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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礦業上市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10 14:47:36

來源:中國經濟網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中國證監會官網近日發布消息,第十八屆發行審核委員會定于2021年12月30日召開2021年第143次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會議,屆時将審核金徽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徽礦業”)的首發申請。金徽礦業的主營業務為有色金屬的采選和貿易,主要産品為鋅精礦和鉛精礦(含銀),其中賦存在鉛精礦中的金屬銀單獨計價。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甘肅亞特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特投資”)持有金徽礦業4.95億股股份,占金徽礦業總股本的56.25%,為金徽礦業的控股股東。李明持有亞特投資98%的股權,李明為金徽礦業的實際控制人。

2021年5月,金徽礦業在證監會網站披露招股說明書,拟于上交所主闆上市,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郭喜明、康勇,聯席主承銷商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律師事務所為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評估機構為坤元資産評估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龍證券及其第一大股東甘肅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控集團”)通過其參、控股公司持有金徽礦業7%的股權。即甘肅綠色礦産投資發展基金(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綠礦基金”)持有金徽礦業6160.00萬股,持股比例為7%,為金徽礦業的第三大股東。

金控集團、華龍金城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城投資”)和甘肅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為綠礦基金的出資人,出資比例分别為86.00%、13.87%和0.13%。其中,金城投資為華龍證券的子公司。

金徽礦業拟募集資金13.06億元,其中,6.06億元拟用于金徽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徽縣郭家溝鉛鋅礦綠色礦山提升改造項目,3.00億元拟用于甘肅省徽縣郭家溝鉛鋅礦礦區生産勘探項目,4.00億元拟用于償還銀行貸款。

截至2020年末、2021年6月末,金徽礦業有息債務餘額占總資産的52.08%、44.98%。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 月末,金徽礦業有息債務餘額合計分别為39.40億元、28.42億元、24.58億元和20.53億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金徽礦業貨币資金餘額分别為8.88億元、2.63億元、2.83億元和1.50億元,短期借款餘額分别為22.12億元、16.92億元、15.42億元和10.21億元,一年内到期的長期借款分别為3.76億元、7.24億元、5.07億元和3.01億元,長期借款金額分别為13.37億元、4.26億元、4.09億元和7.31億元。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利息支出分别為2.59億元、2.20億元、1.64億元和6361.72萬元,占淨利潤的比例分别為874.01%、136.49%、45.38%和26.85%。報告期内,該公司累計利息支出金額為7.07億元。

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有息債務(全部為銀行貸款)餘額占總資産的52.08%,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長期借款合計為20.50億元,占總資産的43.42%;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有息債務(全部為銀行貸款)餘額占總資産的44.98%,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長期借款合計為13.22億元,占總資産的28.96%,總體來說,公司資産負債率較高。

截至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 月末,金徽礦業的資産負債率處于較高水平,且各期均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資産負債率。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83.67%、70.20%、62.39%和56.53%;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中,盛達資源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31.51%、34.38%、31.74%和34.45%,國城礦業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7.40%、7.18%、29.56%和40.88%,西藏珠峰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36.77%、12.70%、23.85%和17.43%,華钰礦業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43.68%、47.65%、46.67%和46.02%,興業礦業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33.73%、22.00%、20.14%和19.92%。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流動比率分别為0.36、0.13、0.16和0.15,速動比率分别為0.35、0.11、0.15和0.12;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流動比率平均值分别為1.51、0.93、1.09和0.52,速動比率平均值分别為1.36、0.83、0.99和0.44。

此外。報告期内,金徽礦業資産總額持續下滑。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金徽礦業資産總額分别為48.71億元、47.56億元、47.20億元和45.65億元,負債總額分别為41.38億元、33.42億元、29.44億元和25.51億元。

近年來,金徽礦業多次增資。其中,金徽礦業分别在2018年底及2019年初簽訂了兩份對賭協議。

2018年12月28日,綠礦基金認購金徽有限(金徽礦業前身)新增注冊資本8000萬元,認購價款總額定為7.20億元,增資價格定為每元注冊資本9.00元。同月,亞特投資向綠礦基金承諾,截止2019年6月30日,金徽有限實現本年度上半年淨利潤不少于人民币2.50億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金徽有限實現本年度淨利潤不少于人民币5.00億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金徽有限實現本年度上半年淨利潤不少于人民币4.00億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徽有限實現本年度淨利潤不少于人民币8.00億元。若金徽有限達不到上述各期業績承諾,亞特投資同意在各業績承諾期末按綠礦基金實際投資金額支付年化收益率6.5%的固定收益補償。

2019年1月,金徽有限第四大股東奧亞實業(控股股東為李明侄女周軍梅)與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改院”)簽訂了《股權轉讓合同》,約定将奧亞實業所持公司1.3%的股權以1.17億元的價格轉讓給中改院,轉讓定價為每元注冊資本10.20元,關于業績的規定與綠礦基金規定相同。若金徽有限達不到上述各期業績承諾,亞特投資同意在上述各業績承諾期末由亞特投資或亞特投資指定第三方向中改院支付轉讓款的1.25%作為補償。

根據招股說明書,由于金徽有限實現的利潤不及補充協議的約定,亞特投資按照補充協議約定,于2019年7月19日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1032.78萬元,于2019年12月22日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2340.00萬元,于2020年7月28日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 2340.00萬元,于2020年10月26日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1572.79萬元,于2020年12月23日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610.61萬元。經計算,亞特投資累計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7896.17萬元。

2020年1月,奧亞實業與中改院就中改院受讓金徽有限股權的未盡事項簽訂了附有對賭條款的《關于股權轉讓合同之補充協議2》,奧亞實業同意将中改院第二筆股權轉讓款支付時間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中改院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奧亞實業支付利息。雙方共同确認,若金徽有限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發上市工作,則中改院不再向奧亞實業支付第二筆股權轉讓款及利息。同時,奧亞實業已收取的股權轉讓款由亞特投資向中改院返還。2021年3月25日,經協商一緻,奧亞實業與中改院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三》,同意終止補充協議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約定的一切相關權利義務均全部解除,僅保留将中改院第二筆股權轉讓款9168.80萬元的支付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前的條款。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中改院餘款9168.80萬元尚未支付。

據投資者網,2019年開始,金徽礦業的股權被頻繁轉讓,2019年1月30日,奧亞實業将其所持金徽礦業1.30%的股權以1.16億元的價格轉讓給中改院;2020年10月,奧亞實業将其所持金徽礦業3%的股權以2.57億元的價格轉讓給盛星投資,将其所持金徽礦業另外0.909%的股權以7816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嘉恒百利;同時,綠礦基金将其所持金徽礦業2.091%的股權以1.79億元的價格轉讓給嘉恒百利。由計算可得,此時金徽礦業估值約85億元。

對比入股時的7.2億元持股9.09%,此時綠礦基金獲得賬面浮盈約7.59%,另外還獲得近8000萬元的業績賠償。

而到了此次申報IPO,拟募集資金13.06億元,占發行後總股本比例10%,也就意味着估值已達130億元。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金徽礦業營業收入分别為6.24億元、7.99億元、11.22億元和6.21億元,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别為2965.61萬元、1.61億元、3.62億元和2.37億元。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别為8475.78萬元、4.79億元、7.12億元和3.91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别為3.51億元、9.01億元、12.37億元和7.42億元。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向前五名客戶銷售金額分别為5.21億元、7.46億元、10.83億元和5.75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為83.37%、93.46%、96.48%和92.56%。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主營業務收入分别為6.21億元、7.97億元、11.22億元和6.21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為99.43%、99.82%、99.94%和99.88%。

金徽礦業主營業務收入由鋅精礦、鉛精礦、鉛精礦含銀和采礦工程服務構成。而該公司主要産品鉛精礦銷售價格連續兩年下降。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鋅精礦平均銷售單價分别為14409.36元/噸、11213.11元/噸、11380.30元/噸和14918.91元/噸,鉛精礦平均銷售單價分别為14634.96元/噸、12800.31元/噸、10898.11元/噸和11434.00元/噸,鉛精礦含銀平均銷售單價分别為2643.99元/千克、2937.88元/千克、3459.77元/千克和4145.33元/千克。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别為68.41%、66.20%、69.74%和72.57%,綜合毛利率分别為68.29%、66.17%、69.72%和72.55%。

金徽礦業主營業務毛利率高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2018年至2020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為62.32%、54.98%和55.51%。

金徽礦業稱,報告期内,公司産品實物形态為鋅精礦和鉛精礦(含銀)兩種礦産品。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鋅精礦毛利率分别為70.08%、63.08%、65.20%和70.03%,鉛精礦(含銀)毛利率分别為79.09%、76.66%、77.03%和77.50%。

2018年至2020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鋅精礦毛利率平均值分别為60.90%、45.96%和45.23%,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鉛精礦毛利率平均值分别為68.59%、64.48%和59.92%。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金徽礦業應收賬款餘額分别為2262.58萬元、489.49萬元、2223.08萬元和31.58萬元;壞賬準備分别為113.13萬元、24.47萬元、111.15萬元和1.58萬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别為2149.45萬元、465.02萬元、2111.93萬元和30.01萬元,占流動資産的比例分别為2.15%、1.42%、6.13%和0.15%,占資産總額的比例分别為0.44%、0.10%、0.45%和0.01%,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為3.44%、0.58%、1.88%和0.05%。

報告期各期末,金徽礦業在信用期外應收賬款餘額分别為1169.61萬元、0元、2223.08萬元和31.58萬元,占應收賬款比重分别為51.69%、0、100.00%和100.00%。截止2021年7月底,該公司回款金額分别為2262.58萬元、489.49萬元、2223.08萬元和31.58萬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金徽礦業存貨餘額分别為2669.74萬元、4941.90萬元、2983.84萬元和4212.99萬元,占流動資産的比例分别為2.67%、15.08%、8.67%和20.58%。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還與關聯方頻繁拆借、擔保。

2018年度,金徽礦業與亞特投資存在較為頻繁的關聯方拆出與拆入情況,向亞特投資拆出金額為18.29億元,收回金額為17.45億元,期末數為8352.37萬元;向亞特投資拆入資金19.10億元,期初數為5.19億元,歸還金額為23.46億元,期末數為8352.37萬元。

2018年,金徽礦業向關聯方亞特投資資金拆借計提利息支出為1174.20萬元,向關聯方亞特投資資金拆借計提利息收入為944.18萬元。

此外,2018年年初,金徽礦業向關聯方徽縣亞泰天瑞工程有限公司和徽縣亞泰宏瑞工程有限公司資金拆入金額分别為70.00萬元和20.00萬元,均于2018年歸還。而2018年期初,金徽礦業向關聯方徽縣亞鑫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鑫房地産”)資金拆入金額為500.00萬元,2020年全部歸還。

金徽礦業與關聯方之間還發生轉貸業務。2020年,金徽礦業通過懋達建設、泓盛混凝土、甘肅泓盛生态農林發展有限公司三家關聯方進行轉貸,金額共計2.38億元。

金徽礦業上述轉貸行為不符合《貸款通則》和《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還與關聯方相互擔保。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對外擔保金額累計24.61億元,累計對外擔保11次。其中,為亞特投資擔保8次,累計擔保金額20.21億元;為甘肅懋達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懋達建設”)擔保2次,累計擔保金額2.40億元;為中改院酒店擔保1次,擔保金額2.00億元。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金徽礦業對外擔保已全部履行完畢或解除。

其中,亞鑫房地産和懋達建設均為金徽礦業實際控制人李明之侄子李鎖銀控制的企業。

而金徽礦業及子公司作為被擔保方,自2017年3月1日起,累計被擔保87次,其中被擔保金額最低為4000.00萬元,最高為5.00億元。

據時代周報,無論是相互擔保、拆借資金甚至“轉貸”,均反映了金徽礦業的内控制度建設不足,存在諸多違規情況,如果未來IPO後成為上市公司,其内控問題凸顯,令人擔憂容易出現實控人控制不當,侵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風險。

據長江商報報道,作為甘肅富豪,李明家族資産版圖龐大,實力不菲。

公開信息顯示,李明家族控制有29家公司,涉及房地産開發、物業管理、白酒、商貿、酒店等多個領域。其中,最為知名的是金徽酒。

2016年,金徽酒在上交所挂牌,李明曾通過亞特投資持股其55.28%股權。

去年下半年,白酒股漲幅較大,不過,在去年5月,李明以18.37億元的價格将金徽酒29.99%股權轉讓,複星系的郭廣昌取代李明成為新的實際控制人。

但李明卻在漲潮出現之前,就轉讓了部分股權,最終失去控制權。目前,亞特投資以13.57%的持股比例退居第二大股東。

市場分析稱,李明讓出金徽酒的控制權,可能是金徽礦業兩次對賭失敗,加上自身資金需求,沒有等到股價大幅上漲,選擇了無奈轉讓股權。

金徽礦業是一家十分典型的家族企業,家族持股比過高。前十大股東中,第二大股東中銘國際的實控人是李明的侄子周小東,第四大股東奧亞實業的實控人是李明的侄女周軍梅,第七大股東中改院,李明持股19.4%,第八大股東李雄是李明的哥哥。第一大股東亞特投資持股比56.25%,上述股東合計持股93%。

對上述問題,中國經濟網記者發送郵件至金徽礦業董秘辦,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複。

沖刺上交所主闆

金徽礦業前身為甘肅金徽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徽有限”),成立于2011年3月16日。2020年12月22日,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公司。

金徽礦業的主營業務為有色金屬的采選和貿易,主要産品為鋅精礦和鉛精礦(含銀),其中賦存在鉛精礦中的金屬銀單獨計價。

金徽礦業擁有兩宗采礦權,分别為郭家溝采礦權和郭家溝南采礦權;兩宗探礦權分别為江口探礦權和火麥地探礦權。2018年12月6日,經甘肅省國土廳備案的資源保有儲量分别達到鋅金屬量215.12萬噸、鉛金屬量63.77萬噸、銀金屬量1162.19噸、镉金屬量1.18萬噸,并已合計形成150萬噸/年的礦石采選能力。

金徽礦業上市(金徽礦業有息負債20億頻繁拆借擔保)1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亞特投資持有金徽礦業4.95億股股份,占金徽礦業總股本的56.25%,為金徽礦業的控股股東。李明持有亞特投資98%的股權,李明為金徽礦業的實際控制人。

李明,男,1968年5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證,大專學曆,高級工程師,曾任隴南市第一屆市人大常委,甘肅省第十屆、第十一屆省人大代表。1986年至1988年工作于天水市小河水泥廠;1988年至1996年工作于甘肅省隴南市徽縣公安局;1996年至1998年工作于陝西省寶雞市政協實業開發公司;1998年至2004年任甘肅寶徽實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04年至今任亞特投資董事長。

金徽礦業上市(金徽礦業有息負債20億頻繁拆借擔保)2

保薦機構華龍證券及其第一大股東通過其參、控股公司持有7%股權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龍證券及其第一大股東金控集團通過其參、控股公司持有金徽礦業7%的股權。

金徽礦業上市(金徽礦業有息負債20億頻繁拆借擔保)3

綠礦基金持有金徽礦業6160.00萬股,持股比例為7%,為金徽礦業的第三大股東。

金徽礦業上市(金徽礦業有息負債20億頻繁拆借擔保)4

金控集團、金城投資和甘肅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為綠礦基金的出資人,出資額分别為6.82億元、1.10億元和100萬元,出資比例分别為86.00%、13.87%和0.13%。

金徽礦業上市(金徽礦業有息負債20億頻繁拆借擔保)5

其中,金城投資為華龍證券的子公司。

金徽礦業上市(金徽礦業有息負債20億頻繁拆借擔保)6

兩次對賭失敗 支付業績補償款近8000萬元

2018年12月28日,金徽有限召開董事會并做出決議,同意公司注冊資本由8.00億元增加至8.80億元,綠礦基金認購新增注冊資本8000萬元。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及業績的預期,經各方商定,約定将認購價款總額定為7.20億元,增資價格定為每元注冊資本9.00元。

2018年12月,原股東亞特投資、李雄、中銘國際、奧亞實業與新股東綠礦基金簽訂《增資擴股協議書》,約定由綠礦基金以人民币7.20億元的現金認購公司新增注冊資本8000萬元,本次增資定價為每元注冊資本9.00元。約定增資協議簽署後,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增資款2.00億元,餘款5.20億元于增資協議簽署之日起6個月内支付。

2018年12月,綠礦基金與亞特投資簽訂《關于甘肅金徽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之增資擴股協議書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就綠礦基金作為機構投資者對金徽有限進行投資以及投資後的權利保障事宜進行了約定。

亞特投資向綠礦基金承諾,截止2019年6月30日,金徽有限實現本年度上半年淨利潤不少于人民币2.50億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金徽有限實現本年度淨利潤不少于人民币5.00億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金徽有限實現本年度上半年淨利潤不少于人民币4.00億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金徽有限實現本年度淨利潤不少于人民币8.00億元。若金徽有限達不到上述各期業績承諾,亞特投資同意在各業績承諾期末按綠礦基金實際投資金額支付年化收益率6.5%的固定收益補償。

根據招股說明書,由于金徽有限實現的利潤不及補充協議的約定,亞特投資按照補充協議約定,于2019年7月19日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1032.78萬元,于2019年12月22日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2340.00萬元,于2020年7月28日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 2340.00萬元,于2020年10月26日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1572.79萬元,于2020年12月23日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610.61萬元。至此,補充協議中約定的業績補償條款已執行完畢。

經計算,亞特投資累計向綠礦基金支付業績補償款7896.17萬元。

2021年4月16日,經協商一緻,綠礦基金與亞特投資、李明簽訂《解除協議》,同意終止補充協議、《保證合同》的法律效力,并确認:1)綠礦基金僅有權根據金徽礦業《公司章程》享有股東權利并承擔股東義務,不存在任何其他另行約定的特殊股東權利或安排;2)亞特投資已按照《補充協議》向綠礦基金履行了收益補償義務,各方對于上述收益補償無任何糾紛或潛在糾紛;3)各方就上述協議的履行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不存在任何糾紛或潛在糾紛;4)各方就綠礦基金增資金徽礦業不存在任何其他協議、承諾等特殊協議安排。

此外,2019年1月30日,金徽有限股東奧亞實業與中改院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奧亞實業将其所持公司1.30%的股權以1.17億元價格轉讓給中改院,轉讓定價為每元注冊資本10.20元。雙方約定協議簽署後,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轉讓價款2500萬元,餘款9168.80萬元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

同樣,亞特投資與中改院簽訂補充協議,包括業績承諾等。其中的業績承諾跟向綠礦基金一樣。若金徽有限達不到上述各期業績承諾,亞特投資同意在上述各業績承諾期末由亞特投資或亞特投資指定第三方向中改院支付轉讓款的1.25%作為補償。

2020年1月,奧亞實業與中改院就中改院受讓金徽有限股權的未盡事項簽訂了附有對賭條款的《關于股權轉讓合同之補充協議2》(以下簡稱“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就中改院作為機構投資者對公司進行投資的轉讓款支付事宜進行了約定。根據奧亞實業與中改院簽訂的《股權轉讓合同》,中改院應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第二筆股權轉讓款9168.80萬元,現奧亞實業同意将中改院第二筆股權轉讓款支付時間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中改院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奧亞實業支付利息。雙方共同确認,若金徽有限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首發上市工作,則中改院不再向奧亞實業支付第二筆股權轉讓款及利息。同時,奧亞實業已收取的股權轉讓款由亞特投資向中改院返還。

2021年3月25日,經協商一緻,奧亞實業與中改院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之補充協議三》,同意終止補充協議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約定的一切相關權利義務均全部解除,僅保留将中改院第二筆股權轉讓款9168.80萬元的支付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前的條款,并确認:各方對于上述協議的相關約定無實際履行情形且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不存在任何糾紛或潛在糾紛;各方就中改院受讓金徽礦業股權事宜不存在任何其他協議、承諾等特殊利益安排。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中改院餘款9168.80萬元尚未支付。

估值飛漲

據投資者網,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開始,金徽礦業的股權被頻繁轉讓,2019年 1月30日,奧亞實業将其所持金徽礦業1.30%的股權以1.16億元的價格轉讓給中改院;2020 年10月,奧亞實業将其所持金徽礦業3%的股權以2.57億元的價格轉讓給盛星投資,将其所持金徽礦業另外0.909%的股權以7816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嘉恒百利;同時,綠礦基金将其所持金徽礦業2.091%的股權以1.79億元的價格轉讓給嘉恒百利。由計算可得,此時金徽礦業估值約85億元。

而到了此次申報IPO,拟募集資金13.06億元,占發行後總股本比例10%,也就意味着估值已達130億元。但伴随着估值的一路飛漲,金徽礦業卻沒有完成當初許下的業績承諾。

2020年歸母淨利潤3.62億元

金徽礦業上市(金徽礦業有息負債20億頻繁拆借擔保)7

2018年、2019年、2020年和2021年1-6月,金徽礦業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别為8475.78萬元、4.79億元、7.12億元和3.91億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别為3.51億元、9.01億元、12.37億元和7.4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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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産品鉛精礦銷售價格連續兩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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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礦業主營業務收入由鋅精礦、鉛精礦、鉛精礦含銀和采礦工程服務構成。其中,報告期内,鋅精礦實現營業收入分别為3.85億元、5.15億元、6.91億元和4.10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為61.69%、64.54%、61.75%和65.92%;鉛精礦實現營業收入分别為1.43億元、1.86億元、2.70億元和1.22億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為22.93%、23.29%、24.08%和19.61%;鉛精礦含銀實現營業收入分别為4888.68萬元、7722.81萬元、1.60億元和8917.62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别為7.83%、9.67%、14.30%和14.35%。

2018年度和2019年度,金徽礦業采礦服務收入主要來源于陝西亞泰礦山工程有限公司肅北縣分公司對外提供采礦服務産生的收入;2020年8月,陝西亞泰礦山工程有限公司肅北縣分公司注銷後,公司不再對外開展采礦業務。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鋅精礦銷售數量分别為26729.06金屬噸、45964.97金屬噸、60715.59金屬噸和27458.05金屬噸,鉛精礦銷售數量分别為9782.22金屬噸、14529.29金屬噸、24797.19金屬噸和10660.27金屬噸,鉛精礦含銀銷售數量分别為18489.79千克、26287.00千克、46380.89千克和21512.44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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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毛利率高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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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礦業稱,報告期内,公司毛利的貢獻主要來自礦産品銷售實現的毛利,公司礦産品銷售所産生的毛利和毛利率主要受當期基本金屬市場價格、公司開采礦石的金屬品位和采選成本的影響。

2018年至2020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别為62.32%、54.98%和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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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内,金徽礦業鋅精礦毛利率分别為70.08%、63.08%、65.20%和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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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20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鋅精礦毛利率平均值分别為60.90%、45.96%和4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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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内,金徽礦業鉛精礦(含銀)毛利率分别為79.09%、76.66%、77.03%和7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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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至2020年,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鉛精礦毛利率平均值分别為68.59%、64.48%和5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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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内資産總額持續下滑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資産總額持續下滑。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金徽礦業資産總額分别為48.71億元、47.56億元、47.20億元和45.6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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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6月30日,金徽礦業負債總額分别為41.38億元、33.42億元、29.44億元和25.5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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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産負債率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 月末,金徽礦業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83.67%、70.20%、62.39%和56.53%,處于較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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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礦業表示,公司資産負債率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礦山建設的起步标準高,按國家級綠色礦山标準建設,固定資産投入大,建設資金來源以銀行貸款為主。較高的資産負債率,将影響公司的長期償債能力和債務融資能力。

同期,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平均值分别為30.62%、24.78%、30.39%和31.74%。

此外,過去三年及一期,金徽礦業各期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均高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報告期内,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中,盛達資源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31.51%、34.38%、31.74%和34.45%,國城礦業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7.40%、7.18%、29.56%和40.88%,西藏珠峰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36.77%、12.70%、23.85%和17.43%,華钰礦業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43.68%、47.65%、46.67%和46.02%,興業礦業資産負債率(母公司)分别為33.73%、22.00%、20.14%和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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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内,金徽礦業流動比率分别為0.36、0.13、0.16和0.15,速動比率分别為0.35、0.11、0.15和0.12。

同期,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流動比率平均值分别為1.51、0.93、1.09和0.52,速動比率平均值分别為1.36、0.83、0.99和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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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末有息債務餘額20.53億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金徽礦業貨币資金餘額分别為8.88億元、2.63億元、2.83億元和1.50億元,占流動資産的比例分别為88.97%、80.19%、82.23%和7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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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礦業解釋稱,2019年公司貨币資金餘額較2018年下降70.41%,主要原因系2019年末歸還銀行借款導緻貨币資金餘額下降。2021年6月末公司貨币資金餘額較上一年度末下降47.06%,主要原因系當期歸還銀行借款。

金徽礦業表示,公司現有貨币資金除維持日常生産經營外,不能完全滿足公司未來大額資本性支出的需求。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6月末,金徽礦業短期借款餘額分别為22.12億元、16.92億元、15.42億元和10.21億元,占流動負債的比重分别為79.12%、67.24%、72.23%和72.37%;一年内到期的長期借款分别為3.76億元、7.24億元、5.07億元和3.01億元;長期借款金額分别為13.37億元、4.26億元、4.09億元和7.31億元;有息債務餘額合計分别為39.40億元、28.42億元、24.58億元和20.5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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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礦業表示,2020年12月31日,公司資産負債率(母公司)為62.39%。公司的有息債務(全部為銀行貸款)餘額為24.58億元,占總資産的52.08%,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長期借款合計為20.50億元,占總資産的43.42%;2021年6月30日,公司的有息債務(全部為銀行貸款)餘額為20.53億元,占總資産的44.98%,其中短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長期借款合計為13.22億元,占總資産的28.96%,總體來說,公司資産負債率較高。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利息支出分别為2.59億元、2.20億元、1.64億元和6361.72萬元,占淨利潤的比例分别為874.01%、136.49%、45.38%和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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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周轉率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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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期内,金徽礦業應收賬款周轉率分别為23.68次、34.27次、82.75次和55.13次,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賬款周轉率平均值分别為22.62次、14.94次、20.11次和14.9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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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末存貨餘額4212.99萬元

金徽礦業表示,公司存貨主要由原材料、庫存商品、發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組成。其中原材料包括選礦藥劑、鋼球、襯闆、備品備件等選礦材料,主要由公司自外部采購獲得;庫存商品主要包括鋅精礦、鉛精礦(含銀)和待選原礦石等,公司開采的原礦石經加工成為鋅精礦和鉛精礦(含銀)後對外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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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礦業解釋稱,報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庫存商品和低值易耗品庫齡較短,各期末,經公司存貨盤點,未發現存貨有因遭受毀損、全部或部分陳舊過時等原因使可變現淨值低于成本的情況,故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存貨周轉率分别為8.78次、7.10次、8.57次和4.74次,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存貨周轉率平均值分别為6.41次、10.34次、11.73次和3.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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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九成營收來自前五大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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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億賣酒騰挪

顯然,李明家族持股比過高,存在利用大股東優勢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風險。

關聯拆借、擔保頻發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存在與關聯方之間相互進行資金拆借的行為,主要系金徽礦業與控股股東之間進行的資金拆借,且全部發生在2018年度。

2018年度,金徽礦業與亞特投資存在較為頻繁的關聯方拆出與拆入情況,向亞特投資拆出金額為18.29億元,收回金額為17.45億元,期末數為8352.3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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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礦業表示,2018年底根據雙方的清算協議,公司與亞特投資對雙方的拆出與拆入餘額進行抵銷,後續不再發生關聯方拆借。

同時,金徽礦業存在向亞特投資拆入資金的情況。2018年度,金徽礦業向亞特投資拆入資金19.10億元,期初數為5.19億元,歸還金額為23.46億元,期末數為8352.37萬元。

除亞特投資外,2018年度,金徽礦業還向關聯方金徽正能量公益基金會拆入資金1400.00萬元,并于當期歸還。

此外,2018年年初,金徽礦業向關聯方徽縣亞泰天瑞工程有限公司和徽縣亞泰宏瑞工程有限公司資金拆入金額分别為70.00萬元和20.00萬元,均于2018年歸還。而2018年期初,金徽礦業向關聯方亞鑫房地産資金拆入金額為500.00萬元,2020年全部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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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礦業表示,公司已全部收回或歸還本金,并按約定收取或支付利息。2018年,金徽礦業向關聯方亞特投資資金拆借計提利息支出為1174.20萬元,向關聯方亞特投資資金拆借計提利息收入為944.18萬元。

金徽礦業上市(金徽礦業有息負債20億頻繁拆借擔保)35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與關聯方之間還發生轉貸業務。金徽礦業解釋稱,報告期内,公司發生轉貸業務主要原因就是為了滿足貸款銀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并且保證公司資金的流轉安全,而委托銀行将借款資金先支付給第三方,銀行借款資金到賬後,即由第三方轉回公司。

2020年,金徽礦業通過懋達建設、泓盛混凝土、甘肅泓盛生态農林發展有限公司三家關聯方進行轉貸,金額共計2.38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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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徽礦業上述轉貸行為不符合《貸款通則》和《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該公司解釋稱,周轉後的銀行貸款均用于公司主營業務與日常經營,并未用于證券投資、股權投資、房地産投資或國家禁止或限制生産、經營的領域和用途,公司上述轉貸業務未給貸款銀行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損失或者其他不利影響,貸款銀行未與公司發生過任何法律糾紛。

金徽礦業報告期内還與關聯方相互擔保。

報告期内,金徽礦業對外擔保金額累計24.61億元,累計對外擔保11次。其中,為亞特投資擔保8次,累計擔保金額20.21億元;為懋達建設擔保2次,累計擔保金額2.40億元;為中改院酒店擔保1次,擔保金額2.00億元。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之日,金徽礦業對外擔保已全部履行完畢或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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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鑫房地産和懋達建設均為金徽礦業實際控制人李明之侄子李鎖銀控制的企業。

金徽礦業及子公司作為被擔保方,自2017年3月1日起,累計被擔保87次,其中被擔保金額最低為4000.00萬元,最高為5.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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