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與“基礎工程”包括:
1.無支護土方、
2.有支護土方、
3.地基處理、
4.樁基、
5.地下防水、
7.混凝土基礎、
8.砌體基礎、
9.勁鋼(管)混凝土、
1,地基是指基礎持力層及下卧層
2, 基礎分部工程是指需要施工的基礎工程.基礎分部工程包括地基持力層處理,如軟土加樁擠密、橡皮土換填等。
3,地基與基礎分部工程之間沒有明顯的分界線。要分開可采用,方式:已施工部分為基礎分部工程,未施工部分為地基工程;持力層上表面以上為基礎分部工程,持力層上表面以下為地基工程。
地基基礎工程專業承包資質分為一級、二級、三級的三個等級。想要從事地基基礎施工的企業必須獲得相關資質才可以承接項目,而資質等級不同,那麼,地基基礎工程資質承包的工程範圍自然也是不一樣的,今天我們詳細講一下:
一級資質标準
企業資産:淨資産20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岩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岩土、機械、測量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25層以上民用建築工程或高度100米以上構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剛性樁複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18米或深度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二級資質标準
企業資産:淨資産10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6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或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岩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岩土、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0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20人。
企業工程業績
近5年承擔過下列4類中的2類工程的施工,工程質量合格。
(1)12層以上民用建築工程或高度50米以上的構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剛性樁複合地基處理深度超過12米或深度超過6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2000千牛以上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超過9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三級資質标準
企業資産:淨資産400萬元以上。
企業主要人員
(1)注冊建造師不少于3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岩土工程師執業資格;結構、岩土、機械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且專業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樁機操作工、電工、焊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術負責人
(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别資質二級以上标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承包工程範
一級資質可承擔各類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築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構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24米的剛性樁複合地基處理和深度不超過10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5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5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築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構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18米的剛性樁複合地基處理或深度不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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