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浙江桐廬縣發布《2023年度縣屬國有企業“清廉國企”建設工作評價體系(試行)》(以下簡稱《評價體系》),确保“清廉國企”建設各項工作穩步推進,這也是全國首個縣域“清廉國企”評價體系。
新出台的《評價體系》總體分為經常性工作、重點工作、争先創優工作和其他四大類,共計120分,細分組織設置、警示教育、信息宣傳等十二小類,其中對企業“一把手”或領導班子成員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或企業中層管理人員發生嚴重違紀違法、造成不良影響的等三條進行了反向監督,并将清廉意識、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國企生産經營和改革發展的各方面全過程。
為何要出台“清廉國企”評價體系?浙江桐廬現有國有企業142家,各單位對清廉建設推進力度不同,同時1698名從業人員對清廉建設的認識程度不一,為進一步規範清廉國企建設,桐廬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和縣國資辦進行了多次探讨和交流,認為有必要在國有企業中将清廉工作推向深入,将廉政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推動國有企業更好地履行應承擔的政治責任、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與此同時,根據“清廉單元”建設的新部署、新要求,桐廬縣出台了全國首個縣域“清廉國企”評價體系。
“國有企業是縣域經濟發展的助推器,是保障民生、服務大局的主力軍,清廉國企建設是清廉桐廬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桐廬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相較于以往,《評價體系》内容更加全面系統,強化了對清廉國企建設工作的指導督查,起到了舉旗定向的作用。
在堅持規定動作和自選動作相結合的原則上,《評價體系》有利于破解目前縣屬國有企業從事清廉國企工作人員力量薄弱、培訓學習機會少、專業能力提升慢的困境,也有助于充分調動企業創造動力,使“清廉國企”建設要有陣地可看、要有經驗可學、要有品牌可亮、要能解決問題的“一企一品”的主觀能動性,激發幹事創業活力,促進國企從業人員廉政意識提升。同時,清廉國企建設和國有企業的綜合考評無縫連接,将《評價體系》的結果直接應用于對國有企業的綜合考評,完善國企績效評價制度,推動國企高質量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評價體系》用好“四責協同”制度,完善企業、部門、崗位三項權責風險清單,落實主體責任,強化辦事行為規範。常态化開展黨紀教育和學法用法活動,定期舉辦清廉黨課、清廉論壇等活動,認真開展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和“三會一課”工作,落實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固定主題當日和志願服務等制度,不斷提升廉潔教育感染力和影響力。
“為了将評價體系工作落到實處,我們國資辦将每季度工作明确化,分時間節點和相關部門建立正常的信息通報與溝通協調機制,形成内外監督合力,并與國企的年度綜合考核挂鈎、與企業負責人薪酬挂鈎、與企業工資總額挂鈎,切實将責任傳遞到每個人,促進“清廉國企”有序健康運行。”桐廬縣國資辦負責人介紹道。
“近年來,桐廬縣委持續涵養清風正氣,奮力打造與富春江自然山水和諧聯動,具有桐廬辨識度的清廉社會生态樣闆區縣域樣本,全域清廉建設格局初步顯現。《評價體系》的建立,使全縣的清廉國企建設工作逐漸與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新部署、新要求相匹配。”浙江桐廬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在工作推進過程中,桐廬還将動态完善國有企業清廉國企建設工作考評體系,逐步形成崇廉尚廉政治生态,将清廉國企建設工作推向更高的台階,力争打造清廉國企桐廬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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