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談過信訪是很多當事人的第一選擇,确實信訪畢竟沒有任何成本,對于一些經濟壓力比較大的人來說,請一個律師打官司還要承擔風險。今天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甯律師給大家講講到底信訪是什麼?
信訪,是指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有關行政機關反映糾紛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且相關部門依法由處理上訪案件的活動。信訪的原則是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本身是除法律以外的又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是一種比較直接的利益表達形式。但是,由于信訪的有關信息一般要經過信訪辦公室工作人員的篩選,然後遞交給有關領導、有關機關,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也是一種間接的利益表達方式。
史律師此提醒大家:拆遷無小事,法律來護航。如果在生活中大家有遇到相關的法律問題,可以及時與律師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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