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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抛屍荒野身上擺着一支玫瑰

寵物 更新时间:2024-09-14 14:11:44

1980年8月17日,對于澳大利亞的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而言,是一個改變命運和影響人生走向的日子。

8月的阿亞角國家公園,氣候宜人,空氣清新,是一個适合全家出行、進行野營的好時節。

在17日這天,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和一家人來到阿亞角國家公園,計劃要在這裡度過快樂的一天。

女子被抛屍荒野身上擺着一支玫瑰(她的女兒被野狗叼走)1

她的家人包括丈夫和三個孩子——

她的丈夫叫米歇爾,是“第七天複活者”教的教士。

她的三個孩子,其中兩個男孩分别是6歲的愛旦和4歲的裡根,還有一個9周零4天大的女嬰阿莎裡爾。

他們在營地紮好帳篷,擺好了燒烤用的爐子和食物,美好的野營時光終于開始了。

但是,噩夢也是從這時開始。

當時,因為燒烤,大家都很開心,忙前忙後的,就連兩個小男孩也忙着邊幫忙邊玩耍。

此時,尚不能走路的女嬰阿莎裡爾,就被父母放在帳篷裡,讓她自己玩玩具。

因為帳篷緊挨着他們的汽車,所以,他們是比較放心的。

可是,不久,忽然一聲女嬰的啼哭傳了出來。

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警覺地聽出了這是自己孩子阿莎裡爾的聲音,(當時,在附近野營的薩裡·洛伊也聽到了女嬰的哭喊聲)立即就朝帳篷裡沖去,但是就在她往帳篷沖去的間隙,她看到了一條野狗嘴裡似乎叼着什麼東西,在她眼前的遠處繼續跑遠,然後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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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不祥之感,在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腦海中轟然炸開,她繼續朝帳篷沖去,但是等她沖到帳篷裡時,發現自己心愛的女兒阿莎裡爾已經不見了,帳篷的地上有一攤鮮紅的血迹。

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頓如五雷轟頂,發狂般地大喊起來。

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家人,以及附近的野營者,都紛紛跑了過來。

此時,所有的野營者,都放下了自己手中的事情,加入到了搜尋阿莎裡爾的行動中。

但是,令人絕望的是,他們搜遍了附近的區域,卻連阿莎裡爾的一點蹤迹也沒有發現。

孩子憑空失蹤了,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身為母親,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心情可想而知有多難受了。

但是,一切都沒有結束。

先是數月之後,一些野營者在距離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當時野營之地更遠的區域發現了帶血的嬰兒衣服,該衣服被帶回後,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前去辨認,發現那些血衣正是自己孩子阿莎裡爾的衣服。

如此種種迹象,原本應該再次證實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女嬰阿莎裡爾是遭遇了不測。尤其是在1980年12月15日的時候,阿莉絲·斯普裡恩斯就阿莎裡爾的不幸事件對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進行了官方司法調查,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把事情的前後講了一遍,得到認可,孩子系野狗所害。

至此,事情原本算結束了。

但是,接着發生的事情,卻把原本悲傷的事情推向了另一個發展方向。

事件的起因是一則謠言,該謠言涉及兩項内容:

第一項内容是,謠言說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和其丈夫米歇爾,都是極其可怕的宗教狂熱者。該信息暗指,他們非常可怕,什麼事都敢做。

第二項内容是,謠言進一步聯想到他們失蹤的女嬰阿莎裡爾,便推測他們的孩子并不是被野狗叼走的,乃是被這對夫妻在一次野蠻而可怕的宗教儀式中,當做祭品獻祭了。

如果單純是民間謠言,其傳播性還有所局限,但是因民間謠言的傳播性,引起了一些小報媒體記者的興趣。于是,這些會咬文嚼字的記者,便成了殺人不見血的刀筆吏。比如記者就此事進行報道時,對“阿莎裡爾”這個名字進行了粗暴的分析,結果他們認為這四個字,具有“在荒野中犧牲”的含義。

媒體的描述,對于民間謠言的傳播,簡直就是推波助瀾。

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謀殺孩子的嫌疑,也開始變得令人擔心起來。

真相?謊言?

到底誰在陳述真相?誰在說謊?

通過諸多曆史事實,我們會發現一個具有曆史意義性的結論,那就是多數人能把一個謊言說成真理,而少數或單個人即便說的是真相,也最終會敗在謊言面前。

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當時的命運,基本就是如此。

但是,比起某些專制粗暴的地區,至少發生在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身上的事情,還沒有到威脅她的生命。因為某些地方,像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這種情況,極有可能直接被丢進監獄,甚至直接處死。一個國家的法制和文明程度,總是在人命關天的時候,才有所微妙的體現。

既然謠言指控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犯了謀殺罪,那就需要有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

于是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事引爆後,接着觸發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在阿地來德的一家動物園,做了一次科學實驗。他們把一件嬰兒外衣套在小山羊的頭上,然後把一隻野狗放出來,結果那隻野狗很輕松就咬開了小山羊頭上的嬰兒外衣,并把小山羊從嬰兒外衣中叼出,咬死,然後吃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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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實驗人員拿着小山羊頭上的嬰兒外衣與阿莎裡爾的外衣咬痕進行對比,結果顯示不同。

這一實驗,明顯對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極其不利。

第二件事是,當時有一名責任感極其強烈的法庭牙醫,叫肯尼斯·A·布朗,他以法庭牙醫的特殊深情從北部政府那裡提交申請,取得阿莎裡爾的血衣,送到倫敦,讓一名極其著名的法庭病理學者進行再次檢查。

這名法庭病理學者叫詹姆士·卡穆龍。卡穆龍教授對血衣進行了檢查後,做了一個結論:阿莎裡爾血衣脖子位置的衣服并不是被野狗撕扯斷的,而是被小刀或剪刀剪割而斷。

一般的謠言,傳來傳去,制造的無非是恐慌,但是專家的結論卻有一種“蓋棺定論”的權威。因此,當卡穆龍教授的結論從倫敦傳來後,立即就迫使警方不得不重新調查這個案件。

時間走到1981年8月19日,警方為了查案,突擊搜查了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家。接着,開始傳喚所有當時在第一現場的證人。

就這樣,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案件,從1981年12月開始了第二次審判。該次審判時間很長,一直延續到第二年,也就是1982年2月1日才結束。

審判的情況如下:

其一是法庭起訴人控告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殺害了自己的女兒阿莎裡爾,然後把嬰兒屍體藏于丈夫的相機包裡,事後将其處理。

其二是女法醫J·庫爾經過檢查,在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家的汽車和相機包裡發現了不少血迹。并對血迹進行了檢驗,認為血“胎兒的血色素”,也就是說這血是3個月以下嬰兒身上的血。

但是庫爾的血樣檢測,受到了其他專家們的指責和嚴厲批評。迫于這種壓力,最終在開庭的時候,庫爾處理掉了她的血樣和報告。

各種事情的發展,都對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極其不利,但是更不利的事情,卻又發生了。

第三件事是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懷孕了。

法庭根據搜集到的證據,正式對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以及其丈夫提起起訴,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罪名是謀殺罪,其丈夫米歇爾則是幫兇罪。

根據法庭的審判時間,原本定于1982年6月。

但是在這時候卻發生了一件意外,那就是在法庭準備宣判之前,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懷孕了,妊娠反應比較強烈。

為此,從人道主義角度考量,法庭不得考慮推遲審判,等她過了妊娠期比較強烈的時間,然後再開庭。

幾個月後,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妊娠反應期過去後,法庭計劃在9月13日開庭審判。

與此同時,媒體對此事又掀起了新一輪的報道。

媒體的态度是——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既然弑嬰,卻又懷孕,這是一種奇怪的可怕的行為。公衆輿論對此都持批評态度。

在這期間,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丈夫米歇爾在被調查的時候,因為口才不好,回答問題總是不着邊際,結果再次被公衆輿論推倒了一個極其不利的境地。輿論認為這對夫婦行為古怪、愚昧、對宗教狂熱,因此他們弑嬰是完全有可能的。另外還有一種論調,那就是野狗不吃孩子。

總之,各種論調結合起來,都指向了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和她丈夫謀殺了自己的孩子阿莎裡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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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輿論歸輿論,謠言歸謠言,法庭在審理案件的時候,依然還是要講證據的。審判開始後,訴方代表I·巴克把起訴書遞交給陪審團——由9名男士和3名女士組成。但是訴方律師除了指出在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汽車裡發現的血迹與她所描述的野狗行動有矛盾之處外,并不能拿出确鑿有據的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謀殺自己孩子的動機。因此,有關作案動機,訴方隻是兩種猜測:

第一種是确如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所言,是野狗叼走了她的女兒阿莎裡爾;

第二種則是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謀殺了自己的孩子。

不過一開始我們都說了,因為那是一個野營勝地,當時有不少野營者,甚至有一些目擊者,這些目擊者提供的證詞,與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基本一緻。起訴方卻無法反駁這些證人的證詞。

尤其是野營者薩裡·洛伊,她堅持認為在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大喊“野狗叼走了我的孩子”之前,她就已經聽到了孩子的呼喊聲。

但是訴方所依賴的兩名人物比較特殊:

第一名是病理學專家卡穆龍教授,屬于權威人物,堅持認為自己的結論是正确的,他認為阿莎裡爾外套上的破壞痕迹不是野狗造成的;

第二名是法醫庫爾,她認為自己在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汽車裡發現的血迹正是幼兒的血。

但是辯方也有兩名法醫,一名是波特歇教授,一名是普勒克漢教授。

他們駁斥了卡穆龍和庫爾的觀點。但是,因為他們的駁斥方式太過學術,搞得陪審團都不能理解其中好多意思,這也增加了案件的推進難度。

但是辯方的律師比較專業,他經過大量調查走訪,前後走訪了73人證人、查看了145件物證,單單是記錄的證據稿件都厚達2800頁。

他指出兩點:

其一是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和丈夫根本就沒有作案動機。另外,他還拿出證據證明在那年的夏末秋初,有大量野狗流竄于阿亞角一帶。

事情發生後,因為陷在悲傷之中,使得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和丈夫根本沒有時間和心情去清理沾染在車裡的血迹。

其二是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律師認為訴方除了猜測和懷疑之外,根本拿不出證據。

雙方一直在争論,案件一直在持續,直到10月28日,案件還沒有結束。

在整個審判過程中,隻有法官詹姆斯·缪黑德嚴明無私,一直堅持傾向于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無罪。但是,法官詹姆斯·缪黑德并不能左右法庭的最後判決。

時間走到10月29日下午2點20分,最後的時刻來了——陪審團退庭合議。8點33分,陪審團回到了法庭。

他們的裁決結果,令人大跌眼鏡——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和丈夫米歇爾被判有罪。

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被判終身監禁,于達爾文監獄服刑。

11月17日,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在監獄生下女兒,取名卡麗亞。

根據當時弑嬰罪的條款,司法部門同意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被保釋,然後帶着女嬰回家撫養孩子,度過關鍵時期。

第二年,也就是1983年4月30日,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和丈夫向悉尼聯邦法院提出上訴。但是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聯邦法院的法官們僅僅隻用了3分鐘就駁回了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上訴。

上訴失敗後,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隻得繼續回到監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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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到了這一年臨近年末的時候,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和丈夫再次得到了一些有關血樣檢測以及野狗行為方面的新證據,這對夫妻如獲至寶,立即向堪培拉高等法院提出上訴,該法院在11月28日給出了結果——法庭法官以3比2的票數,認為上次審判中提出的證據不足以給被告人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定罪。

這個結果,對于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而言,真是太好了。

但此時,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和丈夫入獄差不多已經兩年了。

也許是經過時間的沉澱之後,輿論也從狂熱變得理性起來。當然,最關鍵是,在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被捕入獄的兩年時間裡,發生了好多起野狗襲擊人的事件,這個事實打破了人們一觀認為“野狗不吃孩子”的傳統看法。

于是,公衆意識到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可能是被冤枉的,所以紛紛呼籲政府重新審理此案。尤其是有一份15萬人簽名的請願書,送到了皇家調查委員會。

可是,盡管重審此案的輿論如此強烈,但是北部領土的法官們卻堅決反對重審此案,更不要說假釋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了。

接着,時間在熙熙攘攘中走到了1986年2月。

這年發生了一件事,一名遊客在阿亞角遊玩時失蹤了。

于是,搜尋隊伍開始展開搜尋,結果在失蹤者身邊發現了一件嬰兒的小夾克。

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從報上看到後,大吃一驚,因為那件夾克正是她的女兒阿莎裡爾失蹤那天穿的小夾克。

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向法院提出訴請,但是訴方卻認為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産生了臆想。

不過,與此同時,從德國傳來了一份血樣檢測的證明報告,該報告指出庫爾的血檢有問題。

面對一件件有利證據,以及社會輿論,北部領土的律師負責人M·佩龍不得不釋放了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并對該案進行再次調查。

但是,不久,皇家調查委員會直接接手了該案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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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調查委員會對該案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調查、取證,最重要的是,他們專門到土著人中進行了調查。因為土著人最了解野狗,結果土著人認為野狗是最聰明的“食客”,能夠輕松咬死一個嬰兒并吃掉,而且人尿最能吸引野狗,比如一塊嬰兒尿布就能召來一群野狗。

最後,皇家調查委員會經過仔細而認真的調查取證後,于1987年6月2日,對外公布了調查結果: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的定罪證據不足。北部領土立即就此事公開道歉,并發表聲明。

無辜的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和丈夫米歇爾,終于證明清白,走出了牢獄,從事件發生到事件取得真相大白,前後共曆7年的時間。

俗話說虎毒尚且不食子呢,何況是一位母親,阿莉絲·琳娜·坎布萊恩怎麼可能會對自己未滿一歲的嬰兒下狠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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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案件,在世界諸國,以及人類曆史上,實際上屢見不鮮——即一個人想對一個集體證明自己的清白和無辜是多麼艱難。有些人最終得到翻案,證明了清白,但是還有很多人頭頂冤案把牢底坐穿,人生再無翻盤的機會。比如湖北佘祥林案、河南趙作海案,等等。

(說曆史的女人·綠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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