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人,光明區企事業單位配租人才住房來啦共2171套,房源包括安居鳴鹿苑、紅坳公共住房項目,快來一起了解下!
01 房源概況
(一)安居鳴鹿苑
該項目位于深圳市光明區玉塘街道光僑路與科裕路交界處(鄰近地鐵6号線長圳站)。
本次供應該項目北區1536套人才住房。
建築面積40平方米左右的一房一廳1390套
建築面積75平方米左右的二房一廳146套
安居鳴鹿苑項目北區平面圖A、B、C、D棟
安居鳴鹿苑項目北區平面圖E、F、G棟
(二)紅坳公共住房項目
該項目位于光明區鳳凰街道長明公路旁、龍大高速東北側、光明高鐵站東側。
本次供應該項目635套人才住房。
建築面積85平方米左右的三房兩廳606套
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左右的四房兩廳27套
建築面積150平方米左右的五房兩廳2套
紅坳公共住房項目平面圖
紅坳公共住房項目平面圖
上述房源中,每套住房的實際建築面積以地籍測繪部門出具的測繪報告為準,具體裝修情況以現場交樓标準為準。
02 費用租金
(一)安居鳴鹿苑
安居鳴鹿苑基準租金20.52/月·平方米(暫定),由于項目物業正在進行招投标,物業管理費标準和專項維修資金标準待招标結束後另行公布。
(二)紅坳公共住房項目
紅坳公共住房項目基準租金20元/月·平方米(暫定),物業管理費标準2.53元/月·平方米,專項維修資金0.25元/月·平方米。
單套住房的具體租金,在基準租金基礎上,考慮樓層、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樓層和朝向修正系數按規定執行。物業服務收費按現行标準執行,如有變更,按最新标準執行。
03 申請條件及配租标準
(一)申請條件
本次供應房源由企事業單位統一申請,企事業單位及入住人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須為光明區人才住房需求庫的在庫企事業單位。
2.入住人與在庫企事業單位簽訂全職勞動合同且合法有效,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3.入住人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4.入住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曆(含教育部認可的境外高等院校畢業的歸國留學人員)或符合我市産業發展需要的技師(指取得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核發的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或者專項能力證書的人員,或者按照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引進我市的人員)。
5.入住人(含共同申請人)在本市範圍内未擁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在申請受理之日前三年内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未正在承租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
6.入住人未因違反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相關規定而被納入不良行為記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條件。
企事業單位以集中居住方式安排多名單身職工入住同一套人才住房,相關入住人均要符合申請條件。
入住人為已婚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配偶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享受配租面積;配偶不具有本市戶籍或不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的,不享受配租面積,但屬現役軍人、港澳台居民除外。
入住人年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入住人父母、配偶父母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在庫企事業單位可結合實際需要,對申請條件中第4項的人才認定條件進行适當調整,并報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備案。
(二)配租标準
除高層次人才外,本次配租以人才家庭為基本單位确定配租面積,配租面積以家庭人口數量為主要考察因素,建築面積标準如下:
1.單身人才配租建築面積4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2.兩至三人家庭配租建築面積7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3.四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建築面積8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4.同一企事業單位滿足條件的未婚申請人合租配租标準為:兩人配租7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三人配租8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具有正高級職稱以上的人才,在房源允許的情況下,可以不受家庭人口數的限制,配租8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建築面積120至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面向光明區企事業單位中符合條件的市、區高層次人才配租,執行市、區高層次人才安居政策規定。
04 配租流程
(一)單位認租
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在光明區單位人才住房申報系統發布認租通告,2022年4月28日24:00前提交入庫申請材料且2022年5月20日18:00前經相關單位審核通過并進入人才住房需求庫的企事業單位(系統中申請狀态顯示為:已入庫)可根據住房需求提交認租申請。
網上認租時間為:2022年5月18日9:00至2022年5月25日18:00。2022年5月25日18:00前未完成網上認租的,視為放棄本次認租。
(二)資料審核
紅坳公共住房項目由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安居鳴鹿苑項目由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按照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審核要求對申請人資料進行審核。
(三)确定方案
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會同相關主管部門結合房源情況、認租需求等确定配租方案。
(四)公示結果
配租方案由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在光明區政府在線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後,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單位,紅坳公共住房項目将由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通知申請單位簽訂合同;安居鳴鹿苑項目将由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通知申請單位簽訂合同,并報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備案。
收到簽訂合同的通知後,申請單位應當在15日内與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或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簽訂定向配租合同,未在規定時間内簽訂合同的視為放棄本次認租。
05 投訴舉報和監督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光明區房屋事務中心、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或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部門将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
投訴舉報電話:0755-29102063
地址:光明區科聯路與同仁路交叉口東南側科潤大廈6樓
光明區房屋事務中心
投訴舉報電話:0755-23696012
地址:光明區觀光路3009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園A1棟105單元
光明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投訴舉報電話:0755-27401024
地址:深圳市光明區鳳凰街道觀光路招商局智慧城A1棟12樓
紀檢監察部門投訴舉報電話以其公開的信息為準。
06 其他事項說明
(一)企事業單位配租人才住房實行誠信申報制度。申請企事業單位對申請信息及材料的真實性、準确性、合法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核實,将根據市、區住房保障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申請企事業單位實行住房專員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具體操作事宜。
(二)企事業單位存在虛報、瞞報、騙租、轉租、違規使用住房及對本單位人才資格把關不嚴等行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處理。
(三)本次配租不安排現場看房。
(四)紅坳公共住房項目正在進行室内裝修工作,入住時間另行通知。該項目臨近贛深高鐵、廣深港高鐵和深圳外環高速公路,建議有隔音敏感者謹慎選擇。安居鳴鹿苑項目正在進行現場施工,入住時間另行通知。南區為隔離酒店,請各企事業單位按需申請。
(五)關于人才住房是否能參與學區劃分及落實學位,以教育主管部門意見為準;關于人才住房是否能落戶及辦理居住證,以轄區派出所的意見為準;關于人才住房是否有停車位,以項目建設情況為準。建議有學位、落戶、停車位等需求的申請企事業單位提前咨詢相關部門後謹慎選擇。
(六)本次配租結束後的剩餘房源将收回另行統籌分配。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内容來源:光明區政府在線、光明區住房和建設局來源:深圳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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