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上南半球,我們在地球上能夠肉眼看到的星星大約有六千多顆,這六千多顆幾乎全部都是遙遠的恒星(大都不超過一千光年),既然是恒星,那麼它們的發光原理就和我們的太陽是一緻的,都是内部核聚變産熱産光的。
實際上能夠成為星星的條件并不嚴格,單純從觀測來講,隻要能夠發光,并且能夠被肉眼所識别到,那麼就可以稱為星星(可能這樣說的有些不嚴謹),因此這樣的條件也使得一部分并不是恒星的天體也成我們眼中的星星。
比方說太陽系裡的幾顆行星,它們發出的光實際上是反射的太陽光,按理說反射的光應當沒有光源明亮,但奈何它們離地球非常近,因此它們的視覺亮度要比很多遙遠的恒星來的亮。因此對于是恒星的星星來講,視覺亮度取決于兩點,一是本身的發光能力,二是距離地球的長度有多遠。
那為什麼星星能夠發光呢?這個問題實際上就是在問,恒星的發光原理是什麼?
簡單來講,恒星内部的工作機制為核聚變,在高溫高壓的環境下,氫元素聚變為氦元素,過程中會釋放出大量的光熱,而恒星能夠産生高溫高壓環境,則是因為其自身質量的龐大,由于引力作用,衆多物質會聚攏到一起,這個過程的學名叫做“引力坍縮”,就以我們的太陽為例子,其内部溫度高達一千五百萬攝氏度,壓強為兩千五百億個大氣壓。
額外提一句,可控核聚變的實現方式主要有三種,分别是引力約束、慣性約束、磁約束,其中引力約束最好的例子就是太陽,然而這種方式在地球上,人類的實驗室裡造不出來,因此我們研發的隻有慣性約束和磁約束,其中目前最成熟的就是磁約束,用磁場将超高溫的粒子約束起來,實現長時間的可控的聚變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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