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的管理,不該“無處不在”,更不能“如影随形”。
近日,遼甯盤錦一名高中生爆料稱,自己暑假期間發了一條朋友圈,結果被學校通報處分。通報截圖顯示:“經查,2022年7月25日,高二一部二年三班兩名同學發朋友圈,還有多人留言點贊,手機使用不當,按照學校關于‘去網去微’管理規定,對于以上同學提出嚴重警告,開學要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和處理。” 據了解,涉事學校“去網去微”制度第一條規定就是同學一律使用非智能手機或者不用手機,發現三次開除學籍。對此,盤錦市教育局回應稱:教育局沒有此項規定,但是有的學校會有自己的規定。
爆料人截圖
暑假期間用下手機就被通報處分,不少網友認為學校“管得過寬”。暑假本就是休息時間,不在學校日常管理範圍之内,在完成假期作業之外,學生适當玩下手機,放松休息,再正常不過,就算要管,管轄權也在家長手中。當事學生說,自己以前發朋友圈從來沒有屏蔽過班主任,看到通報後很詫異。試想,連假期發個朋友圈都會受到學校的監控與訓誡,如此“密不透風”的管理辦法,不免讓學生感到喘不過氣。為了避免發朋友圈惹麻煩,學生很可能默默地把學校師長屏蔽掉,把自己的“網絡行蹤”隐藏起來。
涉事學校按說不該不知道休息對學生的重要性,或許是因為害怕學生在假期玩手機上瘾,沉溺于網絡世界,才出此下策。引導學生正确使用手機,培養良好的上網習慣,這樣的初衷沒有問題。但學校不分時間場合,在暑假期間用越俎代庖的規定禁止學生使用手機,既逾越了正常管理的邊界,也難以得到學生的認可與配合,還容易讓學生産生逆反心理。
涉事學校之前制定的《“去網去微”活動制度》提到,學生要使用非智能手機,隻能申請注冊一個卡号,并接受班級專項信息員監督,提倡學生間相互監督,此外,家長或學生每月也要上交通話、短信、流量使用情況詳單,上交手機服務密碼供監督檢查等。違反該制度的學生,則會受到記過、回家反省、留校查看甚至開除學籍的處分。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盡管學校有制定規章制度的權力,但上述要求卻有不少值得質疑之處。比如“提倡學生相互監督”,是不是在變相鼓勵學生舉報?讓家長或學生上交通信情況詳單,是不是涉嫌侵犯家長和學生隐私?相關處分的依據來自哪裡,是否合理适當,能否産生應有的懲戒和教育效果?在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中,對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經多次教育懲戒仍不改正的高中學生,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的紀律處分。換言之,記過、開除學籍等是相當嚴厲的處分,一旦懲戒不當,會對學生成長産生較大負面影響,在管理學生使用手機的問題上,學校給予學生的處分務必要審慎得當。
移動互聯網時代,學校要辯證看待學生使用手機,尊重學生的個性和想法,教育學生合理使用手機,讓手機成為輔助學生學習的工具和幫手,而不應“控制欲太強”,将其視為洪水猛獸,用“圍追堵截”的方式限制學生接觸手機,試圖将學生隔絕在互聯網世界之外,這是不現實的,也沒有這個必要。對此,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提到學校要細化管理措施,通過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為。
學生暑期發朋友圈,可能隻是即時分享假期心情,同學間互相點贊留言,也是維系正常社交的手段。放假期間,學生在家長的監督和指導下,有個人選擇休閑放松方式的自由,隻要學生有足夠的自制力,打籃球、乒乓球,和視頻聊天、發朋友圈或玩遊戲沒有本質區别,都是休閑放松的方式,隻要不過度,并不會影響孩子學習。
新聞曝光後,當事學生的班主任回應稱,處分隻是依據校規的一個警示,開學後隻是批評教育一下。不過,就算沒有真給處分,學校也要拿捏好管理的分寸和邊界,在正确時間,以正當方式管理學生使用手機。學校如果想更好引導學生正确使用手機,完全可以做好家校溝通,讓家長加強監督管理,而不應讓學校的管理“無處不在”“如影随形”。(白毅鵬)
來源:中青評論微信公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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