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〇」字正是「圓形」之「圓」的表意初文。「〇」字最早見于一件商代青銅器,著錄于《殷周金文集成》1065号:
〇」在這件青銅器中用為族氏名,學者多以為即「員/圓」的表意初文。而在一般情況下,「〇」字多寫作「⿱〇鼎」。
「圓形」之「圓」的表意初文「〇」,通過追加意符「鼎」(因為鼎口是圓形的)而構成了從「鼎」從「〇」,「〇」亦聲的形聲字。另一方面,因為甲骨文契刻曲線比較困難,往往會将曲線改為直線(後世的隸書也有「改曲為直」的特點),所以「日」在甲骨文中往往是作方形的(同時期的金文則是作圓形的)。
隸書時期所有的弧線都轉化為了直線,“圓”中的“〇”也就成了今天方塊狀的“圓”。
可以這麼說,因為隸變“解散篆體,化曲為直”的關系,在隸書、楷書系統中,不存在圓形筆畫組成的字。
題主問的“但“〇”是圓的,說明圓的字也可以保留下來”其實涉及另外一個問題——人們在“隸書、楷書系統已經不存在圓形筆畫組成的字”的情況下,硬生生地造了一個非主流的“〇”。
在隸書、楷書系統中,最先這麼做的可能是一代女皇武則天。他在位的時期創制了“武周新字”,或曰“則天文字”。“則天文字”中用圓圈“〇”來表示“星”字,在圓圈“〇”裡加“乙”和“卍”表示“日”、“月”。所以你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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