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調查結果出人意料
物管拍到的廣告
自己裝修房子買來材料,卻被物管攔在小區大門外不讓進,理由是裝修材料買太多了。7月11日,家住楊家坪的湯女士向上遊新聞熱線反映了自己的“奇葩”遭遇。但記者走訪調查後發現,物管阻止湯女士搬運建築材料的背後是有原因的。
重慶晚報-上遊新聞記者 範聖卿 攝影報道
業主
買的裝修材料憑啥不讓進門
“我現在家住在楊家坪,需要裝修的房子是巴南區花溪一套清水房。”據湯女士介紹,這套房子有80多個平方,是自己朋友買的,買來以後就租給了自己,湯女士準備簡單裝修一下,就住進去。
“裝修前,我按照相關要求辦理了裝修手續,我準備自己找工人裝修,我去市場上買了一些線管等裝修材料。”湯女士表示,自己買的材料有兩袋,外加一些單獨的管子。“我準備把材料搬到房子裡面去擱着,想隔段時間裝修。可是,物業卻将我攔在大門外不讓進,說我的裝修材料買多了,并懷疑我是把房子當庫房使用。”湯女士很納悶,裝修材料如果真的買多了,我自己可以退,物管憑什麼不讓我把材料放進去呢?
物管
懷疑湯女士為開五金店存貨
“我們小區現在有一部分房子已經接房可以裝修,但具體裝修規定這塊,要問小區的物管。”售樓部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小區還有一部分房子沒有接房,物管現在座機電話沒有安裝好,可以先聯系“專屬管家”。
随後,物業相關工作人員羅先生與記者取得聯系。他表示,這件事情的事實與湯女士所說的情況有出入。“首先,這個湯女士不是業主;第二,她把房子租來并不是用于居住,而是用于商業用途。”羅先生說,小區物業人員在7月2日的巡查過程中,發現湯女士房屋的窗戶上粘貼有廣告,經過進一步了解,原來是湯女士準備開設一家五金建材店鋪。
羅先生告訴記者:“根據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住宅不能任意更改用途,須通過相關部門批準并得到相鄰住戶的同意方可更改。現該租戶既未能提供相關政府部門批文,也未征求相鄰住戶的同意,所以物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該租戶大量運送五金建材進入小區的行為予以制止,從而保障小區業主的居住安全及生活品質。”
面對物管的質疑,湯女士不願再做出回應。
律師說法
如有确切證據物管有權制止
對于湯女士的遭遇和物管的說法,記者緻電四川适逸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大海,他表示物管的做法究竟欠不欠妥,還要看具體情況、具體證據。
“物業的做法存在一定風險,如果他們有确切的證據證明湯女士的行為就是為了開五金店,那麼根據相關條例,他們有權制止湯女士将材料拉到房子裡。但如果是誤判,湯女士确實是将材料用于自家裝修,那麼物管的這個做法,就有可能要面臨賠償損失。”黃律師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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