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好多小夥伴很好奇如何查詢銷售方是否是一般納稅人,其實很簡單,就在銷售方登記所在省份的稅務局網站就可以查詢。
以四川省為例
1、登錄四川省稅務局網站,點擊我要查詢
2、點擊一般納稅人資格查詢
3、輸入納稅人識别号或者納稅人名稱點擊查詢即可
4、比如我輸入峨眉山旅遊股份有限公司,點擊查詢就得到下面的結果了。
注意:各省網站隻能查到各省的公司,其他省份的公司不能查詢
比如北京注冊的公司,你在四川省的網站就沒法查詢。我們以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為例。
公司在四川省網站是查詢不到的。
我們登陸北京市稅務局網站,也是在我要查詢裡面
輸入名稱或者納稅人識别号就可以查詢到。
當然北京稅務局網站查詢結果更牛,信息更全面。
所以,有了這個查詢功能,如果哪天對方要求你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是否可以以此查詢截圖來證明呢?
目前絕大多數地區電子稅務局都有這個功能。如圖所示,灰色地區尚未開通。
那麼現在又出現一個問題,如果對方非要讓我提供一般納稅人的證明,我應該怎麼提供?莫非真的給對方打印一個電子稅務局查詢截圖?
其實這個是有明确規定的。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号關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若幹事項的公告第八條規定,經稅務機關核對後退還納稅人留存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可以作為證明納稅人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憑據。
就是這個,一式兩份,納稅人留存的那份可以用來證明。
不過現在印象中很少有地方需要提供這個一般納稅人證明了。
以前還是挺多的,很多時候你要求别人給你開專用發票,對方都會要求你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
比如納稅人出差,需要索取專票,對方要讓你出這個證明,如果當時沒有辦法提供,可以用手機在電子稅務局查詢自己公司一般納稅人的信息給對方财務看,這樣也是可行。
其實稅務局已經明确過,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時,隻需要提供開票信息即可,不需要提供諸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等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目前除了一些銀行、加油單位在向你開具專用發票時候還需要讓你提供一般納稅人證明外,其他基本都不存在這種現象。
比如,某銀行在向客戶開具手續費專用發票時候就需要客戶提供如下資料:
開發票需提供:
1、營業執照正本複印件「加蓋公章」
2、證明是一般納稅人的書面資料「加蓋公章」
3、客戶需提供需要開票的手續費明細清單「加蓋公章」
4、客戶還需填寫我行開票申請表「加蓋公章」
5、客戶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章」
6、開戶許可證「加蓋公章」
……
當然,除了開票,有時候招投标中也有被要求提供這個證明的。
其實雖然我們現在看一般納稅人證明是登記表來證明。
以前還不是這樣的。
最早有單獨一個證書的,如圖。
後面,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2号, 國家稅務總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管理辦法實施後,一般納稅人是實行認定制。
那個時候,如果你認定是一般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會在一般納稅人《稅務登記證》副本“資格認定”欄内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附件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印色為紅色,印模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很多人應該看過這個,這個也經常被作為一般納稅人的證明。對方要的時候就拿着給複印一個。
當然,認定制下,很多單位用的稅局下達的稅務認定書來作為證明。認定機關會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并由主管稅務機關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後來,認定改登記,沒這個認定事項通知書了。
再後來,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74号規定,主管稅務機關在為納稅人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時,納稅人稅務登記證件上不再加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戳記。
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對後退還納稅人留存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可以作為證明納稅人具備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憑據。
而目前最新的政策就是文章開頭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規定。
這次,小編把一般納稅人如何開證明,如何開專票都整理好啦,可以直接收藏學習!也可以分享讓更多小夥伴知道,一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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