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由于時代久遠、戰亂遷徙,人們經常不知祖墳何處,于是人們為了标明殡葬親人的墳墓,在墓前用木樁竹竿,系上纖維質的東西(紙或帛)寫明死者生卒年月、時辰,叫做“銘旌”。後演變為石圓柱、方形、長方形,飾刻動、植物或山水花紋,碑身上刻死者簡曆。
後墓碑由實用品逐漸轉化為文化藝術品,其功能、形态、之地、文飾也越發多樣化。盛行于漢、唐,以後成為定勢
形式樹碑是造墓的重點,按風水,都以墓碑的朝向來定向,這是墓地吉兇的重要環節。對墓碑的尺寸,文字的大小,樹碑動土的時間,都要慎重考慮。
一般情況下都是先下葬,後樹碑。既留出時間使雨水與泥土結合,使虛方變為實方,避免樹碑時地面凹陷,又可留出一段讓家人斟酌碑文的時間 。
墓碑尺度,受傳統信仰風水的限制,都應取個吉利。墓碑的尺寸,通常立碑高100cm,寬60cm,厚8cm;卧碑高55cm或者50cm,寬80cm,厚8cm。在魯班尺上吉祥數字顯示100cm橫财、順科。60cm進寶、橫财。80cm天德。55cm大吉。50cm進寶、納福。80cm财旺、及弟。
材質通常是天然石材或人工石材,以大理石花崗岩為首選材料。
墓碑上所刻碑文,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魯班尺上的吉祥數字。通常大字10cm或10.5cm,小字3cm或4cm之間。10cm進寶。10.5cm納福。3cm财旺。4cm登科。這些字的大小與碑身比例協調,又寓吉祥之意。
墓碑的書寫
包括風水情況、籍貫、姓名、身分、生卒年月日、子孫、立碑人、安葬或重葬的日期。
風水情況
墓碑的左邊稱為龍邊,是碑體重要的部位。這裡要書寫山向及山向線度、分金線。如“立癸山丁向兼子午二分用丙子分金。”其目的,為告示後人,即或遇到自然災害的洪水沖刷,或戰争破壞,後人仍可依碑上的風水情況文字,找到原來風水方向,重新立碑。
籍貫
在移民較多的公墓裡,尤其客死他鄉的人,在墓碑的左、右角最顯眼的部位,都要刻上原籍的省、市、縣名,也有的隻刻地區和村名。這是對故鄉的眷戀,也為後人及親友掃祭時,尋找墓位提供了方便
姓名
寫在墓碑中心部位。這裡稱“中榜”。在書寫墓主名字時,其字數多少,與風水吉兆相關聯。字數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個字循環應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則不吉利。所以拟中榜之字時,盡力用吉兆格式的數字。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寫在碑上,則按左尊右卑來排列,男左女右。
生卒年月日
寫在中榜兩旁,仍依男左女右,年月日能寫齊全最好。因為日久年深,戶口注銷,傳來傳去,隔幾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則十分困難。
立碑人
包括子女、親友、團體,都應寫在碑的虎邊,即右邊。其子女應全部寫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邊加框。仍是依輩份長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願流露姓名者,可寫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
造墓或重建墓時間
刻寫在碑的虎邊。
墓志銘
包括墓志、圹志及墓表。東漢開始将碑立于墓地正前方。碑上刻有墓主的官爵、姓名、生辰年月。後來,在碑上還刻着墓主的家世和生平業績,并加以頌揚。由于魏、晉、南北朝時代,官方幾次禁止立碑,于是墓碑轉入地下,從而産生了墓志銘。
墓志銘是由兩塊正方形石碑組成,稱為一合。上面為墓蓋,文字比較簡單。一般用楷書或篆體刻寫着朝代、官銜和姓氏。在文字周邊線刻着精美的花鳥紋飾。另一面,則刻寫着墓主人的姓名.籍貫和大篇幅的叙述其生平事迹的文字,最後還有銘文,大多為四言之韻文。
現代的公墓中,大多墓碑上隻刻寫墓主人的姓名、生卒年、立碑人及立碑時間。也有在墓碑後刻有“福蔭子孫”、“恩澤後代”等詞句,在墓蓋上刻寫“懷念”、“哀思”之類的簡短詞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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