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上對人類早年締造符号,有八個字的表述,叫“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就是近在身體上找符号,遠在物象上找字号,這就是象形文字最早期的來源。
這八個字的總結很精煉,語出東漢許慎《說文解字叙》:“古者庖犧氏之王天下也,仰則觀象于天,俯則觀法于地,視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于是始作《易》八卦,以垂憲象。”
有一些對漢字的解釋非常曲折、抽象和複雜,還夾雜着所謂高級的“哲學”“道德”因素在内,把漢字本義解釋得高深莫測,玄乎其玄,這是有很大問題的。如果我們用著名的“奧卡姆剃刀”來判别一下,立刻就會産生極大的懷疑。奧卡姆剃刀也稱“簡單有效原理”,簡述為:如無必要,勿增實體。早期的古人天真淳樸,所謂思無邪,締造符号時“近取諸身,遠取諸物”,簡單、直接而明白,正是符合這個特點。
(關于“奧卡姆剃刀”,請見文末鍊接)
(顔真卿 書)
字形演變:
“單-A”就畫了一支木杈(幹),并在木杈的兩端各畫一個圓形指事符,表示杈尖很銳利;
“單-B”在此基礎上于中間增加了一個圈,表示這是手握的地方,手持銳利杈尖的木杈;
“單-C”在A的基礎上加了一個表示目标的“日”,可以理解為表示手握之處,也可以理解為迎敵。
因此,“單”是表示手握杈尖銳利的木杈迎敵。
金文“戰”
可以把“單”理解為偏向于防守的武器,把“戈”則偏向于進攻。持戈者與持單者的搏鬥,引申為戰鬥。
大篆“戰”
小篆“戰”
隸書和正體楷書完全承續了小篆字形,不再贅述。
俗體楷書“戰”
綜上所述,“戰”字本義:持戈者與持單者的激烈搏鬥,引申為戰鬥。
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
語出《孫子兵法·軍形篇》:是故勝兵先勝而後求戰,敗兵先戰而後求勝。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
意思是:所以,勝利的軍隊先有勝利的把握,而後才尋求與敵人交戰;失敗的軍隊往往是先與敵人交戰,而後企求僥幸獲勝。善于指導戰争的人,修明政治,确保法制,所以能夠掌握勝敗的主動權。
兵法至上,不戰而屈人之兵 -- 《孫子兵法》
和 、 平 、 利 、 益 、 國 、 家 、 民 、 齊 、 善 、 義 、 智 、 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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