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産經營活動的憑證。外商投資企業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後,合同、章程簽字之前,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名稱登記。
申請名稱登記,名稱核準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核準通知書。企業據此簽訂合同、章程辦理審批手續。
說到公司,很多人不免會想起營業執照。公司辦理完營業執照後,隻能在營業執照的範圍内開展營業活動,這是大家都很清楚的。但是大家知道什麼是營業執照嗎?下面就來為大家具體介紹一下。
一、什麼是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于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僞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二、外企如何申辦營業執照?
(1)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
外商投資企業在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審批表)批準後,合同、章程簽字之前,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名稱登記。申請名稱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一)組建負責人簽署、組建單位蓋章的《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申請表》(由工商管理機關制發)。
(二)項目建議書及其批準文件或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準文件(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項目審批表或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
(三)投資各方所在國(地區)政府出具的合法開業證明及銀行資信證明。外商投資企業的名稱,應由以下部分構成:行政區劃、字号(商号)、所屬行業或經營特點、組織形式。
名稱核準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核準通知書。企業據此簽訂合同、章程、辦理審批手續。
(2)外商投資企業開業登記
(一)應具備的條件:
1、符合規定的條件;
2、有審批機關批準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經營場所、必要的設施的從業人員;
4、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
5、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經營範圍;
6、有健全的财産制度,能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編制資金平衡表或資産負債表。
(二)應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外商投資企業申請登記表;
2、名稱登記核準通知書;
3、企業名稱登記表;
4、名稱申請表;
5、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副本1)原件;
6、合同、章程上報文件及審批機構批複文件;
7、合同及其附件;
8、授權委托書;
9、章程;
10、董事會名單及各方委派書;
11、可行性研究報告上報文件及審批機構批複(或項目審批表);
12、意向書(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
13、公安、消防、環保、衛生、城建等前置審批部門的意見;
14、中、外方合法開業證明(營業執照複印件或個人身份證明);
15、中、外方出資(資信)證明;
16、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任職資格審查表)、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簡曆表;
17、辦公、生産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18、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證件。
(3)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開業登記
(一)應當具備的條件:
1、隸屬企業必須注冊資本全部到位,企業正常運轉;
2、有符合規定的企業名稱;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設施;
4、有相應的管理機構和負責人;
5、有經營活動所需的資金和從業人員;
6、有符合規定的經營範圍;
7、有相應的财務核算制度。
(二)應提交的材料:
1、申請登記表
2、原審批機關批準的文件和原登記機關同意外出設立分支機構的核準函;
3、隸屬企業董事會的決議;
4、隸屬企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原需登記機關蓋章有效);
5、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6、隸屬企業注冊資本到位的驗資報告;
7、隸屬企業上月的資産負債表;
8、合資(合作)公司合同複印件(獨資公司章程複印件);
9、場地使用證明(租房協議及産權證);
10、隸屬企業撥給分支機構的營運資金撥款證明;
11、其他需提交的文件、證件。
(4)外商投資企業辦事機構開業登記
(一)應當具備的條件:
1、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2、固定的辦事場所和負責人。外商投資企業設立的辦事機構不得直接從事經營活動。
(二)應提交的材料,同分支機構。
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的,關于什麼是營業執照以及外資企業,該如何申辦營業執照的相關知識,希望能對大家進一步了解營業執照的内容有所幫助。若有補充或更好的建議,歡迎私信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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