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知的驚喜總讓人充滿期待
近年來各式各樣的盲盒頗受年輕人青睐
而最近
又出現了一種風險很高的盲盒
到底是什麼呢?
近段時間有媒體報道
一種叫做“行李箱盲盒”的産品出現在網絡上
有視頻博主和賣家聲稱
自己拿到了被人遺棄的行李箱
并将這些内容物不明的行李箱當作盲盒
以滿足好奇心
視頻可以看到
一位博主從一個行李箱裡像開盲盒一樣
将物品一件件拿出來展示給大家看
有博主甚至在行李箱裡
發現了價值近4000元的名牌項鍊
盲盒價值差距巨大
更是吸引了不少網友圍觀
記者在視頻平台和購物平台
搜索關鍵詞
但相關視頻和商品都已經下架
對于這種“行李箱盲盒”
有律師表示,這些都算是遺失物的範疇
▼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按照遺失物的标準其實是不允許進行買賣的,因為這種遺失物還是屬于原有物主的,如果拿出來銷售首先構成了侵權甚至是侵占。如果是有關工作人員明知是屬于失物偷偷拿出來賣,還有可能構成職務侵占,有可能構成犯罪的”。
律師稱
按照這些交易情況來看
如果買賣雙方都明确商品的來源
則都可能涉嫌存在違法風險
“如果大家知道這是屬于失物
甚至是員工偷出來賣仍然購買的話
這就屬于贓物
在刑法上完全沒有善意取得的情況
是必須要要追回的
對于這種情況
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都會存在較大風險
所以就不要再交易這種商品”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賣家虛構物品來源,行李箱盲盒并非真實的失物,隻是簡單利用行李箱裝舊貨的形式來銷售的話,那麼,這樣一來,商家同樣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涉嫌構成虛假宣傳。
總結下來就是
失物交易這件事本身就是侵權行為
需要承擔法律後果
僞造商品來源和控制盲盒結果同樣涉嫌違法
所以類似行李箱盲盒這種形式的商品
請街坊們不要再碰
那麼,法律上對盲盒這類交易
又是如何分類呢?
“在法律上來說,我認為盲盒屬于一種射幸合同,法律上它是就商品的标的和品質,是有不确定性的。另外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在銷售盲盒的時候是要将産品的範圍 概率進行公示,要保護消費者的知情權”,律師解釋稱。
律師所說的射幸合同,就像是你買一個盲盒或者抽一個扭蛋,你會購買到商品宣傳中的其中一款,當中的質量和價值在其列明的範圍之内,你可能賺也有可能虧,存在不确定性。但如果你是整套整箱買的盲盒,那麼,就是另一種情況了,因為你拿到的商品是明确的,就隻是明确的普通買賣合同。
根據律師的說法
行李箱盲盒連盲盒商品都算不上
更别說什麼保障了
再次提醒街坊,購買失物屬于侵權行為
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來源: 廣東公共DV現場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