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字演變
二、姓氏讀音
拼音:huán xún
注音:ㄏㄨㄢˊ ㄒㄩㄣˊ
部首:阝
部外筆畫:6
總筆畫:8
五筆86:QJBH
五筆98:QJBH
倉颉:PANL
筆順編号:35251152
四角号碼:27627
Unicode:CJK
統一漢字 :U 90C7
1、 郇,音旬,中國周代諸侯國名,在今山西省臨猗縣西南(按:應在臨猗縣東北)和今山東省臨沂市莒南縣、臨沭縣均有分布。《毛詩.曹風.下泉》:四國有王,郇伯勞之。毛苌傳雲:郇伯,郇侯也。諸侯有事,二伯述職(伯音霸)。鄭玄箋雲:有王,謂朝聘於天子也。郇侯,文王之子,為州伯(音霸),有治諸侯之功。
2、 姓。
三、姓氏起源
據載,周文王第十七子姬葡受封于郇(今山西省臨猗縣境内)為伯爵,史稱郇侯、郇伯,建立郇國(Xún 音)。春秋初年(公元前677年)被晉國晉武公所滅,其後裔遂以國名郇為姓,稱為郇氏。
四、得姓始祖
郇侯。首先,姬姓郇國或“荀叔”的始封地或“緣由”,應該與作為我們共同始祖黃帝的後裔的“筍”姓氏族或方國密切相關——“筍”字的讀音和“筍國”的位置,都決定着“荀叔”或“郇叔”的稱謂。可以肯定地說,姬姓郇國或“荀叔”的封建,正是因為此前有一個由黃帝後裔建立的“筍”姓方國,而且該方國就位于今山西省南部、河南省北部的黃河流域(今山西省新绛縣、侯馬市、绛縣一帶)。
西周初年,周武王将文王第十七子、同父異母弟弟姬葡分封于古郇國,稱為郇侯(也稱為“荀叔”或“荀侯”)。1961年在陝西省長安縣張家坡出土的西周晚期青銅器中有《荀侯盤》,其銘文曰:“荀侯乍叔姬賸(媵)般(盤),其永葆用享”;1974年在山西省聞喜縣上郭村出土的西周晚期青銅器中有荀侯匜(yí),其銘文曰:“荀侯稽作寶匜,其萬壽子子孫孫永寶用”。這些盤、匜約為夷王、厲王(公元前885年~公元前842年)時器物,器物的主人即屬荀氏家族。關于古郇國立國最權威的表述是,《左傳·僖公二十四年》載,“富辰說,管、蔡、郕、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後來的文獻大都沿用此說。而《史記》進一步斷定,“伯邑考、發、管、魯、蔡、曹、郕、霍、衛、聃”等十人是武王的同母兄弟,從而側證了首代郇叔的庶子地位。《逸周書·王會解》(大約屬春秋時期作品)說,“成周之會……唐叔、荀叔、周公在右、太公望在左”(約在公元前1020年左右),表明那時的“荀叔”年富力強,朝中地位顯赫。《詩經·曹風·下泉》也說“四海有王,郇伯勞之”,也說明了郇侯晚年在西周政壇上的重要地位,有可能是掌管數國的“太伯”。另據古本《竹書紀年》記載,“昭王六年(公元前990年),王錫郇伯命”。這是周昭王賜予“郇叔”的表彰性賞命,此時已是武王立國近60年,曆經武、成、康和昭四代國君,自然功勳卓著。古郇國最初定都于今新绛西,山西省南部沁河以西、涑水以東,都屬于古郇國的疆土。後來,随着晉國的崛起,古郇國不斷受到擠壓并最終被晉武公所滅。
唐朝郇谟之前讀“郇”(Xún 音旬),至唐代宗時因冒死谏言有功于朝廷,被賜姓“郇”(Huán 音環),因而,郇谟乃郇氏之鼻祖也。青州《郇氏族譜》舊譜據《綱鑒》卷五十二(明)對此做了詳盡叙述:唐代宗大曆八年(公元773年),“秋九月,召郇(音詢)模入見”。“晉州(今山西省臨汾市)男子郇模,以麻辮發,持竹笥葦席,哭于東市。人問其故,對曰:‘願獻二十字,一字為一事;若言無所取,請以席裹屍,置筐中,棄于野’。京兆以聞。上召見,賜新衣,館于客省。其言‘團’者,請罷諸州團練使也,‘監’者,請罷諸道監軍使也’。代宗見字,心中大悅。曰:‘朕發政施仁,不料苛刻而殃民者,不容于堯舜之道。理宜撤職查辦。使官舞弊,朕一字不知。卿家獻二十字以還吾意,是汝之功也。賜姓郇(環)音’。”
五、人口分布
郇氏是當世稀姓,人口數量較少。一般來說,自春秋時代直到唐宋時期,絕大部分郇姓先祖都生活在今山西、陝西一帶,尤其是山西省的中南部,即古代的绛州或晉陽府。元明以後,由于各種原因,特别是明初的數次大移民,郇姓先祖大規模外遷至河南東北部、江蘇中北部、山東中西部、陝西與甘肅等地區,形成了目前的幾個較大群落。
據青州《郇氏祖譜》記載,明正統十四年(1449年),鋼、鈴、鎮、铎弟兄四人因戰争(明英宗土木堡之戰)自北直隸省棗強縣舉家南遷于山東省青州府,唯铎公一人留居,其他三人不知所往,生2子,子生8子,8子再生24子,是為24枝。除青州本地外,黃縣、沂水、淄博以及濰坊各縣市也有分布,人丁旺盛。
六、家譜文獻
暫缺
七、郡望堂号
郡望
平陽郡:三國時魏分河東郡置治所在平陽,相當于今天的山西藿縣以南的汾河流域及其以西地區。隋以前的平陽,在今山西省臨汾西南;從隋起,在今臨汾。
堂号(缺)
八、字輩排行
暫缺
九、姓氏名人
郇 越(Xún 音旬):西漢太原人,字臣仲,與族弟郇相一起舉州郡的孝廉、茂才,生活在西漢末至王莽新政時期(公元前32~公元24年)。曾散發先人遺留下的資财千餘萬給九族,人們都贊揚他的高風亮節。
郇 谟(Huán 音環):唐代晉州人。唐大曆年間,宰相元載專權,賄賂公行,荒淫奢侈,曾規定論事須逐級上報宰相後,才能上奏皇帝。郇谟用麻束發,手持竹笥(Sì 音四,盛飯或衣物的方形竹器)、葦席,在長安大街上邊行邊哭。有人問他,他說:“我有三十個字,要獻給皇上,如果不能用,便用這竹笥盛我的屍體,用葦席裹着扔掉。”代宗聽說後,召見了他,并賜給他衣服,讓他住在内客省。他獻上那三十個字,每字論一件事,多是元載的罪狀。後來,元載果然因權勢太盛,犯罪被殺。
郇 旃(zhān音沾):明初沭陽人。明洪武三十三年或建文二年(1400)考中進士,洪武三十五年或建文四年(1402)、永樂元年(1403)由進士先後授右、都給事中(分别為從七品和正七品)。郇旃為明開國以來沭陽首名進士,全縣官民無不振奮,儒林為之傾倒。郇旃為官清廉,敢于匡正弊端,見識高人一等,每有奏請,明成祖無一不聽,寵遇冠于一時,後升任鴻胪寺少卿(從五品),卒于永樂六年(1408)六月二十三日,《明太祖實錄》卷八十有“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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