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闫冬)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網站近日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該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北京市大中家用電器連鎖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中電器或當事人)因違規促銷被罰15萬元。
促銷産品時未經許可用奧林匹克标志
據悉,當事人組織其在北京地區的30家分公司于2022年1月4日起開展“年貨季家電奧運惠”促銷活動,當事人自行設計并委托北京銳志翔宇科貿有限公司制作帶有“年貨季家電奧運惠”字樣的海報、條幅、吊旗、腰線等物料共計44863件,配送給30家分公司用于促銷活動的布置,并于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7日期間在30家分公司門店内使用上述物料對“年貨季家電奧運惠”促銷活動進行布置宣傳,當事人組織開展上述對促銷活動的宣傳未獲得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許可,當事人違法經營額無法計算。
北京市豐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大中電器上述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第四條第二款。依據《奧林匹克标志保護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該局對大中電器罰款15萬元并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旗下多家分公司此前違反質量法被通報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北京市大中家用電器連鎖銷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7月,注冊資本4億元。法定代表人董曉紅。該公司為國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間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中國質量新聞網經查詢發現,大中電器近年來在北京地區多次因違反質量法被市場監管部門處罰。
2021年2月,大中電器大興第二分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被罰2776.8元并沒收違法所得238元。
2021年1月,大中電器朝陽第十一分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被罰66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以及不合格商品。大中電器密雲第二分公司則是因違反質量法被罰4378元,沒收不合格産品。
2020年3月,大中電器豐台第四分公司因違反質量法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60374元。據悉,該分公司所售某品牌36台全自動洗衣機經檢驗不合格。
2019年9月,大中電器房山第四分公司因違反質量法被市場監管部門罰款1600元,沒收違法所得和不合格産品。
此外,北京市大中家用電器連鎖銷售有限公司近年也有行政處罰記錄。2019年6月,大中電器因“将北京市豐台區海戶西裡2号樓地下一層普通地下室作為商業經營場所開設電器賣場,從事經營活動,未依法向北京市豐台區房屋管理局辦理備案”被罰2萬元。2017年,該公司被罰21000元,處罰事由為未取得衛生許可證擅自從事公共場所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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