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作者:勇說車險/yongchezhizhu2019
昨天,我們剛發布了《再談汽車大燈修換争議問題》的文章,今天,又收到一位車主關于大燈修換的咨詢。這說明,我們前面預測的内容為事實的可能性很大,結合我們近期和保險公司人員的接觸,基本可以确定,保險公司在政策上,自上而下已經對理賠規則更加嚴格了。但今天,我們讨論的不是大燈修換的問題,是修理廠和保險公司利益交換下導緻車主權益受損的問題,這個問題,也是今天這個車主的一個奇怪現象,讓編者突然想到的,希望給廣大車主一些借鑒和了解,同時,盡量避免自己權益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受損。
在車主發生交通事故後,大部分車主是不會親自參與定損和車輛維修過程的,有些會以合法的手續委托修理廠處理,有些則什麼手續都沒有。這裡,重點說明下,如果修理廠和車主簽了車輛定損和維修委托協議,那麼,就是說,所有的過程和決定由修理廠決定、執行,這就給了修理廠在不告知車主的情況下,“合理的”出賣車主的一些權益,而且這是合理合法的,因為車主确實已經同意委托修理廠全權處理了。就下面的案例,讓編者突然想到了這個問題。實踐中,一些保險公司和修理廠确實存在這樣的情況,就是在車主不知情,或誘導下,做出有損車主實際利益的事。就下面案例中,4S店居然勸說車主将斷了2個燈腳,并且燈殼已經破裂的大燈維修處理,這是一件非常不正常的事,裡面絕對有利益關系或其他原因。因為,正常情況下,這樣程度損失的大燈,根據4S店官方要求,或者維修手冊要求,或維修工藝等等角度,都是需要更換的,但,4S店人員卻勸說車主維修??!!這裡面有可能的幾個原因:1、保險公司私底下補償4s店錢,這個錢可能超過4s的利潤,舉個例子,一個大燈28000元,4s店配件标價利潤一般在30-40%(保險公司定損還有折扣),就是說,換個大燈,4s店的利潤有1萬左右,但如果保險公司補償4s店1.2萬,那如果你是4s店,你會怎麼選擇?(當然,不是所有4s店都會選擇接受保險公司的補償,而是按正常更換處理)類似的情況,我們也經曆過不少,雖然說,這樣的情況總體量不多。2、修理廠可能為了産值,或者利潤,将配件進行擴損處理,這種情況,目前有愈演愈烈的趨勢,國内至少有一半以上,甚至是7成以上的修理廠都存在這樣的現象。像這個案例,如果4s店的擴損行為被保險公司發現了,那麼4s店人員勸說車主維修大燈也就合情合理了。3、可能是保險公司的人員和4s店的售後人員關系很好,保險公司提要求,4s店人員就同意了,反正大燈修或換,和4s店的人員的個人利益關聯性不大,順便做個人情?4、4s店的人員缺少經驗,沒有自己的主見,被保險公司的人說服了……。反正可能性很多,但有一點可以确認,這個事情不正常,有貓膩!
總結建議:車主盡可能地參與事故車輛的定損和維修過程中,雖然,發生這樣侵權的事件比例不是很大,但一旦發生,就是100%的比例。實踐中,考慮絕大部分車主不是專業的,你可以明确向修理廠詢問,重要部件或高價值部件的損失情況,對一萬元以上的部件,盡量問清楚是修還是換,如果是修,修的原因和理由是什麼?最後,在車主簽署委托權時,強烈建議在最後标注,最終決定權由車主所有,車主有權對不合理的内容不予認可,這樣,從法律上,就可以防止修理廠胡亂行使車主的委托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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