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二三級資質最新标準是什麼,下面小編為大家解答。
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資質标準1、企業資産
淨資産1億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25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18-24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10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12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30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36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7-30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30-36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二級資質标準1、企業資産
淨資産40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結構專業高級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
說明:建市[2016]226号文取消了二級資質的“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标考核。”的要求
3、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地上12層以上的民用建築工程1項或地上8-11層的民用建築工程2項;
(2)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工程1項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構築物工程2項;
(3)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的建築工程2項;
(4)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21米以上(或鋼結構單跨24米以上)的建築工程1項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單跨18-21米(不含)(或鋼結構單跨21-24米(不含)的建築工程2項。
三級資質标準1、企業資産
淨資産800萬元以上。
2、企業主要人員
(1)建築工程、機電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5人,其中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不少于4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結構專業中級以上職稱或建築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建築工程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6人,且結構、給排水、電氣等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别資質二級以上标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說明:根據建市[2016]226号文件規定:除各類别最低等級資質外,取消關于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标考核。因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類别的最低資質是“三級”,則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标準保留對建造師等人員的要求。
承包範圍
一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說明:建市[2015]154号文取消了“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築工程的限制。”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築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築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築物工程;
(3)建築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築工程。
注:
1.建築工程是指各類結構形式的民用建築工程、工業建築工程、構築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網管線等設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築屋面、裝修裝飾、建築幕牆、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築工程相關專業職稱包括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職稱。
3.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下且超出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承包工程範圍的建築工程的施工,應由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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