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應該是麻辣鮮香的豆腐幹,吃起來卻有苦味,真的很擔心他們賣的這些豆腐幹有質量問題……”近日,家住漢中市南鄭區的劉女士向華商報-二三裡反映,8月28日自己在南鄭新集鎮一超市買了兩袋豆腐幹,孩子吃的時候有苦味,且發現包裝上有重影的生産日期。劉女士發現後與超市負責人聯系協商處理,但沒有得到妥善處理。
接到劉女士的反映後,記者與劉女士取得聯系,劉女士告訴記者說:“8月28日,我在新集鎮橋頭百隆超市買了兩份總計50多塊的小面包、豆腐幹,過了兩天孩子在吃其中的豆腐幹時說有苦味。我想着豆腐幹應該是麻辣鮮香的味道,怎麼會是苦的,就打開看了一下,發現有幾袋豆腐幹有拉絲的情況,并且部分包裝有雙重生産日期。”
發現這些情況的劉女士,撥通了這家超市的負責人電話,将這一情況反映給了超市負責人,但對方隻給退了23.8元,劉女士認為超市負責人處理這件事情的态度過于消極。
從劉女士給記者提供的微信聊天截圖顯示,超市負責人向劉女士解釋說生産日期超市是不會改的,這批貨物自己也沒嘗過;該負責人表示,自己和劉女士一樣,也是消費者,這些豆制品的零食,超市也是從供貨商處買的。
記者采訪該超市負責人門女士時,門女士表示劉女士打電話反映後,自己也向供貨商要來了廠家的生産合格證、檢測報告等憑證,都顯示這批貨物生産日期、質量正常,至于劉女士說的孩子吃了發現有苦味,這可能和個人口味有關。
随後,記者來到南鄭區新集市場監管所,該所白所長表示,目前沒有收到區市場監管局有關12315的派單;如果當事人要投訴,建議帶着所購買的東西到所裡來,或者撥打12315,我們接到12315的單子後,就會派人去調查。
當記者準備離開新集市場監管所時,該所的工作人員給白所長和記者拿來了南鄭區市場監管局剛剛傳過來的陝西市場監管投訴舉報平台投訴單,單子上顯示的打印日期為9月8日,距劉女士打電話時間已過去8天。
9月9日,記者接到新集市場監管所白所長電話回複:我們今天把當時雙方都通知到所裡,當事人反映的幾個問題,現場進行了協商處理。一是反映貨物出現變質,有質量問題,我們看了一下,包裝日期都是正常的,并沒有在保質期以外,對于超市來說沒有多少責任,因為不存在出售過期食品的問題;二是反映的懷疑貨物有雙日期的情況,我們查看發現的确包裝有兩個日期,但兩個日期是同年同月同日的,應該是第一個模糊,加打了一個日期,這種情況也沒有違反規定;三是當事人所反映的損失問題,據當事人說,當時劉女士買了五十多塊錢的貨物,但超市方隻賠了一部分貨款,對于這種情況,經過與雙方協商,超市給劉女士賠付了400多塊錢,并簽訂了協議。
同時,白所長表示,對于劉女士所反映的新集百隆超市出售的豆腐幹是否存在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已經向區市場監管局彙報,後續會進一步調查處理。
9月14日,劉女士向記者回複說:“經過市場監管所協商,超市給我賠付了400多,感謝二三裡幫忙處理。”
華商報記者 王健 編輯 曹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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