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證挂失需要什麼證件?法律分析:補辦材料:一、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未滿十六周歲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監護人須出示本人證件與被監護人的關系證明;二、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有效期六個月,年滿十六周歲的居民首次申領後,兩年内再次申領補領時無需提供,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身份證挂失需要什麼證件?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法律分析:補辦材料:一、申請人的居民戶口簿,未滿十六周歲的由監護人代為申請,監護人須出示本人證件與被監護人的關系證明;二、申請人的《數碼照相回執》,有效期六個月,年滿十六周歲的居民首次申領後,兩年内再次申領補領時無需提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内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适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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