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錢容易,退錢難!
“小黃車”99元、199元的押金,
退款究竟要等到何時?
根據“小黃車”APP的協議
消費者隻能申請仲裁
面對“強制”的6100元仲裁費
兩位清華法學院學生接力起訴
均“倒賠”400元
“天價”維權
“小黃車”APP《用戶服務協議》其中約定: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争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應在北京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而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受理并處理案件的最低費用為6100元,糾紛解決成本與案件标的額相比過高,會實質性阻礙消費者對自身權利的維護。
接力起訴
面對天價仲裁款,2020年,小孫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法院确認“小黃車”仲裁協議無效。7月23日,法院作出裁定,駁回小孫的申請,申請費400元由小孫負擔。
2020年,9月5日,另一名清華大學法學院學生小肖接力起訴“小黃車”,以同樣的理由,向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請法院确認“小黃車”仲裁協議無效。12月8日,北京四中院作出裁定,駁回小肖的申請。
雙雙敗訴
法院審理認為,仲裁條款具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項和選定的仲裁機構,且根據已查明的事實,ofo共享單車用戶屬于自主自願選擇注冊,不存在仲裁法規定的無效情形,應認定為有效。
針對仲裁機構解決争議産生的仲裁費等維權成本明顯高于訴訟費用這一問題,裁定書中分析認為,仲裁庭在裁決仲裁案時,有權根據當事人承擔的責任比例确定仲栽費用的分擔,也有權要求敗訴方補償勝訴方因辦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費用,不屬于人民法院對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的審查範圍,故該主張無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争論焦點
這兩起訴訟的代理律師都是北京市中銀律師事務所阮萬錦律師。
“對于法院的裁定,我們持保留意見。”阮萬錦表示,從立法目的來看,合同法第四十條正是考慮到經營者與消費者具體力量的不對等,才設定了“不公平則無效”的規定來調節合同自由原則。該規定追求的是實質公平和一個合理的社會效果。為了退100元押金,先交6100元的仲裁費,會讓維權消費者望而卻步,足以對其主張權利造成極大的現實阻礙。
“通過格式合同把争議解決方式限定為申請費用高昂的仲裁,已經成了不少經營者通過提高争議解決成本來阻礙消費者維權的典型手法,在電商領域尤為突出。我和兩位當事人認為,法院在考慮公平問題和适用合同法第四十條時,應該實質性地關注仲裁條款産生的現實效果,關注其對消費者的行為産生的實際影響,而不能僅僅從邏輯上進行推理。接下來,我們還會向立法部門提出相關建議。”阮萬錦說。
維權還要身體好
記者排隊體驗
兩個月過去
排隊人數仍有1650多萬
少了2000多人
照此速度或還要等988年
10月10日,記者申請退“小黃車”押金,當時排名:16598377,讀作一千六百五十九萬八千三百七十七,截圖為證:
兩個月過去了,12月10日,記者查看進度,排名16595549,讀作一千六百五十九萬五千五百四十九。算一下,排隊的人還真少了,少了2828人。期間61天,平均每天少了46人左右。
記者忍不住
做了幾道計算題
以排隊人數每天少46人的速度
消化現有排隊人數存量
按天計算還需要360772天
按年計算為988年!
來源:綜合中國新聞網(ID:cns2012)、中國消費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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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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