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裹能拒絕簽收嗎?來源:重慶晚報如果你的包裹快遞私自簽收了……市民李先生就遭遇這種事,包裹卻沒收到 這種事情并不少見,看看律師支些什麼招,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包裹能拒絕簽收嗎?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來源:重慶晚報
如果你的包裹快遞私自簽收了……市民李先生就遭遇這種事,包裹卻沒收到 這種事情并不少見,看看律師支些什麼招
網購早已成為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種行為,而快遞員是網購的重要基礎保證,這個環節一旦出錯,購物者絕對鬧心。
這不,在大竹林江與城星怡廣場C棟工作的李先生,近日就向上遊新聞熱線966966和上遊新聞APP報料稱,他在網上購買了一本書,在未收到任何電話和信息提示的情況下,購物平台上的物流信息卻顯示已簽收。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收件人
“沒有收到任何電話或短信等簽收快遞的提醒”
7月22日,記者在星怡廣場C棟1樓大廳見到了李先生。他前不久在一家購物網站上花28.3元購買了一本書,由于自己長期不在公司,便留了自己同事王女士的聯系方式。7月17日,李先生查看物流信息,發現書籍已于當天11點57分簽收,簽收人為“前台”。
“我和同事王女士都沒有收到負責派送的圓通快遞任何電話或短信等簽收快遞的提醒,而且公司也沒有設置前台,該樓棟大廳的前台也長期無工作人員,根本就不存在前台簽收快遞這一說。”李先生說,至今他的快遞都未找到。
“沒有事先溝通,就直接把快遞放在别處,還沒有任何信息通知,快遞員明顯是違規操作。”李先生告訴記者,雖然這次隻是丢失了一本書而不是貴重物品,但他已不是第一次遇上這種情況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快遞行業普遍存在的現象?
快遞員
“忘給收件人打電話,就勾選了‘前台’一欄簽收”
采訪過程中,記者碰巧遇上負責該樓棟圓通快遞派送的王先生。
“當天快遞多,一時疏忽忘給收件人打電話,就在工作平台上勾選了‘前台’一欄進行簽收,但确實是把快遞放在了該公司内大門旁的桌子上,想着同在一個公司的同事看見了,應該也會提醒(李先生)。”王先生無奈地說,他接到李先生電話後,第一時間就到公司尋找包裹,未果;也找到李先生所在公司領導希望調取監控,但被拒絕了。
王先生說:“确實是因自己工作疏忽導緻快遞丢失,我當時就賠禮道歉了,并提出按快遞遺失處理,事後也已賠錢給購物平台的店主并協商重新發貨或退款等事項。但李先生不願接受,要求快遞公司負責人出面解決,并給出一個書面解釋和道歉。”
王先生說:“公司收到李先生投訴後,我也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買了單’,因違規操作目前已被罰款2000元,相當于一個月白幹了。”
圓通公司
已給出緻歉書和賠償方案
根據王先生提供的聯系方式,記者聯系了圓通公司客服經理。對方表示,公司在接到李先生的投訴電話後,及時找當事快遞員了解情況,并在7月18日,公司渝北區人和片區經理就主動上門與李先生協商解決此事。同時提出公司的解決方案是額外補償3倍運費的補償金,但李先生未接受。
對李先生反映的一直未收到圓通的書面解釋和道歉,客服經理解釋:7月18日,在片區經理與李先生見面溝通後,第二天公司就給出了緻歉書,并聯系李先生将送達,但他未同意見面,而是提出要求由圓通公司在重慶的總負責人出面解釋并道歉。
“兩次跟圓通公司有關工作人員溝通,就快遞員私自簽收快遞的問題,對方一直推诿沒有給出令我滿意的解釋。”李先生說,他現在的訴求就是要該快遞公司總負責人就虛假簽收給出一個書面的解釋并道歉,希望以此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此,圓通公司客服經理表示,公司面對投訴,一直都有相關負責人出面解釋或解決。這次在接到投訴後,公司已引起重視并意識到問題嚴重性,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罰了快遞員的違規操作行為。同時,現已收到了郵政局下發的投訴文件。公司方面一直都希望能與李先生協商解決此事,也給出了緻歉書和賠償方案,因李先生不同意,雙方目前處于僵持階段。
支招
快遞員代簽收 要收件人授權
昨日,記者以“快遞員私自簽收怎麼辦”為關鍵詞在百度上進行搜索,發現相關結果約973000個,說明“快遞員私自簽收”的現象在網購過程中一定程度上存在。針對這一現象,記者聯系了重慶市郵政管理局。其工作人員表示,按照規定,媒體采訪要先發函,而且本周有重要會議,隻有下周才能安排相關負責人接受采訪。
随後,記者咨詢了重慶坤源衡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方榮。劉律師介紹,根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将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劉律師表示,快遞員将快遞放在快遞櫃或代收點等地前,有義務通過打電話或發短信的方式征得收貨人同意後,再行投遞。如果未經允許投遞,并造成損失,收貨人有權向代收點或快遞公司索賠。
而從合同意義上講,快遞必須送達本人,快遞員有義務将快遞親自送到收件人手中,否則就有違約嫌疑。找人代收或代簽,也必須得到收件人的授權。如果未經收件人同意,快遞員私自代表收件人簽收,一旦出了問題,則其所在的快遞公司必須負責任。
劉律師還提醒,為了保障自己的權益,貴重物品最好由本人簽收,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也希望快遞員按規定投放快遞,并做到及時告知義務,避免類似糾紛發生。
重慶晚報-上遊新聞記者 陳英 實習生 牟姝玲 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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