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邢台的梁先生向自己的投保公司富德生命人壽邢台中支的工作人員咨詢:因經濟原因能否緩交保險費?該公司客戶服務人員告知梁先生,保險合同有寬限期,寬限期内繳納保險費,保險合同效力不受任何影響;如在寬限期内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會承擔保險責任,但需扣減欠交的保險費。随後梁先生經濟好轉,在寬限期内繳納了保險費。
據介紹,寬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後,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如果投保人到期未支付當期保險費,自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費支付日的次日零時起60日為寬限期。寬限期内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減客戶欠交的保險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在寬限期截止日仍未支付當期保險費,則保險合同自寬限期截止日的次日零時起效力中止。保險合同效力中止期間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将不承擔保險責任。
(燕都融媒體記者張靜濤 通訊員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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