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幾段展現“塑料紫菜”的視頻在網上廣泛傳播,視頻中有人稱福建晉江企業産的紫菜是“塑料做的”,并表示紫菜嚼不爛,勸誡網友“别吃了”,引發一輪“紫菜風波”。
相信很多小夥伴都看到這則視頻都被驚呆了
這完全就是一則徹頭徹尾的食品謠言
晉江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受“塑料紫菜”謠言事件影響的紫菜公司開展現場抽樣,樣品送實驗室檢測,并查看有關索票索證、入庫驗收記錄等情況。通過現場檢查,晉江未發現企業摻雜使用塑料或是塑料制品的現象。晉江市紫菜加工協會也發出聲明,進行辟謠。
“紫菜風波”背後并不簡單
“塑料紫菜”視頻在網上傳播後,許多商家和超市直接把晉江生産的紫菜下架,最近也出現了很多退換貨的行為,還接到了不少顧客的質疑電話,對公司正常的生産經營造成很大影響。往年這個時期正是紫菜企業開足馬力生産和經銷商拿貨、鋪貨的黃金時期,但是目前,村裡的紫菜加工企業基本上處于停産、半停産狀态。
風波背後并不簡單,有部分企業曾接到過威脅電話,對方揚言要企業交給他們幾萬元錢才保證不把視頻傳播到網絡上。并且對方用的是匿名電話,來電号碼還被用技術手段隐藏。
近日晉江市海洋與漁業局召集晉江市紫菜加工行業協會會員發布聯合聲明,就此次惡意毀謗紫菜産品事件向公安機關報案,目前已鎖定兩名謠言發布者,相關證據已收集齊全。
雖然有些謠言是因消費者的誤解或信息來源片面造成的,但相當大部分的謠言屬于别有用心的相關利益方“精心編造”,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之所以有人敢铤而走險惡意編造謠言,還是因為違法成本極低而收益極大。幾篇微博和微信的文章配以聳人聽聞的标題,擴散開來對企業造成的損失輕則數百萬,重則上億,還有不可估量的消費者對品牌多年積累的信任和好感喪失。
“食”話實說:企業維權不易
食品謠言,對于被“躺槍”的企業來說實屬重創,雖然可以辟謠,但謠言無處不在、流傳廣泛,企業最終遭受的損失還是難以挽回。
2015年5月底,娃哈哈将在網絡上散播謠言的吉林于女士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于女士今年1月在網絡上轉發了一條并不真實且對娃哈哈造成了一定危害的信息:
“婦幼保健院提示您:請不要給寶寶喝爽歪歪和有添加劑的牛奶飲料,告訴家裡有小孩的朋友,剛看了新聞,可口可樂、爽歪歪、娃哈哈AD鈣奶、多美滋、雅培、美汁源果料奶菠蘿味的,都含有肉毒杆菌。現在緊急召回,希望有兒女的爸爸媽媽相互轉告。”
據娃哈哈方面介紹,由于這條謠言,僅2015年第一季度,娃哈哈的部分産品就遭受20億元損失。最後的結果是娃哈哈放棄20萬元的索賠金額,并由自己承擔訴訟費,于某公開道歉。
這些類似的案件雖然讓人欣喜地看到了企業維護自身權益的勇氣,但也不得不承認,雖然有法律條款的保護,正式走上法庭後,企業所獲賠償也很難與蒙受的損失相抵。
2016年,“肉毒杆菌”謠言卷土重來,盡管企業第一時間發布聲明,拿出了檢測報告,中國飲料工業協會也及時進行了科普,但品牌與經濟上的損失難以避免。
《刑法》第221條對捏造并散布虛僞事實、損害他人信譽的行為做出了規定。近年來,相關法律法規也都對互聯網違法行為做了解釋。新的《食品安全法》規定,肆意散布謠言者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以拘留15天的處罰。
但在實際司法實踐過程中,企業維權案件卻往往遭遇“立案難”、“舉證難”、“調查流程過長”、“謠言制造者主體難以認定”等實際操作問題的困擾。
網絡謠言擴散速度快、覆蓋面廣的特點,也決定了企業難以追溯到謠言傳播的源頭,無法對幕後的造謠者進行有效打擊,往往在原有謠言案件尚未偵破的情況下,新一波的謠言又肆虐開來。
“食品謠言”主要特征:以“死”相逼
在微信朋友圈,以“××食品有害,千萬别吃”為主題的文章閱讀率高居不下,很多食物被冠以“有毒”、“緻癌”甚至“緻死”。他們往往披着貌似“科學”的外衣,但掌握以下特征,你也能練就“火眼睛睛”。
特征1: 就是要“惡心”死你
造謠手法:肉制品的謠言常常通過描述令人作嘔的加工環境、帶病的牲畜源、寄生蟲、添加劑等加工環節亂象來引發公衆的恐懼情緒。
特征2:就是要“驚呆”你
造謠手法:水果蔬菜類的謠言最常使用的造謠方法就是“食物相克”及誇大不當食用方式引發的嚴重疾病。如《千萬不能吃的蔬菜水果部位,吃錯可能緻命!》一文列舉了10種常見蔬果不能食用的部位,其中就包括土豆皮和韭菜葉等日常食用的蔬果部位。
特征3: 就是要“後悔”死你
造謠手法:這種造謠方式迎合人們急于尋求健康良方的心理,把普通食物包裝成具有強大保健功效的食品。如《婦女生孩子在坐月子時落下的所有病根都能根治的偏方》、《每天僅一勺,一個月打通血栓,還你幹淨通暢的血管!後悔知道得太晚了》。
特征4:就是要“吓”死你
造謠手法:食品相關的謠言常常會與疾病相關,标題多帶有“可怕”“恐怖”“緻命”等喚起恐懼的詞語,來激發讀者的死亡恐懼情緒,如《這是世界上最髒的魚!千萬不要再吃!》、《天啊!最常吃的水果竟然比砒霜還要毒!》、《鎮安涼皮出大事了》、《昨日安徽小孩吃辣條死了三個》等。
國務院食安辦主任、國家食藥監總局局長畢井泉2月27日談及了“紫菜是用塑料制成”等虛假報道。他指出,食品安全法明确規定對造謠者給予治安拘留處罰。謠言大家要揭露,制假售假要揭露、批評,要嚴懲。但有關報道一定要客觀、公正、平實,不要怎麼吸引眼球就怎麼起标題。
俗話說“造謠動動嘴,辟謠跑斷腿”。食品企業應對謠言的速度遠遠趕不上謠言傳播的速度,網上的一鍵轉發就能在幾分鐘内影響身邊的數十人甚至上百人。
解決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要使用法律武器維護企業自身合法權益,讓網絡謠言的“幕後黑手”受到法律嚴懲。随着國家對于惡意诽謗和侵害商譽等違法行為打擊力度的不斷加大,那些敢于以身試法的謠言制造者、傳播者必将受到法律嚴懲。
編輯:王茜
參考:新華網、新京報、青年時報、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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