其刑事立案調查,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綜合:平湖公安、FM93交通之聲
來源: 台州晚報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