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文臣
編者按:臨沂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臨沂市社會科學院于近日成立了社科院第一家專門研究機構——人學研究所。本篇為臨沂市社科院特約研究員、人學研究所所長、臨沂第三十九中學高級教師周文臣先生關于人學、人性的解讀,題目為編者所加,未經作者審閱。後續将陸續發表有關文章,以便讀者進一步了解人學知識。
世間之事,何事最難?古希臘哲學的開創者泰勒斯曾被人問及這樣的問題,他直言不諱地回答說:“認識你自己!”
偉大的啟蒙思想家、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盧梭曾經感慨地說:“在所有的科學中,最有用但最不成熟的是關于人的科學。”連哲學天才尼采也感歎:“我們沒有自知之明,我們是認識者,但并不認識我們自身……每個人都是最不懂自己的人!”
認識你自己!這是古希臘以來人類的夢想。
走進先哲的“人性”世界
自從斯芬克斯之謎開啟了人的研究領域以來,幾乎所有人類思想史上的大思想家都在這個領域中進行過卓越的思考,“認識你自己!”被镌刻在德爾菲的阿波羅神廟上作為警世箴言,古希臘時期的哲學家蘇格拉底把“認識你自己”當做每一個人都應面對的基本任務。
縱觀曆史,可以發現,古希臘百科全書式的哲學家亞裡士多德(前384-前322)在這方面的認識達到了古希臘人學的高峰,而且也奠定了後來的人學理論的基調。
在亞裡士多德之前,畢達哥拉斯(前572?-前497?)認識到:人的本質是靈魂,這是人與動物的根本區别。
赫拉克利特(約前530-前470)認為:人人都有思想,并受邏各斯即理性的支配。
與他們不同,蘇格拉底(前469-前399)看到了人的理性和社會性,他說,靈魂是人的最優越的部分,人的本質是精神和理性,而理性就是自我意識和反思。人必須具有知識,才能得到善;反之,無知是一切罪惡的首要根源;性善且先在,未經反思的人生是沒有價值的。
柏拉圖(前428-前348)也認識到了人的理性與社會性,他說,人的靈魂、理念是不朽的,且先天地存在,靈魂的獲得是對先天存在着的理念的回憶;靈魂與肉體對立,肉體是靈魂的監獄和臨時的載體,因而是惡的,所以隻有死亡才能達到靈魂的自由而獲得幸福;此外,每個人不能單靠自己達到自足,因而人必須參與社會生活。
亞裡士多德繼承了先賢們的這些認識,并有新的發展。他說,人是靈與肉的統一,具體體現為:
人既是生物的存在,又是靈魂的存在:靈魂的屬性和生物的自然質料不能分離,軀體先于靈魂而産生,但靈魂是身體的統治者。靈魂有兩個部分:理性與非理性,非理性先于理性而産生。非理性又有兩類:一類是植物性的,與理性不相幹,不受理性控制;一類是欲望,通常受理性的約束。靈魂是生命的一切能力的本原:如營養能力、感覺能力、思維能力、運動能力。如果沒有靈魂,一切能力都不能存在,生物的不同在于能力的不同,隻有人具有所有的能力,所以最有智慧。在亞裡士多德看來,理性即智慧或能力是比任何其他東西都更加是人的特性。
人也是社會的存在:在《政治學》一書中,亞裡士多德指出,人類所不同于其它動物的特性就在于他對善惡和是否合乎正義以及其他類似觀念的辨認,如果不講禮法,違背正義,他就堕落為最惡劣的動物。
概括地說,亞裡士多德對于人的認識的核心,是三個方面的特性:理性、非理性和社會性,它們是人的根本特性。因而,他關于人的認識其實可以歸結為:人是理性、非理性與社會性的統一體。
人的理性、非理性和社會性
在亞裡士多德之後,尤其是中世紀以來,人學理論的發展總體而言是沿着亞裡士多德所開辟的道路前進的,有的深入研究了人的理性,有的關注的是社會性,近代晚期以來關注更多的是人的非理性,但在總體上,這三大特性構成了人們試圖建構人性科學的三大基本視域。
在中世紀末期,詩人但丁(意,1265-1321)認為,人的特性在于人有能夠不斷發展的理解力,這是對人的理性的肯定。
在近代,作為近代科學的奠基者之一和近代哲學的開創者,笛卡爾(法,1596-1650)以“我思故我在”的名言揭示出:“我”并非肉體之“我”,而是思維者之“我”,是獨立自存的精神實體——心靈,即思想或意識行為的主體。在笛卡爾看來,人擁有天賦觀念,主體自我既是思維者,又是感覺者。笛卡爾的觀點實際上也強調了人的理性特征。
法國數學家、物理學家和哲學家帕斯卡爾(1623-1662)的一段話已經成為經典名言,他說:“人不過是一根脆弱的、會思想的蘆葦,我們的全部尊嚴就在于思想。”這是以詩意的方式對人的理性的強調。
他的同胞、法國偉大的啟蒙思想家、18世紀法國大革命的思想先驅盧梭(1712-1778),盡管強調信仰高于理性,但也看到了理性之于人的重要意義,他認為,是人的理性使人具有了一般動物所沒有的創造性和自主性。
關于人的社會性,中國古代的思想家們自先秦以來就進行了深入的讨論,形成了性善論、性惡論等不同觀點的争論。其實,無論是性善論還是性惡論,都可以歸結到人的社會性之中,是在人的社會性視域中的相反維度上的認識。
在西方,近代以來的思想家們對于人的社會性也進行了廣泛的論述:
孟德斯鸠(1689-1755)說:人類的理性具有過社會生活的願望。
伏爾泰(1694-1778)認為:人的本性必然地把人們導向社會生活,人生來就要生活在社會裡。
狄德羅(1713-1784)指出:人是一個有感覺的、能動的、有思想的生物,他合群而生,成為群居的動物,為了使群體得以維系、發展,就必須有一定的法律原則,人也就出現了政治生活,成為政治上的人。
盧梭不僅強調人有理性,而且也強調人的社會性。在他著名的《社會契約論》中,一句令人振聾發聩的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就深刻地揭示了人的社會性:人一出生,就屬于整個社會,受到各種制約。
愛爾維修(1715-1771)認識到:人是環境的産物,人們的精神、性格、才能和道德是受他所生活于其中的社會政治制度、法律、教育等上層建築的影響和制約的。
上述孟德斯鸠的“社會生活”、伏爾泰的“人要活在社會裡”、狄德羅“法律與政治上的人”、盧梭的“枷鎖”和愛爾維修的“人是環境的産物”等觀念與思想,都是對人的社會性的不同表述。
另外一位秉持人有理性和社會性觀點的大家,是德國的辯證法大師黑格爾(1770-1831)。他非常感慨地說過:“禽獸沒有思想,隻有人類才有思想,所以人類——而且就因為它是一個有思想的動物——才有自由。”
另一方面,人在為滿足生活需要的勞動中,逐漸抛棄了他的自然狀态,成為社會的人,納入共同體之中。在這個共同體中,憲政、法治、權利、責任和義務是統一的,被共同體成員所承認和尊奉,這樣,遵循一定的倫理規範,承擔一定的道德責任,成為共同體精神——它源自古希臘的城邦民主與政治,其實質就是,個體應當遵循公理而生活。共同體精神是黑格爾倫理思想的核心,也是人的社會性的根本體現。
在西方思想家之中,馬克思(1818-1883)關于人的觀點對中國人而言是非常熟悉的。他說:“人的本質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這是對人的社會性的充分肯定。
在近代思想家中,有兩個人對于人的認識最為全面,一是英國經驗主義哲學家休谟(1711-1776),一是德國哲學家康德(1724-1804)。
休谟的《人性論》一書的全部内容共有三大塊,分三卷論述,名稱分别為:論知性、論情感、道德學。顯而易見,這一著名著作的核心論題其實就是亞裡士多德的理性、非理性和社會性的不同稱謂。
對于康德,日本哲學家安倍能成評價說:“康德是一個蓄水池,前兩千年的水都流進了這個池中,後來的水又都是從這個池中流出去的。”這是一個多麼優美、動人而又崇高的評價,足見康德在人類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然而,康德的哲學是以“我是誰?我是什麼?我能做什麼?我能知道什麼?”等人學問題為中心來展開的,他說:人是立法者。
首先是人為自然立法。以往的哲學争論不休,缺乏一個堅實的基礎,原因在于沒有對先驗自我的理性認識能力和界限進行批判。此外,以往的哲學都假定認識必須符合對象。其實,客觀對象是不可認識的,事物本身是不可能直接搬到人的意識中的,即使它能轉化為觀念,這種觀念也沒有普遍必然性。我們所能認識的,隻是物自體顯現給我們的樣子,即現象。因此,自然——即現象的總和,并不是脫離認識主體獨立存在的自然,而是認識中的自然,這個自然的一切法則都是由人規定的,所以叫“人為自然立法”——康德本人把這一認識稱為哥白尼式的革命,揭示了認知主體的能動性,也揭示了人是作為天賦地具有理性能力的動物而自己把自己塑造成為一個理性的動物。這是他的《純粹理性批判》一書的主題,是對人的理性問題的深入研究。
其次,人為自身立法。善是人之為人的根本标志,善表明了人之高貴,善意味着人的自由。因此也可以說,善是人的本質。善來自于善良意志,善良意志先天就是善的,與經驗無關,是人的價值和尊嚴所在,是人的德性,這一德性對人的行為的約束力是靠責任來實現的,責任就是尊重道德規律而産生的行為的必然性,道德規律是客觀的,又叫道德命令、絕對命令,要使它落實到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去,就必須使它首先轉化為人們的主觀準則,因此,人要為自己立法。這體現了人類社會的自由規律,保證了自由的普遍有效性。這樣,康德建立了人的道德的形而上學,這構成了他的《實踐理性批判》一書的主題,是對人的社會性的深刻揭示。
在他的第三本著作《判斷力批判》中,康德讨論了“人們可以抱有什麼希望?”這一問題,也讨論了人類精神活動的目的、意義、作用方式以及審美能力等問題,可以說,是對人的非理性方面的系統研究。
這樣,康德的三大批判完成了對于人的理性、社會性和非理性的全面論證,實際上建立了一個以亞裡士多德為藍本的升級版的人學體系。
近代晚期以來,随着叔本華的意志論、狄爾泰的生命沖動論、尼采的權力意志論和弗洛伊德的人格動力學等等理論的提出,人的非理性問題受到了廣泛的重視,被擡高到了前所未有的地位:
唯意志主義哲學家叔本華(德,1788-1860)認為,世界是由感知者所看到的表象構成,而支配這個表象世界的是意志。人的本質就是意志,人不過是意志實現自身的工具,所以是意志的奴隸,一切活動都是為了滿足意志的欲求。但是欲求永遠不可能得到完全的滿足,所以人的一生會有一連串的痛苦與不幸。因此,人生的本質是意志和痛苦。由此,叔本華揭示了人的非理性的形而上學起源.
生命哲學創始人與解釋學的早期代表人物狄爾泰(德,1833-1911)的生命哲學認為,生命是一種不可抑制的永恒沖動,是包括意志、情感、願望等心理要素的一種人的内在經驗,它處于盲目而又有秩序的不斷流變之中。人們隻能依賴個人内在的體驗與感覺來把握。生命沖動的内在體驗的外在表達形成了文學、藝術、宗教等形式的精神科學。
帕格森(1859-1941)認為:自我分為兩個層次:一是人們在實際生活中産生的種種感覺經驗、思想、觀念,是能夠表達出來、告訴别人的意識,是意識的表層;另一個更深的層次包含原始的情感、情緒、意志、欲望,它們相互交織融合,形成一個無法表達、不能傳達于别人、隻能為自己所體驗到的意識統一體,是一種綿延的生命之流、生命沖動或主觀生活之流。
另一位唯意志主義哲學家、超人學說的創造者尼采(德,1844-1900)高呼:上帝死了!以宗教信仰為基礎的道德、價值體系必須摧毀。然而,上帝死了,誰來安慰我們?人的生存的終極意義和價值依據,即人活下去的理由何在?尼采說,就在于藝術和審美,在于追求權利、利益、擴張自己的本能和意志,最大限度地發揮個人的權力意志、潛能意志,以詩性的精神給人生增添光彩。所以,人的本質是權力意志。
精神分析學說的創始人、著名精神病學家和心理學家弗洛伊德(奧,1856-1936)主張,人的本質是潛意識,即意識不是心理的實質,隻是心理的一個屬性,一個不穩定的屬性,它旋即消失,消失的時間遠長于存在的時間。心理過程主要是潛意識的,潛意識是精神生活的一般性基礎。潛意識屬于本能的領域,所要表達的含義,通常與意識本身或意識表面的意思相反,反應的是本能的要求,是非理性、反理性、甚至反倫理的。
在存在主義哲學家那裡,人是一個在聯系中生成的存在:
海德格爾(1889-1976)說:傳統人學有兩個要點:一是把人規定為理性動物(柏拉圖—亞裡士多德—笛卡爾—康德—黑格爾),二是認為人是一種能超越出自身而達到神的存在者。它們(甚至包括尼采)的思維方式是以形而上學的方式在追問“是什麼”,等于把人的本質看成是先天的、現成的,遺忘了存在者的存在問題。人的本質正是在存在中形成的。人總是一種在世界中的存在,和走向死亡的存在,所以,人的生命處于社會整體和曆史性過程之中,與各種在場與不在場、顯現與隐蔽的無窮無盡的存在合而為一。因此,世界萬物不再是外在于人的現成的東西而被人凝視,不是“我思”的客體對象,而是人“融身”、“寓居”并對人揭示自己、展示自己的人生家園。因此,人對存在的領會、理解就是人的存在的規定。“人-世界”的合一優于“主-客”關系,并且是後者的根基。
蒂裡希(1886-1965)認為:我-自我與世界的相互依賴,就是基本的本體論結構,它包含了一切。沒有世界的自我是空洞的,沒有自我的世界是死的。人與世界萬物的融合關系構成了“自我-世界結構”,這種人與天地萬物的關系是内在的、非對象性的,和相通相融的。
在文化人類學家那裡,人是一種由文化所決定的存在物:
韋伯(1864-1920)與格爾茲(1926-2006)認為:人是懸挂在由他自己所編織的意義之網上的動物。卡西爾(1874-1945)強調:人與動物的區别在于人具有符号化的思維與行動,所以,人是符号的動物,人類活動本質上是一種“符号”或“象征”活動。
哲學人類學家蘭德曼(1913-)認識到:人具有非專門化、非定型性和向世界開放的特性;人是文化的存在、社會的存在、曆史的存在、傳統的存在、現實的存在。
社會思想家布爾迪厄(1930-2002)使用慣習的概念來表達他對人的認識。慣習是持續的、可轉換的傾向系統,它把過去的經驗綜合起來,每時每刻都作為知覺、欣賞和評價的母體發揮作用。依靠對各種框架的類比性的轉換(這種轉換能解決相似地形成的問題),慣習使千差萬别的任務的完成成為可能。
人的本性及其現實依據
綜上所述,理性、社會性和非理性,是人之為人的根本特性,這是在幾千年的人類文明史中人類對于人自身認識的根本性的成就,是“認識你自己”這一智力運動的主要結果。
因此,把握人的本質,必須從理性、社會性和非理性出發。相應地,人格研究也必須以這三個視域為基礎。
“理性”的内涵極為豐富:是指人所獨有的能夠識别、判斷、評估實際理由以及使人的行為符合特定目的等方面的智能和态度,這種智能通過論點、論據或者符合邏輯的推理而非表象來發現結論、真理、意見和行動的理由。
“非理性”指是一切有别于理性的精神因素,如動機、興趣、欲望、情感、信念、信仰、意志、習慣、本能等等;也指那些反對理性哲學的非理性思潮,如意志論、生命哲學、神秘主義等等。
“社會性”揭示了人的“倫理的存在”、“社會的存在”及“政治的存在”等諸多的存在性特征。
理性、社會性和非理性有一個重要的現實依據,那就是它們分别與人類所面對的三大基本關系相對應:
1.人與自然的關系:
這是人類最先面對、也是必須面對的一種關系。在這一關系中,認識自然、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構成了人類活動的主要方面。
在認識自然方面,人類經曆了由萬物有靈論到理性論的轉變:萬物有靈論認為,一切事物背後皆有神靈,作為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在冥冥之中控制、支配着天地萬物的運行。後來,到古希臘哲學家群體産生之後,人們開始了運用自然之力來解釋自然的道路,認識到自然具有内在的邏輯性,稱為邏各斯或理性。後來,理性進一步地變成了刻畫人的特性的一個重要概念。在古希臘哲學家那裡,理性成了人之為人的根本特性之一。
在改造自然方面,理性具體表現為:人類創造了數不清的各種技術,展現了人類所具有的種種能力。
在利用自然方面,人類由原始的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敬畏自然變成了當今人類對大自然的無節制的開發與破壞,走向了理性的反面,這是需要現代社會反思和檢讨的,在此暫且不論,單就理性的作用而言,正是靠了理性,人類才有了比任何其它動物都不具有的利用自然的強大能力。
總之,理性既是一種能力,也是一種态度。理性的發現和運用,使人類擁有了所有動物都沒有的認識自然、改造自然和利用自然的的各種能力。
2.人與社會的關系:
經由人與自然的關系而引發了人與社會的關系,因為,無論是認識自然、還是改造自然、以及最終的利用自然,都免不了群體的合作;而且,人總是生活在一定的家庭、村坊和城邦國家之中,人在本性上是一種社會性動物。要過優良、幸福的生活單靠個人是達不到的,隻有在群體中乃至在國家中才能實現,所以人不可避免地生活在社會、法律與政治的關系中。這就催生了人的社會性。一個人能否融入社會,既需要有善良、正直、寬厚的基本品質,又需要具備基本的責任意識和積極的态度,也需要擁有良好的溝通技巧。一個人如果沒有健康的人際關系,不僅會面臨很多麻煩,而且也很難有大的發展,甚至無法擁有幸福的生活。
3.人與自身的關系:
相對而言,人與自身的關系是人類最後發現的一種必須面對的關系,這一關系其實包含了三個方面:即人與自身的過去、現在和未來的關系。對于“過去”,有的人善于汲取經驗與教訓,時常反思自己,尋求發展之道;有的人則諱莫如深,掩飾過失;有的人被過去的成與敗所限制,有的人則滿懷激情,把它們作為起點,謀劃未來。對于“現在”,有的人克勤克儉,兢兢業業;有的人則是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稀裡糊塗地過日子;有的人關心長遠的發展,有的人則隻關心當下的享受與得失。對于“未來”,有的人有清晰明确的規劃與藍圖,更多的人則是抱着聽天由命、走一步看一步的心态;從人的發展的角度來看,關注未來、謀劃未來,應當成為每一個人都要有的基本态度。總之,人與自身的關系催生了人的目的性、意志性等多種特性。如何處理人與自身的關系,常常是導緻人的千差萬别的重要因素。
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以及人與自身的三大關系簡單地說就是求真、求善和審美,真、善、美就是這三大關系的正向的極緻,與之相反的則是假、醜、惡。
另外,中國文化的三元底色——道、儒、釋——可以粗略地與這三大關系相對應:道家主要關注人與自然的關系的認識,儒家主要是關于人與社會之間關系的一種規範,佛家主要地是關于人與自身關系的一種領悟。當然,這裡的對應是總體的、粗略的、和相對的,仔細的分辨便可以看到,每一傳統也都具有與三大關系的對應。
總之,在考慮人性結構時,基于人與自然、人與社會和人與自身的三大關系的考慮既是必須的、必要的,也是充分的。
原載嘉源、周文臣著:《三元人格》,海天出版社,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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