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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魚發布租房說我有違規内容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9-27 11:28:45

閑魚發布租房說我有違規内容?4月10日上午,劉爽在合租群裡轉發了一條“閑魚租房被約談”的新聞,這個群裡僅有三位成員,她們彼此本不熟識,唯一的共同經曆是在閑魚上租了這套位于北京東五環外的三居室,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閑魚發布租房說我有違規内容?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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閑魚發布租房說我有違規内容

4月10日上午,劉爽在合租群裡轉發了一條“閑魚租房被約談”的新聞,這個群裡僅有三位成員,她們彼此本不熟識,唯一的共同經曆是在閑魚上租了這套位于北京東五環外的三居室。

事實上,為了躲開中介機構高昂的中介費,不少北漂都更願意選擇“房東直租”。豆瓣租房小組、閑魚租房因此興起,但對房源審查不嚴的問題始終存在,有不少二房東、甚至三房東混迹其中,租房者隻能憑借樸素的信任“碰運氣”。

記者日前通過在閑魚租房上發布房源信息發現,即便公司已經被約談,其對于相關内容仍然沒有任何審查,無論是房東承諾還是房源情況,信息真實性的依靠隻能是“房東自覺”。

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法學會不動産法研究會理事王玉臣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是以房東的身份發布租房信息,平台應當對房源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基本核實,避免一些中介僞造信息,或者将一些原本不能用來出租的房屋進行違規出租等。

“現在在不少平台上,有很多租賃信息都是虛假的,比如有的明明是中介,卻打着房東的旗号;比如有的明明是公租房,卻進行非法轉租,甚至被一些中介機構統一對外轉租。”王玉臣進一步表示。

租房市場魚龍混雜

說起差點被坑的經曆,劉爽表示,自己在2019年畢業時,為了省中介費開始在閑魚上“找房”,經過層層篩選,終于找到了一間心儀的卧室,但是等她去實地看房後才發現,所謂的“房東”其實是個“職業二房東”。

“一般來說,三居室的大房子整租會比一居室整租性價比更高,同一個小區裡,如果三居室租金是10000元/月,那麼一居室的租金往往能達到6000元/月。因此就衍生出‘職業二房東’,他們将破舊的三居室整租下來,稍作裝飾後分租出去,賺取差價。”一位從事租房工作多年的中介告訴記者,很多年輕人無法分辨二房東與房東之間的區别,被騙的人也很多。

“那間房子的朝向特别好,我差一點就要付款了,幸好遇到了前來讨要押金的上一任租客,我才知道那位看起來很好說話的大姐,在租房結束後會以種種借口扣住押金。”對于那次遭遇,劉爽表示。

即便遇到過不愉快的租房經曆,劉爽仍然選擇了閑魚租房,“閑魚上也有一些靠譜的房源,沒有錢就隻能花時間去篩選,我現在遇到的這個房東姐姐就很好,室友也都是通過閑魚找過來的。不過大家确實都有過不靠譜的租房經曆,悠悠(室友)之前看房時還遇到過‘猥瑣’大叔,一直盯着她看,吓得她趕緊逃走。”劉爽說,“現在回想起來當時膽子真大,幸好大家都沒出事。”

早在2016年,閑魚就推出租房業務,主打C2C模式租房,以“實人認證”和“禁收中介費”兩大政策快速獲取了Z世代的認可。2018年畢業季,閑魚當時的負責人谌偉業公開表示,“僅去年一年(2017年),就有超過1800萬人在閑魚上找房,閑魚上積累的房源超過700萬套。”

盡管随後幾年,閑魚沒有再明确披露租房數據,但記者調查發現,閑魚仍是備受年輕人喜愛的平台之一。不過直到目前,閑魚租房仍不規範。

虛假房源仍能無障礙發布?

4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信公衆号披露,近期對房源信息日漸增多的阿裡巴巴旗下“閑魚網”進行執法檢查,發現涉嫌存在發布轉租保障房等違規租賃信息、允許未取得備案經紀機構和未取得從業人員信息卡的經紀人員發布房源信息等問題。市住建委對該企業進行約談,強調平台對房源信息發布主體的監管責任,要求其立即整改,切實履行信息審核義。

被約談後,閑魚發布站内公告稱,對違反發布要求的行為,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采取下架或删除房源信息、降權或屏蔽房源信息、限制發布等處罰措施,同時,針對涉嫌違法違規的信息及行為,閑魚也将配合移送相關國家機關處理。

然而,4月11日,記者嘗試在閑魚平台上發布了一條虛假房源信息,從房源照片到具體信息均為虛構。記者發現,在閑魚平台發布租房信息可以選擇“房東直租”或“轉租”,但無論選擇哪一項,都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甚至記者還可以申請标注成為“個人房東”。

截至4月13日20時截稿,已有3位閑魚用戶聯系記者詢問房屋情況,當記者表示自己是“二房東”時,對方均未提出進行資質審核的要求,甚至有1名用戶表示,經常遇到“二房東”,對“無證出租習慣了”。

對此情況,閑魚方面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并未明确回複,對方隻是說,“租房市場的規範發展一直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如果閑魚網沒有審核個人發布的租房信息,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北京市中同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銘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30條規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應當審查、記錄、保存在其平台上發布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内容及其發布時間”,表明平台有義務對租房信息的發布内容進行審查和審核,而《網絡交易管理辦法》第23條則進一步明确了“第三方交易平台經營者應當對申請進入平台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體工商戶的經營主體身份進行審查和登記”,實際上表明了租房平台對房東的主體資格身份具有審查義務。

(來源: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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